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學者丁東三天前的博文引發了議論。
三天前就是4月27日,丁東寫道58年前的1956年4月27日,毛澤東主席簽署了實行火葬倡議書。1976年9月毛澤東逝世后,中央討論建毛主席紀念堂,保存毛澤東遺體,供人瞻仰。江青不贊成建紀念堂,提出主席有遺囑啊,說我死後要火化,骨灰放到西山上去。毛遠新對華國鋒說:「毛主席生前說,死後,遺體付之一炬。」華國鋒說:「這件事不要提了,全國人民通不過。」結果,10月6日抓了四人幫決定修紀念堂。
短短的數行文字,激起了危險的平頭網民大塗鴉。
一把火燒了,人們就容易把他忘卻了,厝放,美其名紀念,事實上是不讓他入土為安,也好讓人記住他。其實華國鋒做了一個大好事,以後大家就會明白的。躺在那裡贖罪也好,
需要的時候是全國人民,不需要的時候是不明真相的群眾和社會閑散人員。其實,朝廷把人民當夜壺,用了拿到跟前,不用就踢到床底下, 他們都是自己的邏輯,一旦爭辯起來,就拿出莫須有的「全國人民」來敷衍。他們給過全國人民一次說話或投票的機會嗎?
逝者不知活人知,一切都是有目的的,死者入土為安。這是千古不變的道理,還是入土的好,是哪個王八蛋人民通不過?毛爺爺為我們打下了國家,我們還有什麼理由不讓他老人家安息呢?
你是明白人!水晶乃佛門八寶之一,不是罰,是鎮,像法海的雷峰塔。而且放在廣場,熙熙攘攘,不得安寧。
他們都是自己的邏輯,一旦爭辯起來,就拿出莫須有的「全國人民」來敷衍。他們給過全國人民一次說話或投票的機會嗎?要不現在來一下紀念堂里的人入土為安投票?
只要臘肉的那副棺材還在那裡供人膜拜,天就是黑的。
華國鋒確實「用心良苦」,如果遺體付之一炬,「輸鞋」沒了,那老百姓「鞭」什麼?全國人民肯定通不過!玩不過他,就只好等他死了玩陰的,罰他永世不得超生了。這是他的同志們的鬥爭策略。
你這個垃圾,照你的意思,毛死後還會給自己搞特殊是吧。這件事的難處在於:毛死後,華接班,臨危受命,在中央高層孤身一人,一時無法穩住陣腳,只好依靠毛的亡魂暫時壯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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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說些嗎?
我沒話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