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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造運動與民造運動

作者:武振榮  於 2010-11-23 06:0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法造運動與民造運動

民主日記(23

武振榮

20101122 星期一

我在上面的討論中說道,在一個正常的社會裡,無運動即無民主的事情,可是,我還得說在一個常態的社會裡,正常的公民生活好像並不需要運動,所以,也許為了使常態的社會不失去民主,於是,就出現了法造運動:用法律規定的選舉周期性地造運動;對地看來,中國的失敗在哪裡?就是「不再搞政治運動」。

 

一個常態的民主社會裡如果沒有運動,就是一潭死水,再聰明、再有活力的民族也會變成為行屍走肉。因此,我認為民主設計的第一條就是給政府一個時間裡的「必殺令」,使政府在法定的時間裡立即「死亡」,同時用選舉煽動起來的公民熱情造一個新政府。以我之見,這就是民主,舍過它而言民主,就等於痴人說夢。

 

在任何一個國家中,政府的生與死都意味著一次「革命」,因此,民主的社會裡一次大選就是一場革命。可目前,中國社會裡那些吃西方「知識」沒有消化的人,不懂這一點,他們教文明中國人放棄運動而學習西方文明,豈不謬乎?可見,到今天為止,我們中國人在對比中如何認識在非常時期里我們自己的民主之收穫,並且把它正確地和當代常態民主社會裡的民主相比較,在比較行為之中取長補短,才是我們的正確做法。

 

中國人的民主實踐大都發生在非常時代,所以,我們中國民主知識和理論,也都關乎著非常時代,可是,當我們不時發現我們自己的理論和西方社會差距很大時,就想到了「彌補」;「彌補」的事行為一旦確立,我們首先選擇的是西方常態社會裡的民主理論,於是,把它「拿來」說我們的事情,就成為一種時髦了(趕時髦的行為往往導致人的自我迷失,就好像時興喇叭褲那一陣子的事情一樣,不想穿喇叭褲的人也給穿了啊)。這樣一來,寓於西方常態社會裡的那種我們本應當搞的東西(革命性質的運動),在我們的衡量中,卻成為「動亂」而被我們棄之不用。「六四」之後,中國20多年沒有政治運動,風平浪靜,除官方原因外,一個更深刻的原因就隱藏在我們中國人的潛意識裡:別搞運動。

 

08憲章》運動之後,在中國知識分子中出現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大變化,那就是許多人不再受到鄧小平「不字套」(「中國不再搞政治運動」)的影響,認為中國應當以「公民運動」的方式來推進中國的民主。雖然到今天為止「公民運動」是一個網上的作業,但是,我還是熱情地支持和參與,因為,我看到的是知識分子群體在觀念上的變化,「不字套」已經失去了法力,再也套不住人了。你胡錦濤、溫家寶不搞運動,我們「公民」自己搞!特別是《08憲章》的發起者——劉曉波在獲獎之際對於「六四亡靈」的呼喚,使我們再一次地懷念和回想起偉大的「八九運動」!

 

「聽話聽音,鑼鼓聽聲」,《08憲章》發出的一種否定性聲音是:在無運動的情況下,中國不可能有民主;其肯定之聲音是:發揚「六四精神」以「公民運動」的方式推進中國民主!

 

結論:在法律不造運動的當下情況里,只有「公民」自己造運動。

《民主論壇》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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