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第30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
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
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強。
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
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強。
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主旨:本章和下一章都是講戰爭用兵。本章告誡:不要用武力逞強稱霸,到不得已時才用,還要在道的框架內使用。一旦解決了問題就住手,不要誇功,不可炫耀,不可逞強。
僅從本章和下一章來看,用兵之道尚不十分清晰,我們再從《黃帝四經》和猶太版道德經橫向比較來看,用兵原則脈絡會清晰許多,有助於理解本章。
首先,國家誰為主?
曰道。或稱為神,莊子常稱為「真宰」。「天下神器」,即天下所有權是神,是道。君王是道的僕人,是因道的命令而代管。
看看最牛的大衛作王時如何向神祈禱:「你僕人大衛的家必在你面前堅立。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啊……」
其次,用不用兵誰當家? 曰道。
天下的主人是道,用不用兵當然由道做主。
《黃帝四經》雲,「禁伐當罪當亡,必墟其國。兼之而勿擅,是為天功。」是說戰爭不僅是允許的,有時是有道之國的責任。對惡貫滿盈的無道邦國,要伐其城,墟其國。而且贏得戰爭后不要自誇,因為這是道的旨意,是道的功勞。
可見戰爭的發生有道的影子在其中,戰與不戰道說了算。
猶太版道德經也說:「災禍若臨到一城,豈非耶和華所降的嗎?」
再次,勝負由誰定?曰道。猶太版道德經亦說:「得勝乃在乎耶和華,不在乎人多少。」
可見,道自始至終左右著戰爭的過程及結局。在道絕對公義的前提下,對我們自己的戰爭創傷要深思。
當一國被戰爭攻擊時,並不是說主動攻擊的一方一定是正義的。許多時候主動進攻國僅僅是被道使用作擊打刑罰的工具而已。比如道用巴比倫刑罰悖逆的以色列之後,再去擊打巴比倫。要不是先知講明其中的來龍去脈,則難以明白其中的因果關係。但道以教育拯救為最終目的,刑罰是手段。所以,大部分戰爭的預言早於戰爭本身。可惜世人悖逆不信,也因此他們挨打與亡國,並無可惜而言。
因此,有道的君王絕不會一味反對戰爭而姑息養奸。以求無原則的所謂「和平」。
天不佑強而佑道。無道者,雖有強兵而不能勝。
容許國中罪惡不除,其國其民必將受牽連。管理者及旁觀者有連帶責任。在猶太版道德經中,攻入耶利哥城后,亞乾的犯罪連累眾人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直到罪惡除去,正義伸張才重獲道的親近。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
以道為本來輔佐君王的人,不要建議君王以軍事力量逞強於天下,這樣副作用太大。
當一個國家的軍事力量處於強勢的時候,君王很容易忘記道的原則,而去逞強稱霸。而提議這樣乾的人也常被大家以「英雄,愛國」來擁戴。長遠看這樣的人種下的是禍患。
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
軍隊所到之地死人太多,人煙稀少,田野荒蕪,荊棘叢生。戰爭之後,即使是戰勝方百姓,也在承擔著戰爭後續對黎民百姓的危害。
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強。
對道者而言,問題一旦解決就住手,不敢以軍事力量去逞強。善者,有道的人。果而已,說的是解決問題后要知止,知止才能不殆。
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
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強。
上面講了兵甲之後對百姓的危害,告誡君王要知止。這裡講用軍事處理完事情后的態度。
果而勿矜:解決問題之後不要自我膨脹,不妄自尊大。
果而勿伐:解決問題之後不以己功。戰爭的勝負始終均由道做主,不要藉勝利抬高自己。黃帝告誡說:「勿擅天功」。
果而勿驕:用軍事解決問題后驕傲驕橫的心態不可以有。要像政治解決問題之後一樣淡然。
果而不得已:軍事可以說是政治的延伸,是在以道化解無效的前提下才不得已使用。對內用法律,對外用兵力。道以教之,法以齊之。是處理問題的最後環節,也是在道的框架內。
果而勿強:問題解決了就收兵,不可依著強勢去任意擴大戰果,逞強稱霸。你做過了頭就要被到嚴懲。你一定會被公義處理。道不偏待人。
看猶太版道德經中:「耶和華如此說,亞捫人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刨開吉列的孕婦,擴張自己的境界。」說的是事情做過頭,非因道的旨意而擴張境界,而被道嚴懲。
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事物強盛到極端,就失去了生命力,曰老。
過了頭沒有生命力的,就不是道所喜悅,所允許的。無道也就沒有了生命的輜重,也就要死亡了。
在道的框架內用兵反擊也要有限度,有平衡點。最好能恰到好處,掌握不好度的話,寧欠勿過。
猶太版道德經規定鞭刑最多40下,以色列的用刑者只敢打39下,怕萬一記錯打多了,上帝不放過他們。
總結,軍事本身也是道的治理方法。以道教化達不到目標之後的糾正或判決手段。是一種極端的政治方案。掌握不好事情就做過了,做得太過份,就叫「大過」,就走向死亡了。《易經》「大過」的卦象上看,已經是「棺材卦」了。所以用兵要慎,知止,低調。要頻繁與道溝通,聽道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