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到底該不該被判死刑?其實這並不是一個艱深的問題,只要是熟悉中國社會狀態的人們都知道,
夏俊峰原是家中的頂樑柱,有妻有子,兒子尚未成年,如今他去了另外一個世界。他的妻小在肩負生活的重擔時,還得懷抱如影隨形的喪親之痛,無法想像母子兩人能過上幸福的生活。
跟城管原本無冤無仇的夏俊峰在精神正常的情況下不可能揮刀殺人,他走到這一步只能是被逼無奈的結果。所以,不管是不是專業的法律人士,只要稍微具有法律常識都能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夏俊峰殺人要麼是正當防衛,要麼是精神異常,二者必居其一,至多是防衛過當,這就意味著死刑不適用於夏俊峰。
1 是2008年發生在湖北省天門市的一起引起廣泛關注的城管暴力事件。2008年下1午,湖北省天門市水利建築公司總經理魏文華與公司黨支部書記王述堂駕車經過天門市灣壩村時,因拍攝該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城管)執法人員粗暴執法過程而被多名城管圍毆致死。
涉嫌人員24人已被控制,其中的4人已被刑拘,城管局長被免職。天門市副市長汪發良透露,參與1月7日事件的50多人均為城管人員,沒有社會閑散人員。
2 2013年7月17日上午,湖南臨武縣蓮塘村瓜農夫婦去縣城賣自家種的西瓜,丈夫被臨武城管暴力執法圍毆打死,老婆被打傷住院。死者生前曾拚死從打人者身上搶下胸牌,胸牌主人為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執法三大隊大隊長廖衛昌
●是真的,被打死的是以家庭征個人所得稅我老公村的這回不會又是臨時工吧!!大家說呢?湖南的大官小官都是那麼牛建議以後做小販都得帶點自衛工具,不然死了真虧
●真實的。道路已經被封閉了。聚齊了大概有幾百人。發生地點是臨武縣文昌南路十字路口。百度:臨武縣城管。有其他照片好好一個大活人給活活打死了 這得是多麼慘烈的場面 我天朝城管威武啊 簡直就是合法的土匪惡霸 2008年7月30日 拳打、腳踢、卡脖子……渝中區3名城管在執法時和賣涼麵的小販發生爭執,隨即上演「全武行」,將這名攤販打成重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後來,市五中院對這起轟動全國的「城管打人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庭審時,打人的城管竟稱沒有經過崗前培訓,打人是「正當防衛」。
人們一定還記得兩年前,即2011年7月26日,貴州安順女城管在該市西秀區華西街道沙子壩村,與兩個男城管共同作案,打死右腿肢殘的水果攤販「毛老九」,引爆震驚外的「7.26安順群體事件」,為何兇手至今仍逍遙法外?!
因為,不管女城管男城管都是城管,是城管殺人就不償命!
反之,不管是城管、官僚、開鏟車輾死農民的惡霸,只要誰敢殺他們,「法律」就會「核准」誰的死刑!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而中國官方常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事實是否真的如此?
其實,無需追溯太遠,僅從薄谷開來毒殺海伍德案、薄熙來貪腐案、劉志軍案就可以看出,對於有權有勢者而言,死刑早已名存實亡。
跟夏俊峰案最具可比性的還當推貴州遵義派出所所長張磊槍殺兩平民案——同樣是伏屍二人,流血五步,張磊僅領刑8年,罪名是防衛過當,而夏俊峰卻是死刑。張磊殺人的性質顯然比夏俊峰要嚴重得多,可兩案的結果卻相去天壤,這樣的社會還有法治可言嗎?
我們都有眼睛、我們都看見了在社會主義祖國的今天、有權有勢的人殺人就像踩死一隻螞蟻一樣!!
真正該被判死刑的是這個殺人的社會主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