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獨立論壇》網友談「文革」
——或者以「文革」的話題談民主
武振榮
序:黃慈萍女士的一篇文章最近在《獨立論壇》上掀起了一陣子討論、談論、辯論「文革」的熱潮,也恰恰於這個時間上,斑竹幫助我登陸了論壇,我趁機發了幾個帖子,想不到還引起了幾個朋友的興趣。因而這就使我放棄了原先的寫作計劃,想寫幾篇通俗的東西,把我認為應該在「文革」研究上的一些粗陋的見解拿出來以資大家談論。正因為這是「談話」,所以我想到哪就說到哪,其文字也是披頭散髮,不成體統,還願朋友們諒解。
1、 中國人為什麼要研究文化大革命?
美國已故著名漢學家費正清曾經說道:「中國文化大革命的驚人性」和「規模、影響與複雜性,」「無論從哪一方面來看,這都是一個值得世世代代長期研究下去的歷史課題。」如果我們對上述話要做一個解讀,那麼我認為要「世世代代」研究下去的首先應該是我們中國人,其次才是外國人。這樣以來有人就要問:外國人為什麼也要「世世代代」的研究呢?回答是:在全世界文化大革命只有一個,因此它具有「人類」意義,這和我們中國人到今天都在研究法國大革命的道理一樣簡單。
2、「文化大革命」這個詞是誰發明的,用中國現在的行話講,專利權是誰的?
據《陳伯達傳》一書的作者所提供的資料看,它的「發明者」叫姚溱,到目前為止中國沒有人對此提出異議,我權且認可他:1966年「2月8日,彭真等去武漢向毛主席彙報之後,於2月12日把《二月提綱》印發全黨。印發文件時,覺得『5人小組』一詞不明確,姚溱(中宣部副部長)臨時加上『文化革命』四字,變成『文化革命5人小組』,在此以前,這個小組一直稱『5人小組』。……1966年5月20日,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設立『中央文化革命小組』的通知。」到了1966年5月20日後「文化革命」又多了個「大」字,就是變成了「文化大革命」。如果宋永毅說的「文化大革命是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產物」的話是對的,那麼這個就這個「產物」的「生產」現象來看來,不怎麼樣。
3文化大革命可以分幾個階段?
就時間而言,可以分以下階段:
第一階段:1966年2月-1966年5月16日。(彭真階段)
第二階段:1966年5月6日-1966年8月5日。(劉少奇階段)
第三階段:1966年8月5日-1969年4月1日。(毛澤東階段)
第四階段是有爭議的一個階段或者說是「假設」意義上的階段: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2日。(左毛派階段:毛、林、江、華階段)
4、文化大革命是一場「動亂」嗎?
研究上面的分段的情況后,你就會發現其中的「第三階段」「否定」了「第二階段」,「第二階段」又「否定」了「第一階段」,在短短的6月時間內,中國共產黨高層就出現了如此的混亂的局面,如果說「文化大革命是一場動亂」的話,那麼我首先說它是「共產黨社會的動亂」、「共產黨秩序的動亂」、「共產黨高層的動亂」和「共產黨內部的動亂」——這是千真萬確,用一句俗話講,共產黨「亂了套」!就抓住這一點,別說在40年前,共產黨「亂了套」是好事,就是在40年後的今天,它「亂了套」也是好事啊!民主運動——不就是要叫「共產黨亂套」嗎?
可是,就在我們中國,人們對某些問題的看法卻怪得出奇,有些人卻說40年前的「共產黨亂套」「不好」;擁護共產黨的人,說「不好」可以理解,但是反對共產黨的人也說「不好」,那些反對時特別起勁的、想把共產黨一下子打到「十八層地獄」的人亦說「不好」,這就是「有中國特色」的「中國現實」。這樣的「現實」是怎樣「造就」的——姑且不問,單單就這個「現實」的荒謬性看,是不是我們中國人以為1966年的中國共產黨還沒有來得及「腐化」「變質」,人民就「炮打」了它,結果是「好人遭了殃」?
1976年,當文化大革命運動在由學生運動發展成為工人運動、市民運動、農民運動和普通幹部的運動時,不少的人就叫嚷著:「天下大亂了!」毛澤東卻一反常態地反駁道:「我看是亂了敵人,鍛煉了群眾」。今天我們回過頭去解讀毛澤東的這一句話(林彪說它「一句頂一萬句」),那個「敵人」是誰呢?原來是共產黨人,是共產黨內的當權派,有人說毛所說的「敵人」是指「地、富、反、壞、右」,其實不對,自從「四清運動」、「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以來,這些人就已經被「整」得服服帖帖了,在運動的第二個階段上這些人又被「整」的死去活來,根本不存在「亂與不亂」的問題,真正的是「亂」了共產黨,除了軍隊師以下的機關外(部隊軍以上機關也造反。1968年我當新兵到蘭州軍區參加會議,就看到軍區大院內殘留的「打倒張、冼、楊,解放大西北」的標語。標語中的三位是蘭州軍區的最高領導)外,全國所有的共產黨組織和共青團組織都被「造反」的人民給「打爛」了,當權派被人民「批鬥」,黨員沒有處繳黨費,沒有辦法過「組織生活」,也沒有辦法發展「新黨員」,數以千萬記的普通黨員,脫去了「中共黨員」的「外衣」,穿上了「造反派」的衣服,也紛紛造反……中國共產黨在一夜間就「垮」了的事實,在40年後的今天也沒有多少人留意啊!今天,有人喊「退垮共產黨」,我不反對,但是就我們中國人的經驗講,共產黨可以被「打垮」,好象「退不垮」。因此,我提醒大家把1966年的政治圖像在今天復活一下,就是說,如果胡錦濤、曾慶紅、溫家寶——這幾個人好比是當年的毛、林、周,安然無恙的存在著,而「各省都烏呼哀哉」(毛澤東語),各市、縣也都跟著「烏呼哀哉了」……朋友們——這是一個什麼局面?你們說一說?如果在2006年6月2日,中國再一次出現了這樣的局面,你不歡呼,你不鼓舞,你不手舞足蹈,那麼你才是真正的文化大革命「反對者」;反之,話又說回來了,你如果擁護它,為它的到來歡呼,高興得流出了眼淚,那麼只要你胳膊上纏個紅布條,你就是紅衛兵了。
5、人民「炮打」當權派對不對?
