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大春竟然搶走了黃世仁的老婆 - 我的離婚故事(續)

作者:高博  於 2010-6-23 22:0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家庭新聞|已有35評論

關鍵詞:

415日稅報完之後,她就去了紐約與她情夫同居。在此期間,正好遇上母親節,我們在紐約長島的朋友,在母親節那天帶她去了教會。當她聽到牧師講母愛的偉大,母親應該如何為自己的兒女作出犧牲時,她滿臉羞愧無法繼續凝聽神的話語,從而離開了教堂。說來也十分奇秒,當朋友送她回到她情人的住所時,看見警車圍在那裡,據朋友後來告訴我,她在25年婚姻中我給她買的所有首飾全被一盜而空,其中還包括我最後送給她的一台手提電腦。我女兒聽了此事後,馬上用英語說:「Karma karma」意思是說報應,報應阿。我想這是神在教訓她,把這些原本不該屬於她的東西從她的手中拿走了。她在1994年同我一起在南加州的迦南教會由著名的傳道人徐華醫師為我們受洗施浸成為了基督徒。可是我們搬家到了北加州以後,一方面我們沒能找到如同南加州這樣的教會,另一方面她從2002IT行業下崗之後,6年待在在家裡不出去找工作,她說我媽媽說了養家應該是男人的責任,女人就是應該享福的。所以她整天在家無所事事,結果因為感到空虛,到了周末就想開Party,尋求歡樂和刺激。禮拜天總是找借口,不同我一起去教會做禮拜。由於她背離了神,撒旦和魔鬼就趁虛而入。她這個原本也是受了洗的基督徒就這樣不知不覺地在靈魂和肉體上都出了軌,犯了姦淫。在被我發現之後,她還有臉強辯說,婚外情怎麼了?總統也搞婚外情。和別人上床又怎麼了?和別人上床又不犯法。可見她靈魂和肉體的墮落已經到了無藥可救的地步。不過她還是有臉自稱是個基督徒, 還口口聲聲地自稱信奉上帝,不過從來不去做禮拜。我教會牧師打電話給她,希望她悔改認罪,但是她非但不聽,而且還在電話里羞辱我教會的牧師。

在這種情況之下,教會的牧師就告訴我說,本來教會是不支持基督徒離婚的,因為這樣做會違背聖經的原則。但是只有一種情況,神是允許的,那就是對方犯了姦淫。牧師既然這樣說了,再加上,我在上海的3位兄長也聯名給我寫信,堅決主張我休了這個敗壞我家門風的弟媳。我女兒也支持我離婚,這樣我的離婚就成了定局。可是,在她去了紐約同情夫住了幾周之後,可能發現情況不像她所想像的那樣幸福。據我在紐約的朋友去過她情夫的住所說,他們住在紐約皇後區一個十分破落的地方,所租的公寓小的可憐,廁所連人的身子都轉不過來。不知道是因為紐約的惡劣環境,還是因為她的情夫沒有答應她馬上同太太辦離婚手續,她突然在5月底去中國旅遊之前,提出想回家並希望我能寬宏大量地接受她。她6月份從中國旅遊回來,在參加我女兒中學畢業典禮的那天晚上,等到晚會結束之後,我請她到日本餐廳吃晚飯。當我問她為什麼會改變初衷,本想離婚而現在又想回來時,她無從解釋和回答,只是滿臉淚水地說對不起我。後來又回到我車上,想抱著我哭,我把她推開,並說在沒有得到解釋之前,我和女兒都十分懷疑她的動機。在這之前,我女兒和她單獨見面時,女兒問她是愛爸爸還是愛她的情人。她起先眼睛不敢正視我女兒,停頓了好一會兒,回答說她愛的是這個家,我女兒告訴我她的這種回答使她非常失望。因為我女兒從她的眼神里看出她沒有講真話。我經過仔細分析認為她改變主意,從本想離婚後來又想回來的轉變,無非有以下幾種可能:

 

1)她到了紐約之後,發現情夫並沒有離婚,而且就是離婚也要她等上幾年;

2)她思念女兒心切,想回來等到她18歲之後再同我離婚;

3)由於她自己失誤,沒能實現得到孩子的監護和護養權,所以想回來把孩子奪走。

 

這個女人太可怕了。我經過反覆思考,得到了神的啟示和靈感。如果我不讓她回家,我可能會被外人說我沒有男人的胸襟,可是如果讓她回來,我可能又要經歷一次她背叛我的痛苦。我同女兒商量之後,向她提出了5個條件,如果這5個條件全都滿足了,她就可以回來。我記得這5個條件是這樣寫的:

