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書中透露,81歲的陳希同看到網傳本《李鵬日記》中有他的大照片,下邊文字說明他是 「北京戒嚴指揮部正指揮 」 ,實際上,李鵬根本沒有告訴過陳希同要他擔任北京戒嚴指揮部正指揮。到了2010年,才知道李鵬任命他擔任正指揮的。陳希同針對《李鵬日記》等回憶錄的文字和曲筆,揮手寫了一首詞曰:《莫教後人考證難》,開篇第一句就是:歪曲竄改何時了?
這本書就是由香港新世紀出版社5月29日發行的新書,題為《陳希同親述:眾口鑠金難鑠真》。作者為原國務院農村發展中心研究員姚監復,從去年初開始,姚與住院中的陳有過十幾次面對面的對話,以此為基礎,姚寫成這本書。
提到陳希同,人們馬上聯想到他的兩樁罪:參與「六四」鎮壓,被視為元兇之一;腐敗高官,因貪污罪落馬。然而,在新近出版的這本書里,陳希同喊冤,對前一樁罪,推卸責任;對后一樁罪,不予承認。據書中姚監復對陳希同的八段訪問內容,陳表示六四是 "一個令人遺憾的悲劇,本來可以避免" ,並稱對鎮壓學生的決定所知甚少,只是按命令行事,淡化自己在六四事件中的角色。
↓ 陳希同與姚監復(右)。
2012前,原北京市市長的陳希同被指是1989年促使軍隊鎮壓天安門六四民主運動的領導人之一。外界盛傳,身為鄧小平親信的陳希同,曾向鄧「謊報六四軍情」,誇大學潮嚴重性,導致鄧做出鎮壓決定。對此,陳稱:「鄧小平耳目眾多,他怎麼可能被騙?(「謊報」的說法是)低估了他。」陳還表白「半次都沒有去過鄧家。」
這段解說固然有一定道理。作為政治強人,鄧小平決定確由己出,並不受他人支配。
關於自己是「北京戒嚴指揮部總指揮」,陳希同說:「到2010年看了《李鵬日記》才知道我是總指揮,89年時李鵬為什麼不告訴我?有機會見李鵬的話,得問他,你為什麼早不告訴我?」
此說令人驚奇。要麼陳在這裡撒了謊,要麼李在他出版的《日記》中撒了謊。或許,鄧小平和李鵬炮製了「戒嚴指揮部」並分派了職務,卻並沒有明確通知?或者當時,連鄧和李兩人,對戒嚴和鎮壓能否成功,都沒有十足信心,故而含糊其辭;又,當時中共內部一團亂,連究竟誰被委任為「戒嚴總指揮」,都成了一筆糊塗賬?
「六四」鎮壓后,陳希同曾以北京市長兼國務委員的名義,向人大常委會做《關於制止動亂和平息反革命暴亂的情況報告》,認定學潮是「暴亂」、當局鎮壓是「平暴」。該報告曾印發100萬份,傳達全國城鄉,無形間,對陳希同成了「六四」的元兇。對此,陳解釋:「中央讓我做報告,我不能不做,(對這份報告)我一個字也沒有參加討論,一個標點符號也沒有改,但是我承擔責任。」
一句「但是我承擔責任」,流露出陳一定程度的懺悔。語氣中聽得出,陳並不認為當年的鎮壓是一件光彩的事,姚監復問陳:「你作為市長,你的市民無辜死掉了,你有什麼感覺?」陳的回答是:「作為市長,我感到難過……假如處理得當的話,一個人都不應該死,而事實上,那天死了好幾百人。」
同為當年的鎮壓者談「六四」慘劇,陳希同表現出與李鵬絕然不同的語調。陳作為鎮壓「功臣」,「六四」后高升至北京市委書記、政治局委員。但不久,卻在與江澤民的權爭中失勢,以「貪污罪」下獄,被判刑16年。從顯赫高官到階下囚,重重摔落,一摔到底,陳希同從中品嘗的人生雜味、人生無常,決非李鵬所能體會。
至於「貪污罪」,陳希同一口否認,強調他「受到不公平審訊,是文革以來黨內最大冤案。」陳否認自己涉貪,並無說服力;實際上,陳想要說的意思是,對比中共高官的集體貪腐,他「那點事」實在算不了什麼!的確,僅對照江澤民家族電訊領域通吃、李鵬家族電力行業壟斷,陳希同那點「以權謀私」,實在就是小巫見大巫!
陳希同下獄與黨內權爭失敗有關。在與姚監復的對話中,陳沒有明確承認這一點,並否認「曾(在鄧面前)告江澤民的狀」。但陳揭露:「在(中共高層的)權力鬥爭中,任何事情都會發生,對手會用一切卑鄙手段去奪取權力。」暗指的就是江澤民。實際上,從2004年的「保外就醫」,到如今「十八大」前出書,陳的動靜又事關另一場權力鬥爭。被打倒的陳希同而並未完全作廢,反卻成為黨內派系博弈的一顆棋子。
陳希同要求姚監復推遲出書,說自己正在「上訴」,希望推翻對他的貪污定罪。但上訴已經兩年,並無結果,也沒有等到他巴望的「回答」。
陳希同,1930年6月生,漢族,四川安岳人,1992年升任北京市委書記。其後被控巨額貪污,1995年被撤銷黨內外職務,1998年被判刑16年,2004年保外就醫。2009年4月有消息稱,陳因患末期癌症被送往北京醫院高幹病房救治,生命依靠藥物維持,院方已多次發出病危通知。根據判決書,陳希同應該於2013年8月1日正式出獄。
八十一歲的陳希同賦閑在家經常研習書法,或享受天倫之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