民主的回答是:「對!」,不管被「炮打的當權派」是「走資本主義的道路的」或者是「走社會主義道路的」的,只要人們認為他們不順眼(「不順眼」是土話,用偉大的亞伯拉罕。林肯的話說是「厭倦」)就可以「炮打」——這是「中國民主革命」賦予中國人民的權利;如果在此之前中國「民主革命」已經「完成」的話,那麼人民運用這種權利的行為就是合法的,按照這個意思推論,1966年人民「炮打」當權派的行為本身就具有內在意義上的「合法性」,因此毛對此的「合法」性的「認可」也是完全應當的;在這個意義上,人民不欠毛的情。
6、人民「炮打」當權派的行為如果出示了一個華而不實的「理由」,其行為有沒有價值?
譬如說,事後證明劉少奇不是「工賊」,王光美也不是「特務」,鄧小平不是給他(她)們「搖雞毛扇子」的,文化大革命中的人民卻以此為理由而「炮打」了他(她)們,這到底對不對?
回答:如果說劉、王、鄧是普通人物,和我老武一樣,那麼你用大字報說我是「工賊」,說我老婆是「特務」,你就在法律上「攻擊」了我、「誣衊」了我,你是要負刑事責任的;但是誰叫劉、王、鄧是「公眾人物」呢?如果要叫我給「公眾人物」下一個「消極」的定義的話,那麼也可以說「公眾人物」是普通人發泄怨憤的一個出氣筒。說實在的,我們大家都想做「公眾人物」,但是因為「名額有限」,95%的人只能淪為普通人,這是上帝「造物」上的缺陷,也許是為了「彌補」這種「缺陷」,上帝又給普通人「造」了「嫉妒」「公眾人物」的「心」,一旦普通人有了這個「心」,那麼普通人因「嫉妒」「公眾人物」發泄自己「心」里的憤懣,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民主。美國人的性生活是那麼的混亂,但是總統搞了個女人,大家就鬧著要「翻天」,一派人發誓要把總統「拉下馬」——是什麼原因呢?因為美國是「民主」國家。就憑這一點分析,在我們中國近57年的歷史中,如果說存在著「民主」,那麼「炮打」「劉、鄧」時期可能是唯一的選項。我不知道我們一些中國人中了那門子的邪,偏偏要說民主就是「動亂」。
因此,我的看法是:「炮打當權派」是一種公民民主的權利,正因為它是一種權利,所以在行使它的時候就不存在「理由問題」。在民主的教科書中有一種「無理由」理論,就是說一項有關公民權利運用的行為並沒有「理由」的必然預設,——這就是全世界通行的民主選票上為什麼只化圈的緣故,那個圈內其所以是空的,就是說「理由」進去后就化為了「O」,因此,沒有理由和有理由在「O」中實現了平等。職此之故,文化大革命中人民「有」理由的「炮打」當權派和「沒有」理由的「炮打」當權派是不分軒輊的。
1966年中國政治大事變的精華之一就是人民獲得、並且廣泛地運用了「炮打」當權派的權利。因此,我叫它民主的運動?除了這一個偉大的時期,我們中國人都是奴隸。在把這個「偉大」的時期「否定」之後,一大群連人都不如的「狗」尚可以在我們的頭上拉屎拉尿。
7、為什麼不「炮打」毛澤東?