 

1)她必須與她的情夫分道揚鑣;

2)她必須向神懺悔,如果神原諒了她,那麼我也會原諒她;

3)她必須出去找工作,在經濟上自立。不能再依賴於我,因為空虛才會出軌;

4)她必須去教會做禮拜,因為背離神,才會給撒旦有可趁之際;

5)她必須簽我為她準備好的婚後協議書。

 

她起初一口答應,可是當看到我給她準備的婚後協議書後,卻拒絕執行。我所起草的婚後協議書沒有別的內容,只是為了預防萬一,把法律上離婚後財產分為一人一半的規定,改為把財產一分為三,如果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提出離婚,那麼家裡的財產就一分為三,有一份留給我女兒。如果她是真心回來同我過,那麼我這樣的條件根本就算不了什麼,因為將來我們身老病死之後,財產總歸是我們女兒的。我這張婚後協議書起到了試金石的作用,能夠測出她的真實意圖。她在拿不出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卻拒絕簽我這份起草的婚後協議書。說什麼簽了這張婚後協議書,就等於簽了一張賣生契。記得有一個周末,她在沒有得到我同意的情況下,強行沖了回來。本來說好一同去見一對我們的共同朋友夫婦。男的是位有博士學位的美國人,比較通曉法律,我建議把我起草的婚後協議書拿去給他看,如果他認為這是一份合情合理的文件對雙方維護這個家庭有利,那麼就簽。結果,她先是說自己身體不好,後來又說自己無臉見人,就是不想去事先已經約定好的那位朋友夫婦家裡。後來,這位朋友打來電話問她為什麼說好了不去,她說自己身體有所不適,其實,晚飯時,我觀察到她吃了很多我做的白斬雞,有可能她很久沒有吃到我做的白斬雞了,所以儘管身體有所不適,她還是吃得津津有味,似乎根本就不像一個病人。那天,看上去她好像想賴在家裡不走了,這樣對我十分不利。因為我不知她回來到底想幹什麼。為了防範她干出蠢事並保護我自己,我當面告訴她,我已經把她作為受益人的名字在我的兩個生命保單中取消了。她聽了之後十分驚訝。我看過一些案子,女人一旦有了外遇常常會視配偶為多餘,從而做出十分可怕的事情。我這樣做,不但是為了保護我自己,而且也想取消她以及她情人謀財害命的不良動機。不然,如果她在菜里,湯里或者冰箱里,放點什麼東西,最後我是怎麼死的,可能連自己都不會知道。後來,我朋友在電話里同我講話,提到了她的情人,結果她聽了暴跳如雷,哭著命令那位朋友把電話掛掉,並說哪家沒有一點醜事,一邊哭,一邊覺得實在無法待下去了,所以那次回來幾個小時之後,又揚長而去了。臨走之前,還到我女兒面前求情說,你救救媽媽,我女兒沒有理她。從她那次回來的神態上觀察,我和女兒都感到,這其中肯定有問題。因為,她迴避我們的所有問話。於是,我確定她回來只是權宜之計,最終還是想離我而去。既然是這樣的結局,那麼又何必讓她回來呢?在徵求我女兒的意見之後,我在婚後協議書這個條件上堅決不肯讓步。儘管她單方面撤消了離婚,但是我不同意。如果她不簽婚後協議書,我就不同意撤消離婚,所以她就無法回家。後來,她又找了我的鄰居牧師,想通過牧師向我施壓,結果相反,那位牧師告訴她,如果你真的要回去,什麼協議書都應該簽。她在牧師家裡,流了很多眼淚,但是還是沒能得到她所想要的結局。

 

