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倍住手!」「法西斯滾出去!」「不要打破(和平)憲法!」一張由記者山田旬從日本國民議會大廳屋頂上拍攝的照片,忠實地記錄了自昨晚7點30分開始的、從全國各地雲集來東京的日本首相府前的徹夜大示威遊行。據日本媒體報道,昨晩的徹夜大遊行雲集了約3萬5000餘人,所有年齡段的男性和女性,各種行業的薪工人員,首相府前第一次出現了沖天的「反對發動戰爭」的憤怒示威聲。象徵著反對安倍政府封殺人民聲音的抗議示威聲此起彼伏。
一位上世紀30年代的家庭主婦昨天從福島市來到東京參與抗議說「安倍,希望你能傾聽人民的聲音,反思戰爭,不要忘了自己是誰選出來的,戰爭絕對不可原諒!」
23歲的女學生身著黑色西裝站在國民議會大廳前表明,我剛參加求職在回家的路上,「不應該重新解釋憲法,年輕人關注阻止打破集體自衛權利的問題」。
在日本政府7月1日將在內閣中通過解禁集體自衛權決議案前,日本共產黨書記局長山下芳生6月30日在記者會上就修改憲法解禁集體自衛權一事,對公明黨提出嚴厲批評,「如果公明黨予以協助,就請撤下和平政黨的旗幟。」「公明黨將成為打造戰爭國家的同謀,國民不希望戰爭。」
《每日新聞》30日刊登了「不想把學生送到戰場,煩惱的老師」的文章。文章說,日本自衛官待遇不錯,高中畢業后不想再升學的學生往往選擇加入自衛隊。但是在鹿兒島縣立高中,一名對學生進行升學指導的老師最近十分煩惱,希望加入自衛隊的學生不在少數。解禁集體自衛權,也令自衛隊員們心生不安。在東京練馬區的自衛隊駐地,有自衛隊員對媒體抱怨「關於集體自衛權,現在政治家談論的事嚴重脫離現實」。一名軍官說:「我們是為救災和做國際貢獻加入自衛隊,自衛隊職責範圍越來越廣,事關生命安全,讓人很不安心。」
何謂集體自衛權?
日本的所謂集団的自衛権,英語為: right of collective self-defense、法語: droit de légitime défense collective。
中國人民網,新華網,《日本學刊》的解釋說: 集體自衛權,即與本國關係密切的國家遭受其他國家武力攻擊時,無論自身是否受到攻擊,都有使用武力進行干預和阻止的權利。簡而言之,即一個聯盟所有成員在其中一個成員遭受攻擊時進行相互武裝援助。聯合國憲章規定,主權國家擁有「單獨或集體自衛的固有權利」。這一條款成為美國和前蘇聯分別組建「北約」和「華約」的法律基礎。
日本對集體自衛權的「禁止」來自哪兒?
《聯合國憲章》、《舊金山和約》和《日美安全條約》都確認了日本在國際法上保有集體自衛權。可見,日本「集體自衛權」問題的焦點並不在於國際法,而在於其國內法和國內政治。日本在二戰中戰敗后,制定的「和平憲法」最大特色,就在於其規定日本「放棄使用武力解決國際爭端」和「不保持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憲法對內具有優於國際法的地位,日本政府對上述邏輯進行解釋的結果就是本國不能行使集體自衛權。這種「政府解釋」,在規範戰後日本安全戰略的諸因素中佔有核心地位。上述「政府解釋」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經歷了一個在論爭中清晰化的過程。
日本民眾擔憂解禁集體自衛權的萬人示威激發了今天早上七時30分政府通過了內閣會議決定后的新一波抗議示威的高潮,本日上午10時以後,由日本國會議員帶領的抗議示威繼續如火如荼。
日本民眾擔憂解禁集體自衛權的萬人示威激發了今天早上七時30分政府通過了內閣會議決定后的新一波抗議示威的高潮,上午10時以後,由日本國會議員帶領的抗議示威繼續如火如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