要回答這個問題被人們想象得要複雜得多,因此,我想用一個現在的人都知道的事例去說明這個問題,搞一個旁敲側擊。1989年,在學生運動興起后,大學生們並不反對李鵬,而主要是反對趙紫陽,說他帶頭打高爾夫球,脫離了中國人民的生活水平,說他搞腐敗,社會流傳「總書記的兒子倒彩電」(89運動反對「官倒」)的順口溜——這都是事實吧,但是沒有過多少天,當學生們從「小道消息」中知道趙是同情學生運動,反對出兵「鎮壓」,怎麼樣呢?不要說是大學生們對趙的態度發生了「180」度的大轉彎,就是全國的工人、農民也都改變了看法,夥計,趙僅僅是「同情」,反對「出兵」,就憑這樣他的事情他的政治身價在一夜間就增長了一百倍。在此以前,我是看不慣趙紫陽的,連對他的那一口帶地方味的話都很反感,但是,也就在那時,我個內心中一下子就升起來了對他的敬意,好象他一突然給「偉大」起來了。人就是這樣的東西,有的時候一個小時甚至10分種內,人就變得面目全非了,特別是在運動中或者大的運動中,這樣的情況就更加突出,用「孫悟空72變」的話都不足於說明它。
議論至此,請允許我做一個假設(你不要反對「假設」,20世紀流行的最值得紀念的思想就是「科學即假設」)進一步展開來說明我談論中的話題:在1989年5月「21日」,趙紫陽運用他手中的權力(中國那時流行「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話,當真如此),搞了一個〈〈絕對不許動用部隊武裝鎮壓學生運動的〉〉的命令,第二天,「22日」,又搞了個〈〈嚴禁出動警察鎮壓學生運動〉〉的通告,並且在電視上播放……情況會怎麼樣?又如果在5月18日這一天,趙紫陽不是「哭喪著臉」(鄧小平語)去勸學生「別餓死自己」,而是寫了一張〈〈炮打鄧小平——我的一張大字報〉〉的文章,說:「……在50多天的時間裡,從中央到地方的某些領導同志,卻反其道而行之,站在反動的資產階級立場上,實行資產階級專政,將轟轟烈烈的」學生運動「打下去,顛倒是非,混淆黑白,圍剿革命派,壓制不同意見,實行白色恐怖,自以為得意,長資產階級威風,滅無產階級志氣,又何其毒也」(以上括弧中的文字引自毛〈〈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張大字報〉〉)——情況又會怎麼樣呢?你不喊「趙紫陽萬歲」才怪呢?
上述針對趙紫陽所做的假設,在1966年的中國卻不是「假設」,而是真正發生了的事情,1966年8月21日、22日,上述「兩個通令」是毛搞的,當時中國電視沒有普及,所以毛在廣播上廣播,8月5日他寫了上述大字報,也在廣播上發表。我的問題是,上述「假設」中的事情遲了23年,我們中國人認為它是對的,早了23年,我們卻又認為它是「錯誤」的——這就是中國民主搞不起來的原因,嘿,毛病就出在了這兒。
8、1966年中國人喊「毛主席萬歲」是人民愚昧的表現嗎?
還是先從趙紫陽說起吧,若直接說毛——我們中國人耳朵里已經灌滿了原先的聲音,我即使說得天花亂墜,別人也聽不進去,何況我說話的能力和水平根本就達不到「天花亂墜」的程度。在「89運動」中(我在過去叫它「5。13運動」),中國共產黨的最高當權派(不是實權派)趙紫陽只是「同情」(不是「支持」或者「批准」)了學生運動,反對鎮壓(而不是「保護」)學生運動,中國社會就出現了「國無紫陽,民無指望」的口號,如果他象毛那樣地「支持」和「保護」了學生運動,中國就必然會充滿「趙紫陽萬歲」的口號。
既然說到了「萬歲」的問題,那麼的確在中國有人喊「趙紫陽萬歲」。〈〈北京之春〉〉2003年2月刊登載的〈〈趙紫陽是中共黨內民主化的旗幟〉〉一文寫到:「據說一年前,有一次」趙紫陽「趁門衛沒留意溜到了燈口市的大街上去看看,……人們在見到他時,都十分警愕,激動不已,紛紛向他問候致敬,人群中還有人喊『趙紫陽萬歲』」。
由此我們的思維推到23年前,當共產黨內的以劉少奇、鄧小平代表的絕大多數人認為1966年學生運動是「反黨、反社會主義、反革命」時,毛作了那樣的一番表態,公開支持了學生們按照「自己解放自己」的意願「踢開黨委鬧革命的」行為,怎麼能夠不招致人民中間「萬歲」之聲呢?民主政治和民主的秩序不是不生產「救世主」、「偉大人物」——這一點許多中國「知識分子」吃錯了葯,殊不知偉大的孟得斯鳩在他的時代就已經指出「專制政治永遠是高舉著的鐵拳,……而民主政治才產生救世主」。1966年毛支持人民造反,人民喊他「萬歲」,1976年他倒行逆施,人們罵他的「娘」——這恰恰是民主政治過程中經常出現的現象,因此,人民有對當權派造反的權利,亦有對他們三呼萬歲的權利,全在於他們的作為如何影響人民。如果說真的存在著一個「10年文革」(我不相它)的話,那麼在「10年」時間內,人民——中國人民——由喊「毛主席萬歲」到喊「打倒現代秦始皇」——就可以讀出人民在政治上的進步的里程了。民主的理論中必須假設在政治上人民知道愛誰?也知道狠誰?在這個問題上,人民不需要「老師」教導他們愛誰?狠誰?怎樣愛?怎樣狠?但是到目前為止一些「知識分子」卻反其道而行之,他們這樣「教導」人們說,1966年的中國人民愛錯了,也狠錯了!鬼才相這一套呢?
