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環球時報》日前發表了社評,題為:雷政富「被害」和「貪腐」都由法律裁定。
「環球」文章很多,近來越來越象大牌,越來越敢居高臨下,不怕怡笑萬方。
文章挺身迎接「重慶雷政富不雅視頻案」的熱門話題,大侃「法律」,大意如下:
「重慶不雅視頻案」女主角趙紅霞等6人因涉嫌敲詐勒索雷政富等兩名官員500萬元人民幣,被重慶市公安局移送至檢察院,消息昨天一經披露,網上立刻又出現大量為趙紅霞叫屈的聲音。
趙紅霞之所以受到同情,還是因為人們希望看到雷政富等涉嫌貪腐者首先受到審判,趙紅霞身處弱勢,雷政富則是高官,貪腐的民憤又更大,因此前者先審理,後者的當前情況公眾幾乎不知道,網上出現起鬨聲就很難避免了。
然而輿論的關注同案情的這個焦點一直「對不準焦距」,如果順著互聯網的情緒看,雷政富等人以「被害人」的身份出現在案件中,顯得不倫不類。但在法律上,這一點毫無指責之處。趙紅霞等人涉嫌敲詐勒索同雷政富涉嫌貪腐是不同的兩個案件,它們的分別偵辦、審理都是依照法律必須發生的。
在趙紅霞等人敲詐勒索雷政富這件事上,前者就是加害方,後者就是被害方,這同後者是否存在貪腐沒有關係。互聯網上,趙紅霞等人和雷政富的加害與被害關係很容易就被換位了,說到底這是中國法治精神、民眾的法律意識缺失。
趙紅霞等6人先被移送檢察院,大概是因為其案情清晰、簡單,而雷政富涉嫌貪腐案調查起來更複雜、費時。
中國官方及司法部門都在同輿論的溝通方面過於保守、拘謹,很不善於隨事件進展向外發布階段性消息。應避免「官」和「民」受到不同對待的印象,讓公眾對雷政富涉嫌貪腐正依法受到嚴厲調查深信不疑。
目前司法公信力不足,造成誤讀頻繁發生,各種造謠和輿論煽動也更容易得手。這種情況無論多不好,都是現實。官方和司法部門需要針對輿論的實際情況安排工作細節,為社會共識和團結創造更多機會。
對趙紅霞等6人的刑事追究是合法和正義的,這一點應成為中國社會堅定不移的認識。這也本應是中國輿論多元化的底線。
我們在此呼籲重慶司法機關理性應對網上的聲音,堅決依法審理、判決趙紅霞等6人的敲詐勒索案。頂住輿論壓力的這點考驗,已是司法機關在互聯網時代依法辦案的基本功。
「環球」的文章題為:雷政富「被害」和「貪腐」都由法律裁定,可通篇談論的則是「在趙紅霞等人敲詐勒索雷政富這件事上,前者就是加害方,後者就是被害方,這同後者是否存在貪腐沒有關係」,互聯網上的情緒均屬「中國法治精神、民眾的法律意識缺失」。
忍不住想問一下「環球」,雷政富的「貪腐」都是「環球」等法治精神、法律意識不缺失的官方媒體披露出來的?互聯網上的民意關注了雷政富的「貪腐」案情就成了「對不準焦距」?
「環球」你如果有把握就別說「趙紅霞等6人先被移送檢察院,大概是因為其案情清晰、簡單」,你如果有自信就別說「中國官方及司法部門都同輿論的溝通過於保守、拘謹,很不善於隨進展發布階段性消息」,你如果有起碼的正義感就別說「公眾對懲罰貪官更感興趣」,你如果理不清雷政富「被害」和「貪腐」的前後因果就別呼籲「頂住輿論壓力的這點考驗,已是司法機關在互聯網時代依法辦案的基本功」。
否則,互聯網上的情緒就有理由斥你「環球」:不裝B會死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