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必須接受14億多人民的審判,會是死刑或無期徒刑...5個月前的「天涯論壇」就曾刊出這樣的文字。
列出分裂罪行,全民公審,全民批鬥!根據反分裂法也是有法可依!我要評論...作者安峰山憤忿地寫道: 台灣當局揣著明白裝糊塗,而至今也沒有一個NGO組織出來承認李...
台灣居民李明哲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依法逮捕_鳳凰資訊2017年5月26日報道講: 台灣居民李明哲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依法逮捕,據新華社北京5月26日消息,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當日應詢表示,從國家安全部門獲悉,台灣居民李明哲因涉嫌...
昨天,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李明哲案」,當晩的午夜便收視到澳大利亞ABC電視台Australia Plus頻道與中國香港的TVB無線電視台的基本同名的Lee Ming-che: Taiwanese activist goes on trial in China(李明哲: 台灣維權人士在華受審)報導。
暫且不評論「李明哲案」為何擇址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光憑「李明哲案」本身就與國外的澳洲和中國香港沒甚麼大的關聯。
「李明哲案」的主角是生於中華民國台北市,為台灣外省人第二代,也是家中獨子,父親籍貫中國安徽,母親則是山東,李從小就在中國國民黨的教育與大中華思維下成長,曾參加新黨青年軍。就讀文化大學哲學系期間受到自由思潮啟發,與學妹李凈瑜共同參與反高學費運動。曾任職前立委許鍾碧霞國會辦公室助理和台北市議員謝明達競選總部助選人員 -- 維基百科之-李明哲事件詞條的文字,首先應該駐目台灣媒體的反響。
消失177天!被控顛覆國家政權李明哲平頭出庭。
李明哲案,中(國)網友大讚鄉民:讓彎彎知道啥叫被失蹤被墜樓...這些是台灣最具影響的媒體《自由時報》的相關新聞標題。
《中國法院今公審李明哲庭上"被認罪"》 -- 昨天台灣《自由時報-政治版》的如題文章引用了該報記者林良升的綜合報導。
記者寫道,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開庭審理李明哲案,依據公布的視訊內容,李明哲在庭上被訊問時,對於中國的指控沒有異議,並背稿式地多次強調他"惡意攻擊抹黑中國共產黨、中國現行制度、中國政府",感謝中國執法部門的文明辦案,讓他得知過去的思想是錯誤的,表示認罪和悔罪。
李明哲在法庭上接受訊問,對於中國檢方的指控表示沒有異議,並表示執法機關有保障他的權益。
李明哲在庭上表示,他透過微博轉發另一名被告彭宇華的文章,彭給他QQ號碼,將他拉進群組,並在該群組的華南分群內組織公民學堂,撰寫惡意抹黑中國共產黨、中國政府、中國現行制度的資料的文章,意圖顛覆國家政權。
李明哲說,彭宇華要他在梅花公司負責教育的工作,並在華南群擔任管理員,成立公民學堂,不定期撰寫一些惡意抹黑中國共產黨、中國政府、中國政治制度的文章,並鼓吹在中國建立多黨制度,並以文字的形式進行演講、發表,並表示他曾在網路討論時說過:"我從來不覺得要排斥暴力革命,暴動遲早的"。
李明哲在庭上表示,他認識到自己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過去自己有"錯誤認識",感謝執法單位的文明辦案,保障他的用藥權利,和他過去在台灣對中國有偏見的媒體報導的中國法治狀況有所不同,讓他對中國有認識。
李明哲說,看守所內有新聞、電視節目可以觀看,對於中國的現實狀況有介紹,也讓他認識到中國的發展,和他過去在台灣接受到的資訊不一樣,也讓他得知他過去的思想是錯誤的,讓他觸犯犯罪行為,"我表示認罪跟悔罪"。
這樣簡單明了的案件卻激起澳大利亞ABC電視台Australia Plus頻道與中國香港的TVB無線電視台如此大宗的報道。
ABC電視台Australia Plus頻道的報道前段是這樣的:
下面再先貼帖中國香港的TVB無線電視台報道視頻的截圖,其次為澳洲ABC電視台Australia Plus頻道的視頻截圖。最後是《紐約時報-中文網》、台灣《自由時報》的相關新聞標題。
14億人民的「李明哲案」,引發境外的紛紛報導,原因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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