在「民主」的本子中,沒有「人民是錯誤的」內容,但是在現代「自由」的收藏夾中,卻夾著「人民錯誤」的一頁。因此,中國民運人士在搞民主,或者說在念「民主之經」時,不要選錯了「本子」——這一點非常重要。1992年我在寫作〈〈1966年的故事〉〉時就已經把「66運動」看成是繼辛亥革命、共產黨革命之後的又一個中國「民主的文本」。後來,我發現陳泱潮先生和我持同樣見解。
9、
胡平 : 畢時圓和季逵說得對。文革中始終如一的原則是,誰反對毛主席,誰反對毛思想,誰就是反革命,就專誰的政。。 2006-5-18 20:44:50
答胡平兄: 2006-5-19 02:22 [Click:15]
文化大革命中,的確存在著你所說的那一條原則,非但是一條原則,簡直可以說它是「鐵則」,但是我做為從文化大革命中過來的人若對「鐵則」在運動過程中如何被執行的情況的理解同那些根本就沒有經歷過「文革」的人一樣,那就非常錯誤了。我的看法是從「理論」上講,「誰反對毛主席……」,一定會被「專政」,這是千真萬確的,如果「反對」的行為是簡單的,譬如寫一張「炮打毛澤東」的大字報,那麼你的觀點就立馬成功,此人會立即被「專政」——這是必然的、毫無疑問的,但是老兄——別以為我是一個「但書」的作者——「反對」的行為如果複雜一點,並且是向我當年所參加的「中學生造反司令部」那樣的「自治組織」做出的,它之上又套了個「堅決擁護毛主席」的「外衣」,那麼情況會這樣呢?你說「專政」,由誰「專」呢?「公、檢、法」被「砸爛了」,誰來搞?你必然說由造反派組織來搞,天啦,造反派組織從一出「娘胎」就指責對方「反對毛主席」,難道你沒有經歷過這樣的事情?事實上也是這樣,文化大革命中,我是我校中的「中造司」小頭頭,對方叫「興造司」,兩派戰爭一直打到人民運動消解的1969年4月為止也沒有弄清楚誰到底「反對毛主席」,誰到底「擁護毛主席」——這難道不是1966年中國政治大事變中的最基本的事實?這樣以來,你說的那個「始終如一的原則」就不了了之了!「鐵則」變成了麻花——這就66事變中的辯證法!如果說辯論要以「事實」為底實的話,那麼我可以還舉出以下的事實:(1)《中共中央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16條》)被公認是毛的「傑作」,「指導文化大革命」的王牌文件,其中許多話被當成了「毛主席語錄」來用,反對它就等於「反對毛主席」這沒有任何的含糊,同上面說的一樣,你寫一張「炮打《16條》」的大字報是要被「專政」的,可是,在人類生活中,「反對」的形式如果變化了一些,情況卻發生了可以說是天翻地覆的變化。《16條》中明文規定:「文化大革命的權力結構……是由民主方式選舉產生的……文化大革命委員會,或者籌備委員會……」,它行駛文化大革命的「領導權」。《16條》廣播的當天,我當時所在的「興平縣教師學習會」(專門整老師,把人往死里整,文化大革命中的自殺事件的90%就集中發生在這個時候)就立馬成立了「教師學習會文化大革命籌備委員會」……《16條》就這樣給「雷厲風行」地落實了。那時,鄧小平的兒子鄧撲方擔任了「北京大學文化大革命籌備委員會」的「主任」的事情哪個不知曉?我所說的66運動中的基層造反派的「第一炮」不是「打」共產黨組織,而是「打」「文化大革命籌備委員會」——這個按照《16條》的方式產生的「權力機構」的事情沒有參加「文革」的人不會知道,因此他們說不出個所以然,這有情可原,但是參加過的人如果迴避了它,不就是錯誤的嗎?那時全國的「文化大革命委員會」都被「打爛」了,連半個都沒有留下,如果說它是「毛主席」為文化大革命「設計」的,自治人民運動的「反對」它不就是「反對」毛嗎?(2)毛從運動一開始,就要求人民團結起來,不要搞「資產階級派性」,誰聽他的呢?我們照搞不誤,他說「無產階級內部沒有理由要分成為兩派」,我們聽了嗎?所有的造反派組織都分成為兩派,這難道不是1966年中國人民運動的基本「事實」嗎?就這個「事實」講,人民是「打著毛的旗幟反毛」——這才是問題的要害,你的「始終如一的原則」在這裡沒有辦法被人遵守,假設人在「主觀」上想遵守它。(3)從1969年4月1日,毛恢復了已經被中國人民「打倒」、「打爛」了的中國共產黨組織之後,消解了人民自治組織,到最後,所有的自治組織都被「消滅」了,毛又要人民「鬥私批修」,挖派性的根子,人呢?能夠不厭惡他嗎?誰心裡服呢?1971-1973年,我作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宣隊」的一位成員,被省軍區派到陝西石棉礦去挖「工人階級」派性的「根子」,我們挖了3年,最後哄上級說「挖完了」,其實呢?我當時就想:這怎麼可以挖完呢?派性這東西根源於人性,在人真正是人的時候,派性是公開存在的,在人不是人的社會中,它是「暗藏」的——這就是我從中國文化大革命中獲得的經驗。美國人公開分成兩大派,韓國人是三大派,中國在66運動中也兩大派、三大派,從66運動失敗后,我們的人民都是一派,「團結緊得」象一根繩。因此,我認為:民主、自由這東西你若不在人公開存在的派性里去找,你一萬年也找不到。我設想今天早上,中國有了民主,還不到晚上,人民就又分成為兩大派——這就是我為什麼要主張研究文化大革命的最主要的原因。如果你認為40年前的人民分派不對,那麼今天「晚上」的分派也就不對了,道理嗎?就如此簡單。說得太多了,作一個小結:在最簡單的「反對」毛的行為中,你的「始終如一原則」可以「貫徹」,但是問題如果稍微複雜了一點,它就不適用了,再複雜一點,它就「完全徹底」的不管用了。你如果認為中國人民反對毛的行為和形式只有一種,象「炮打劉少奇」那樣(張志新就是這個方式),那麼,你說得完全對,若有了二種、三種,它或者它稍微變了個相,你至少沒有研究它。
2006-5-20於首爾(未完待續)
——或者以「文革」的話題談民主
武振榮
序:黃慈萍女士的一篇文章最近在《獨立論壇》上掀起了一陣子討論、談論、辯論「文革」的熱潮,也恰恰於這個時間上,斑竹幫助我登陸了論壇,我趁機發了幾個帖子,想不到還引起了幾個朋友的興趣。因而這就使我放棄了原先的寫作計劃,想寫幾篇通俗的東西,把我認為應該在「文革」研究上的一些粗陋的見解拿出來以資大家談論。正因為這是「談話」,所以我想到哪就說到哪,其文字也是披頭散髮,不成體統,還願朋友們諒解。
1、 中國人為什麼要研究文化大革命?
