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今天的明星是名人,但並都不是明白人!桑蘭13年來代表了兩種不同觀念的中國人!(原創 ...

作者:寧靜千年  於 2011-5-30 14:5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文史雜談|已有60評論

關鍵詞:

有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
有一個年輕人,晚上回來,已是後半夜了。他邊敲門便大聲呵斥門房。門房起來后,剛準備開門,這個年輕人嫌動作慢,便大聲罵道:「我當你睡死了,叫了半天不 見動靜。」門房聽了后,把已經取出的鑰匙又收了回去,轉身進屋睡覺去了。這個年輕人後來無論怎麼叫,門房都沒搭理。他只好在外面轉悠,不得入其門了。

又 有一個年輕人,他只要從門口過,便一定要向門房打個招呼、問個好,無論他有多麼要緊的事情,到了門口,一定要下車;晚上無論回來多晚,他總是輕輕的叫門, 門房只要聽是他回來了,什麼都不說,便開門。他每次也都要對門房說一聲對不起。因為工作關係,他每天大多很晚才能回來。於是,他便對門房說:「我天天打攪 您,實在不好意思。如果能給我配一把大門鑰匙,晚上我回來便不會打攪您了,不知您是否同意?」門房一聽十分樂意地答應了。於是,門房便把自己的另一把鑰匙 給了這個年輕人。這個年輕人從此無論回來多晚,都不存在叫門的問題了。

同樣是一扇大門,對前一個年輕人是緊關著,而對后一個年輕人是敞開著。為什麼呢?道理十分簡單,前一個年輕人缺乏對門房的起碼尊重,后一個年輕人能尊重一個被一般人認為是工作低賤的門房。

不難看出,一個不尊重人的人,大門對他是緊關著;一個能尊重人的人,大門是對他敞開著。

人生又何嘗不是這樣呢?要打開生活的大門,首先要學會尊重別人。「

13年前桑蘭勇敢的面對傷殘,與體操隊的小夥伴們告別時,她沒有流淚,她的微笑感動了世界!

13年前的桑蘭的微笑為中國人贏得了榮譽,她的微笑代表了中國!

後來桑蘭成名了,她不尊敬為她服務的一個小保姆! 現在她要美國的法庭賠償她10幾億美金!

桑蘭今天的舉動代表了一個有錢能使鬼推磨的、物慾橫流的中國!

但是我想對桑蘭說:」我可以叫你一聲孩子嗎? 我有兩個女兒,大女兒也是80后比你小几歲,我非常同情你的遭遇,

我希望你能深刻反省自己!

孩子:13年前我曾為你的勇敢精神落淚; 今天我再一次為你落淚!

孩子:這個世界上還要一個道德法庭!公道自在人心!

華民族5千年來都講做人:要報恩!滴水之恩敢當湧泉相報!

另外我還有告訴海名律師:「兒子(桑蘭與我大女兒同輩,我同桑蘭的父母同輩的),是您搖身一變成了桑蘭的乾哥了!

您也該反省自己!您也老大不小了,中國人講修身、齊家,您花五年的時間連您的女朋友都搞不定,還被她把您給甩了

(您自己在博客里講的);您一不修身、二還沒有齊家,您就想當武松?誰是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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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60 個評論)

回復 meistersinger 2011-5-30 15:17
咳。
回復 Matney 2011-5-30 16:10
無論是名人還是有錢人,不會尊重別人,也就不會被別人尊重,這是從古到今的基本道理.
回復 yulinw 2011-5-30 16:10
   咳~咳~~
回復 桑兒 2011-5-30 16:34
八哥說得很不錯~~~
回復 神馬都是浮雲 2011-5-30 17:05
LZ你太抬舉她了!誰也代表不了中國,13年前代表不了(也許ZF說可以代表,但P民們沒有授權),今天更加代表不了!
我倒是認為:13年前她代表了ZF希望P民們應有的心態:所有的壞事都要變成好事,D就是P民們的MM,她的任何決定都是對的,P民們有任何苦痛都只能往肚子里咽;所以D媽給予她很多很多,甚至於超過那些為國捐軀的士兵!而13年後SL所代表才是真正的自己,一個利慾薰心,打著殘疾人的旗號,以"弱者"的標籤來掠取本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包括錢財和同情心,而這中間她的經紀人和律師(他們倆可是各懷鬼胎)起了一個催化劑的作用,把她那些原本說不說口的歪念公開化了.於是才有了我們現在所看到的這場噁心人的所謂訴訟.別跟我講什麼這些在美國是很正常的維權行動,我把這一切跟我的美國朋友們說了,而他們都說:"Inconceivable"!這難道說他們不是美國人嗎?
回復 light12 2011-5-30 17:38
利欲熏心胡亂炒作
回復 oneweek 2011-5-30 19:00
老兄, 你這篇教育侄兒侄女的文章很好。
回復 fanlaifuqu 2011-5-30 19:54
oneweek: 老兄, 你這篇教育侄兒侄女的文章很好。
同感!
回復 陳營 2011-5-30 21:11
不想樓主文章竟如此犀利至情至理,贊一個。
回復 天涯看客 2011-5-30 21:43
小心了,說不定明天就就能收到害命大師的傳票,不多要,就一億,是美元,不是日元啊。。
回復 周蓉蓉 2011-5-30 22:01
公道自在人心!
回復 tiemei 2011-5-30 22:45
頂,我拚命地頂。最好是他出一個,你寫一個。也可能會把你累死。我都不去點擊,也不去拍磚了。這種人真是沒見過的恬不知恥了。心有多黑,臉就有多厚。
回復 itute 2011-5-30 22:49
言之有理
回復 天涯孤兔 2011-5-30 23:11
希望她是霧中木偶...。
回復 穿鞋的蜻蜓 2011-5-30 23:14
人不要臉, 就要以惡治惡, 講道理沒用。
回復 瀟湘妃 2011-5-30 23:31
有理.
回復 海外原創010 2011-5-30 23:47
有一點表示反對,四十好幾不結婚,那是人家的自由,也許是另有隱情呢,是不是?
回復 macrofan 2011-5-30 23:51
實際情況是,中國政府和有關單位並沒有對桑蘭的生活有一個負責任的態度,僅僅念及知恩圖報並不能解決實際生活中的困難。況且她當年的監護人為了自身和其他的利益並沒有做到真正的維護桑蘭的利益。
回復 roaming 2011-5-31 00:04
說得有道理,支持一把!
回復 OLN 2011-5-31 00:25
寫的真好!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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