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第三十一章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悲哀蒞之,戰勝以喪禮處之。
主旨:對於一個國家民族的發展建設來說,軍隊處於保駕護航的輔助位置上。是以道化解無效之後的矯正與判決手段。戰爭也是道允許的,但不能被當作主軸。主旋律依然是以道普及大眾、以道去化解人心中的慾望魔障。從而使國家民族在道的絕對真理之上得以發展、穩固、榮耀大道。
本章講兵在一國中當處的位置---必須有,但不能崇尚。講兵甲之後,善後方法---以喪禮處之。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雖精兵良將亦不當崇尚,其它被造之物,及道外之人也都厭惡他。所以有道的君王不會把兵當作治國法寶而高舉。
物,人之外的萬物。形而下的道外之人也稱為物。相對於能與道溝通的道內之人而言,缺乏道的靈魂。
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
有道君王治國處事以道教化,是在形而上用功,也稱為尚文。道外君王崇尚以軍事外力開路,用形而下的力量去搞內政外交,也稱尚武。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
軍事的作用不是建設性的,故不祥也。不是有德君王的主政的焦點。萬不得已時使用,或對無道之邦的攻伐,或對無道叛亂的刑罰,一旦問題解決,復歸於平靜如常。
或伐或罰,都在道,也就是「真宰」的授意下執行。既不能過分,也沒有驕傲自大的資格。道內的勝利方,想不恬淡都難。世人看君王為至大,道內的君王看道須仰視才能見點倪端,斷無驕傲道理。除非無道看不見。
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
兵甲雖戰勝了對方,也是在教化失敗的前提下才用兵。集不忍,不得已於一身。哪裡還會去美化戰事?
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矣。
美化崇尚戰爭,殺人為樂者,要麼是聽不見道的旨意,要麼是輕視道的命令。既然如此,天下的主人---道,豈能將天下托給他管理?這樣的人肯定不能得天下。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
這是講在國家政體架構中,兵部與日常國務部當有的先後順序。國務部為優先,兵部為輔。而且戰勝之後,要像辦喪事一樣哀傷,反思,低調處理。
殺人之眾,以悲哀蒞之,戰勝以喪禮處之。
本句強調戰勝后的姿態,對戰敗方當哀其不幸,亦哀其不爭。「泣之」的心情既是君王的態度,也代表蒼天大道的態度。像一位父親對無惡不做的兒子被執法后的心情一樣。悖逆無道者讓造他們的道傷心。
戰勝之日亦是傷心,善後,反思之日。戰勝的君王既要感謝道,也可能需要在道面前祈求赦免---仁政不到位的失職罪責。
總結,在《道德經》主要講兵的五個篇章中,本章主講軍事在一國政治架構中的位置。即次於國務部的輔助地位。在道的框架下不得已而戰,勝利后要體會道的心情:哀其不幸,哀其不爭。斷不可誇功與美化戰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