美國已故著名漢學家費正清曾經說道:「中國文化大革命的驚人性」和「規模、影響與複雜性,」「無論從哪一方面來看,這都是一個值得世世代代長期研究下去的歷史課題。」如果我們對上述話要做一個解讀,那麼我認為要「世世代代」研究下去的首先應該是我們中國人,其次才是外國人。這樣以來有人就要問:外國人為什麼也要「世世代代」的研究呢?回答是:在全世界文化大革命只有一個,因此它具有「人類」意義,這和我們中國人到今天都在研究法國大革命的道理一樣簡單。
2、「文化大革命」這個詞是誰發明的,用中國現在的行話講,專利權是誰的?
據《陳伯達傳》一書的作者所提供的資料看,它的「發明者」叫姚溱,到目前為止中國沒有人對此提出異議,我權且認可他:1966年「2月8日,彭真等去武漢向毛主席彙報之後,於2月12日把《二月提綱》印發全黨。印發文件時,覺得『5人小組』一詞不明確,姚溱(中宣部副部長)臨時加上『文化革命』四字,變成『文化革命5人小組』,在此以前,這個小組一直稱『5人小組』。……1966年5月20日,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設立『中央文化革命小組』的通知。」到了1966年5月20日後「文化革命」又多了個「大」字,就是變成了「文化大革命」。如果宋永毅說的「文化大革命是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產物」的話是對的,那麼這個就這個「產物」的「生產」現象來看來,不怎麼樣。
3文化大革命可以分幾個階段?
就時間而言,可以分以下階段:
第一階段:1966年2月-1966年5月16日。(彭真階段)
第二階段:1966年5月6日-1966年8月5日。(劉少奇階段)
第三階段:1966年8月5日-1969年4月1日。(毛澤東階段)
第四階段是有爭議的一個階段或者說是「假設」意義上的階段: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2日。(左毛派階段:毛、林、江、華階段)
4、文化大革命是一場「動亂」嗎?
研究上面的分段的情況后,你就會發現其中的「第三階段」「否定」了「第二階段」,「第二階段」又「否定」了「第一階段」,在短短的6月時間內,中國共產黨高層就出現了如此的混亂的局面,如果說「文化大革命是一場動亂」的話,那麼我首先說它是「共產黨社會的動亂」、「共產黨秩序的動亂」、「共產黨高層的動亂」和「共產黨內部的動亂」——這是千真萬確,用一句俗話講,共產黨「亂了套」!就抓住這一點,別說在40年前,共產黨「亂了套」是好事,就是在40年後的今天,它「亂了套」也是好事啊!民主運動——不就是要叫「共產黨亂套」嗎?
可是,就在我們中國,人們對某些問題的看法卻怪得出奇,有些人卻說40年前的「共產黨亂套」「不好」;擁護共產黨的人,說「不好」可以理解,但是反對共產黨的人也說「不好」,那些反對時特別起勁的、想把共產黨一下子打到「十八層地獄」的人亦說「不好」,這就是「有中國特色」的「中國現實」。這樣的「現實」是怎樣「造就」的——姑且不問,單單就這個「現實」的荒謬性看,是不是我們中國人以為1966年的中國共產黨還沒有來得及「腐化」「變質」,人民就「炮打」了它,結果是「好人遭了殃」?
1976年,當文化大革命運動在由學生運動發展成為工人運動、市民運動、農民運動和普通幹部的運動時,不少的人就叫嚷著:「天下大亂了!」毛澤東卻一反常態地反駁道:「我看是亂了敵人,鍛煉了群眾」。今天我們回過頭去解讀毛澤東的這一句話(林彪說它「一句頂一萬句」),那個「敵人」是誰呢?原來是共產黨人,是共產黨內的當權派,有人說毛所說的「敵人」是指「地、富、反、壞、右」,其實不對,自從「四清運動」、「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以來,這些人就已經被「整」得服服帖帖了,在運動的第二個階段上這些人又被「整」的死去活來,根本不存在「亂與不亂」的問題,真正的是「亂」了共產黨,除了軍隊師以下的機關外(部隊軍以上機關也造反。1968年我當新兵到蘭州軍區參加會議,就看到軍區大院內殘留的「打倒張、冼、楊,解放大西北」的標語。標語中的三位是蘭州軍區的最高領導)外,全國所有的共產黨組織和共青團組織都被「造反」的人民給「打爛」了,當權派被人民「批鬥」,黨員沒有處繳黨費,沒有辦法過「組織生活」,也沒有辦法發展「新黨員」,數以千萬記的普通黨員,脫去了「中共黨員」的「外衣」,穿上了「造反派」的衣服,也紛紛造反……中國共產黨在一夜間就「垮」了的事實,在40年後的今天也沒有多少人留意啊!今天,有人喊「退垮共產黨」,我不反對,但是就我們中國人的經驗講,共產黨可以被「打垮」,好象「退不垮」。因此,我提醒大家把1966年的政治圖像在今天復活一下,就是說,如果胡錦濤、曾慶紅、溫家寶——這幾個人好比是當年的毛、林、周,安然無恙的存在著,而「各省都烏呼哀哉」(毛澤東語),各市、縣也都跟著「烏呼哀哉了」……朋友們——這是一個什麼局面?你們說一說?如果在2006年6月2日,中國再一次出現了這樣的局面,你不歡呼,你不鼓舞,你不手舞足蹈,那麼你才是真正的文化大革命「反對者」;反之,話又說回來了,你如果擁護它,為它的到來歡呼,高興得流出了眼淚,那麼只要你胳膊上纏個紅布條,你就是紅衛兵了。
5、人民「炮打」當權派對不對?
民主的回答是:「對!」,不管被「炮打的當權派」是「走資本主義的道路的」或者是「走社會主義道路的」的,只要人們認為他們不順眼(「不順眼」是土話,用偉大的亞伯拉罕。林肯的話說是「厭倦」)就可以「炮打」——這是「中國民主革命」賦予中國人民的權利;如果在此之前中國「民主革命」已經「完成」的話,那麼人民運用這種權利的行為就是合法的,按照這個意思推論,1966年人民「炮打」當權派的行為本身就具有內在意義上的「合法性」,因此毛對此的「合法」性的「認可」也是完全應當的;在這個意義上,人民不欠毛的情。
6、人民「炮打」當權派的行為如果出示了一個華而不實的「理由」,其行為有沒有價值?
譬如說,事後證明劉少奇不是「工賊」,王光美也不是「特務」,鄧小平不是給他(她)們「搖雞毛扇子」的,文化大革命中的人民卻以此為理由而「炮打」了他(她)們,這到底對不對?
回答:如果說劉、王、鄧是普通人物,和我老武一樣,那麼你用大字報說我是「工賊」,說我老婆是「特務」,你就在法律上「攻擊」了我、「誣衊」了我,你是要負刑事責任的;但是誰叫劉、王、鄧是「公眾人物」呢?如果要叫我給「公眾人物」下一個「消極」的定義的話,那麼也可以說「公眾人物」是普通人發泄怨憤的一個出氣筒。說實在的,我們大家都想做「公眾人物」,但是因為「名額有限」,95%的人只能淪為普通人,這是上帝「造物」上的缺陷,也許是為了「彌補」這種「缺陷」,上帝又給普通人「造」了「嫉妒」「公眾人物」的「心」,一旦普通人有了這個「心」,那麼普通人因「嫉妒」「公眾人物」發泄自己「心」里的憤懣,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民主。美國人的性生活是那麼的混亂,但是總統搞了個女人,大家就鬧著要「翻天」,一派人發誓要把總統「拉下馬」——是什麼原因呢?因為美國是「民主」國家。就憑這一點分析,在我們中國近57年的歷史中,如果說存在著「民主」,那麼「炮打」「劉、鄧」時期可能是唯一的選項。我不知道我們一些中國人中了那門子的邪,偏偏要說民主就是「動亂」。
因此,我的看法是:「炮打當權派」是一種公民民主的權利,正因為它是一種權利,所以在行使它的時候就不存在「理由問題」。在民主的教科書中有一種「無理由」理論,就是說一項有關公民權利運用的行為並沒有「理由」的必然預設,——這就是全世界通行的民主選票上為什麼只化圈的緣故,那個圈內其所以是空的,就是說「理由」進去后就化為了「O」,因此,沒有理由和有理由在「O」中實現了平等。職此之故,文化大革命中人民「有」理由的「炮打」當權派和「沒有」理由的「炮打」當權派是不分軒輊的。
1966年中國政治大事變的精華之一就是人民獲得、並且廣泛地運用了「炮打」當權派的權利。因此,我叫它民主的運動?除了這一個偉大的時期,我們中國人都是奴隸。在把這個「偉大」的時期「否定」之後,一大群連人都不如的「狗」尚可以在我們的頭上拉屎拉尿。
7、為什麼不「炮打」毛澤東?
要回答這個問題被人們想象得要複雜得多,因此,我想用一個現在的人都知道的事例去說明這個問題,搞一個旁敲側擊。1989年,在學生運動興起后,大學生們並不反對李鵬,而主要是反對趙紫陽,說他帶頭打高爾夫球,脫離了中國人民的生活水平,說他搞腐敗,社會流傳「總書記的兒子倒彩電」(89運動反對「官倒」)的順口溜——這都是事實吧,但是沒有過多少天,當學生們從「小道消息」中知道趙是同情學生運動,反對出兵「鎮壓」,怎麼樣呢?不要說是大學生們對趙的態度發生了「180」度的大轉彎,就是全國的工人、農民也都改變了看法,夥計,趙僅僅是「同情」,反對「出兵」,就憑這樣他的事情他的政治身價在一夜間就增長了一百倍。在此以前,我是看不慣趙紫陽的,連對他的那一口帶地方味的話都很反感,但是,也就在那時,我個內心中一下子就升起來了對他的敬意,好象他一突然給「偉大」起來了。人就是這樣的東西,有的時候一個小時甚至10分種內,人就變得面目全非了,特別是在運動中或者大的運動中,這樣的情況就更加突出,用「孫悟空72變」的話都不足於說明它。
議論至此,請允許我做一個假設(你不要反對「假設」,20世紀流行的最值得紀念的思想就是「科學即假設」)進一步展開來說明我談論中的話題:在1989年5月「21日」,趙紫陽運用他手中的權力(中國那時流行「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話,當真如此),搞了一個〈〈絕對不許動用部隊武裝鎮壓學生運動的〉〉的命令,第二天,「22日」,又搞了個〈〈嚴禁出動警察鎮壓學生運動〉〉的通告,並且在電視上播放……情況會怎麼樣?又如果在5月18日這一天,趙紫陽不是「哭喪著臉」(鄧小平語)去勸學生「別餓死自己」,而是寫了一張〈〈炮打鄧小平——我的一張大字報〉〉的文章,說:「……在50多天的時間裡,從中央到地方的某些領導同志,卻反其道而行之,站在反動的資產階級立場上,實行資產階級專政,將轟轟烈烈的」學生運動「打下去,顛倒是非,混淆黑白,圍剿革命派,壓制不同意見,實行白色恐怖,自以為得意,長資產階級威風,滅無產階級志氣,又何其毒也」(以上括弧中的文字引自毛〈〈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張大字報〉〉)——情況又會怎麼樣呢?你不喊「趙紫陽萬歲」才怪呢?
上述針對趙紫陽所做的假設,在1966年的中國卻不是「假設」,而是真正發生了的事情,1966年8月21日、22日,上述「兩個通令」是毛搞的,當時中國電視沒有普及,所以毛在廣播上廣播,8月5日他寫了上述大字報,也在廣播上發表。我的問題是,上述「假設」中的事情遲了23年,我們中國人認為它是對的,早了23年,我們卻又認為它是「錯誤」的——這就是中國民主搞不起來的原因,嘿,毛病就出在了這兒。
8、1966年中國人喊「毛主席萬歲」是人民愚昧的表現嗎?
還是先從趙紫陽說起吧,若直接說毛——我們中國人耳朵里已經灌滿了原先的聲音,我即使說得天花亂墜,別人也聽不進去,何況我說話的能力和水平根本就達不到「天花亂墜」的程度。在「89運動」中(我在過去叫它「5。13運動」),中國共產黨的最高當權派(不是實權派)趙紫陽只是「同情」(不是「支持」或者「批准」)了學生運動,反對鎮壓(而不是「保護」)學生運動,中國社會就出現了「國無紫陽,民無指望」的口號,如果他象毛那樣地「支持」和「保護」了學生運動,中國就必然會充滿「趙紫陽萬歲」的口號。
既然說到了「萬歲」的問題,那麼的確在中國有人喊「趙紫陽萬歲」。〈〈北京之春〉〉2003年2月刊登載的〈〈趙紫陽是中共黨內民主化的旗幟〉〉一文寫到:「據說一年前,有一次」趙紫陽「趁門衛沒留意溜到了燈口市的大街上去看看,……人們在見到他時,都十分警愕,激動不已,紛紛向他問候致敬,人群中還有人喊『趙紫陽萬歲』」。
由此我們的思維推到23年前,當共產黨內的以劉少奇、鄧小平代表的絕大多數人認為1966年學生運動是「反黨、反社會主義、反革命」時,毛作了那樣的一番表態,公開支持了學生們按照「自己解放自己」的意願「踢開黨委鬧革命的」行為,怎麼能夠不招致人民中間「萬歲」之聲呢?民主政治和民主的秩序不是不生產「救世主」、「偉大人物」——這一點許多中國「知識分子」吃錯了葯,殊不知偉大的孟得斯鳩在他的時代就已經指出「專制政治永遠是高舉著的鐵拳,……而民主政治才產生救世主」。1966年毛支持人民造反,人民喊他「萬歲」,1976年他倒行逆施,人們罵他的「娘」——這恰恰是民主政治過程中經常出現的現象,因此,人民有對當權派造反的權利,亦有對他們三呼萬歲的權利,全在於他們的作為如何影響人民。如果說真的存在著一個「10年文革」(我不相它)的話,那麼在「10年」時間內,人民——中國人民——由喊「毛主席萬歲」到喊「打倒現代秦始皇」——就可以讀出人民在政治上的進步的里程了。民主的理論中必須假設在政治上人民知道愛誰?也知道狠誰?在這個問題上,人民不需要「老師」教導他們愛誰?狠誰?怎樣愛?怎樣狠?但是到目前為止一些「知識分子」卻反其道而行之,他們這樣「教導」人們說,1966年的中國人民愛錯了,也狠錯了!鬼才相這一套呢?
在「民主」的本子中,沒有「人民是錯誤的」內容,但是在現代「自由」的收藏夾中,卻夾著「人民錯誤」的一頁。因此,中國民運人士在搞民主,或者說在念「民主之經」時,不要選錯了「本子」——這一點非常重要。1992年我在寫作〈〈1966年的故事〉〉時就已經把「66運動」看成是繼辛亥革命、共產黨革命之後的又一個中國「民主的文本」。後來,我發現陳泱潮先生和我持同樣見解。
9、
胡平 : 畢時圓和季逵說得對。文革中始終如一的原則是,誰反對毛主席,誰反對毛思想,誰就是反革命,就專誰的政。。 2006-5-18 20:44:50
答胡平兄: 2006-5-19 02:22 [Click:15]
文化大革命中,的確存在著你所說的那一條原則,非但是一條原則,簡直可以說它是「鐵則」,但是我做為從文化大革命中過來的人若對「鐵則」在運動過程中如何被執行的情況的理解同那些根本就沒有經歷過「文革」的人一樣,那就非常錯誤了。我的看法是從「理論」上講,「誰反對毛主席……」,一定會被「專政」,這是千真萬確的,如果「反對」的行為是簡單的,譬如寫一張「炮打毛澤東」的大字報,那麼你的觀點就立馬成功,此人會立即被「專政」——這是必然的、毫無疑問的,但是老兄——別以為我是一個「但書」的作者——「反對」的行為如果複雜一點,並且是向我當年所參加的「中學生造反司令部」那樣的「自治組織」做出的,它之上又套了個「堅決擁護毛主席」的「外衣」,那麼情況會這樣呢?你說「專政」,由誰「專」呢?「公、檢、法」被「砸爛了」,誰來搞?你必然說由造反派組織來搞,天啦,造反派組織從一出「娘胎」就指責對方「反對毛主席」,難道你沒有經歷過這樣的事情?事實上也是這樣,文化大革命中,我是我校中的「中造司」小頭頭,對方叫「興造司」,兩派戰爭一直打到人民運動消解的1969年4月為止也沒有弄清楚誰到底「反對毛主席」,誰到底「擁護毛主席」——這難道不是1966年中國政治大事變中的最基本的事實?這樣以來,你說的那個「始終如一的原則」就不了了之了!「鐵則」變成了麻花——這就66事變中的辯證法!如果說辯論要以「事實」為底實的話,那麼我可以還舉出以下的事實:(1)《中共中央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16條》)被公認是毛的「傑作」,「指導文化大革命」的王牌文件,其中許多話被當成了「毛主席語錄」來用,反對它就等於「反對毛主席」這沒有任何的含糊,同上面說的一樣,你寫一張「炮打《16條》」的大字報是要被「專政」的,可是,在人類生活中,「反對」的形式如果變化了一些,情況卻發生了可以說是天翻地覆的變化。《16條》中明文規定:「文化大革命的權力結構……是由民主方式選舉產生的……文化大革命委員會,或者籌備委員會……」,它行駛文化大革命的「領導權」。《16條》廣播的當天,我當時所在的「興平縣教師學習會」(專門整老師,把人往死里整,文化大革命中的自殺事件的90%就集中發生在這個時候)就立馬成立了「教師學習會文化大革命籌備委員會」……《16條》就這樣給「雷厲風行」地落實了。那時,鄧小平的兒子鄧撲方擔任了「北京大學文化大革命籌備委員會」的「主任」的事情哪個不知曉?我所說的66運動中的基層造反派的「第一炮」不是「打」共產黨組織,而是「打」「文化大革命籌備委員會」——這個按照《16條》的方式產生的「權力機構」的事情沒有參加「文革」的人不會知道,因此他們說不出個所以然,這有情可原,但是參加過的人如果迴避了它,不就是錯誤的嗎?那時全國的「文化大革命委員會」都被「打爛」了,連半個都沒有留下,如果說它是「毛主席」為文化大革命「設計」的,自治人民運動的「反對」它不就是「反對」毛嗎?(2)毛從運動一開始,就要求人民團結起來,不要搞「資產階級派性」,誰聽他的呢?我們照搞不誤,他說「無產階級內部沒有理由要分成為兩派」,我們聽了嗎?所有的造反派組織都分成為兩派,這難道不是1966年中國人民運動的基本「事實」嗎?就這個「事實」講,人民是「打著毛的旗幟反毛」——這才是問題的要害,你的「始終如一的原則」在這裡沒有辦法被人遵守,假設人在「主觀」上想遵守它。(3)從1969年4月1日,毛恢復了已經被中國人民「打倒」、「打爛」了的中國共產黨組織之後,消解了人民自治組織,到最後,所有的自治組織都被「消滅」了,毛又要人民「鬥私批修」,挖派性的根子,人呢?能夠不厭惡他嗎?誰心裡服呢?1971-1973年,我作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宣隊」的一位成員,被省軍區派到陝西石棉礦去挖「工人階級」派性的「根子」,我們挖了3年,最後哄上級說「挖完了」,其實呢?我當時就想:這怎麼可以挖完呢?派性這東西根源於人性,在人真正是人的時候,派性是公開存在的,在人不是人的社會中,它是「暗藏」的——這就是我從中國文化大革命中獲得的經驗。美國人公開分成兩大派,韓國人是三大派,中國在66運動中也兩大派、三大派,從66運動失敗后,我們的人民都是一派,「團結緊得」象一根繩。因此,我認為:民主、自由這東西你若不在人公開存在的派性里去找,你一萬年也找不到。我設想今天早上,中國有了民主,還不到晚上,人民就又分成為兩大派——這就是我為什麼要主張研究文化大革命的最主要的原因。如果你認為40年前的人民分派不對,那麼今天「晚上」的分派也就不對了,道理嗎?就如此簡單。說得太多了,作一個小結:在最簡單的「反對」毛的行為中,你的「始終如一原則」可以「貫徹」,但是問題如果稍微複雜了一點,它就不適用了,再複雜一點,它就「完全徹底」的不管用了。你如果認為中國人民反對毛的行為和形式只有一種,象「炮打劉少奇」那樣(張志新就是這個方式),那麼,你說得完全對,若有了二種、三種,它或者它稍微變了個相,你至少沒有研究它。
2006-5-20於首爾(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