經過幾翻周折之後,她覺得只有離婚了。在此期間,她在南灣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一家中國人辦的學校里當助理,可是沒做幾個月,突然和老闆又發生了緋聞事件,結果被老闆娘趕了出來。後來又轉戰到了北灣,因為那裡華人較少,在沒有流言飛語的狀態之下,她似乎生活得倒還十分自如,而且自我感覺也很好。她能在經濟上自立,減去了我很大的負擔,如果她因為6年沒有工作到法庭上去要我支付配偶撫養費,我可就慘了。而現在法庭已經永久地終止了這一判決權,所以儘管她現在不付小孩撫養費,我也放她一碼。更而況我女兒明白,她離開之後,都是我在照顧她,將來她長大了,當然會珍惜我們父女的這份感情。我認為財產乃身外之物,而親情才是最重要的。儘管她奪走了我一半的財產,但我同我女兒的情分,她是無法拿走的。這才是人間最為寶貴的東西。根據法院判決的規定,她每隔一個周末,有探訪我女兒的權利,但每次我女兒都告訴她自己很忙,就是同她見面,也只是在一起吃頓飯而已,她們之間似乎沒有什麼可談的話語。想想一個母親做到她這等地步,也實在很可憐。她為了討好女兒,也只能答應我,每月在女兒銀行賬號上存上200美元的零用錢。這樣也算間接地減輕了我的經濟負擔,所以我也就暫時不去法庭申請小孩撫養費了。就是拿到了法庭小孩撫養費的命令,一個月也就幾百美元,我也不可能為此而發財,我自己單獨撫養一個孩子的能力還是足足有餘的。在冥冥之中,我總感到上帝一直在我身邊。我記得詩歌23篇中說,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儘管離婚使我在經濟上遭到很大的打擊,但奇妙的神他沒有離棄我,他所賜給我的遠遠要比我自己想要的要多的多。這印證了聖經上所說的,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我最感到欣慰的是我女兒在我們夫妻離婚的過程中沒有受到很大的打擊,她現在身心和學業都很正常。如果要說她受到衝擊,那當然也是有的,不過這個衝擊一下子使她長大並成熟很多。她現在除了功課不錯,大多都是A以外,還積極參加課外和義工活動。她還要參加下個學年的學生領導競選。孩子積極向上,我也就很滿足了。 其實,她的離開對孩子的成長並不是一件壞事。因為她經常會誤導孩子,比如她在孩子面前說,只要舞跳得好了就可以進Stanford, 我當時就問她這是什麼邏輯?我糾正她說,應該是書讀好了,舞再跳得好,有可能可以進Stanford這樣的私立學校。正確的家長引導,對青春期孩子的健康成長很重要。我的這位前妻沒有讀過大學,自認為看過一些文學小說有些文學修養,其實是個半瓶子醋,什麼事情都是一知半解。連英語都是錯誤百出,但用起來還自我感覺很好,不過常常會鬧出大笑話。我覺得很驚訝,她竟然在北灣這家美國人的公司里似乎做得還不錯。因為她從來沒有一份工作可以做得很長。也許她的老闆是個男的,能夠容忍和包容她在工作中所犯的錯誤。這是她自己的總結。所以她說她不能給女的老闆打工。只能依靠色相取悅男性老闆從而保住工作。可是等到哪天,人老珠黃連色相一點也沒了,恐怕與男老闆也很難相處了。

 

我不恨那位第三者也不恨我的前妻,因為恨不會給我帶來任何益處和幸福。不管他們是否能最終走到一起,這與我已經沒有關係了。我這段25年的姻緣,因著一個第三者的介入而土奔瓦解了,這就是命。人無完人,我承認自己也可能有某些問題,不過我做到了仁至義盡和問心無愧。離婚之後,我的心態逐漸得到了調整並趨於平安。我和女兒,還添了一個十分可愛的小狗Tommy 我們還是3口之家。我在2008年的年末興緻勃勃地寫下了這樣的對子:走了背信棄義之人,來了衷心耿耿之狗。以總結我家在2008年所發生的巨大變化。我這個對子的背後想說什麼,如果稍加琢磨,就不難猜出我的意思。其實,我還是蠻佩服我的前妻那種對待愛情的勇氣,她畢竟是50后大躍進年代出生的,所以還是比較單純。如果換成現在的70后,80后甚至90后,如果你讓她們挑選白毛女中的大春和黃世仁那樣背景的人物,她們會考慮都不考慮,肯定選擇黃世仁。但是,我的這位前妻卻選擇了大春。可見,她愛的是那麼地執著。旦願那位大春也同她一樣,他如果可以不顧自己的臉面和聲譽去奪走別人的妻子,那麼就應該有始有終,負起一個做男人的責任。儘管他在美國好像一貧如洗,可能在上海藏了大把的銀子和房產。如果他破壞我家庭的動機不是為了財產,而是為了純真的愛情,那麼他就應該早點離婚,取我的前妻為太太,負起一個男人應該承擔的責任,不要做一個吃軟飯的男人。我祝願我的前妻在離開我之後,能夠找到她自己所想要的幸福。因為,幸福對她來說很簡單,那就是每天可以有人陪她跳舞,並且每天可以有好看的衣服穿,她說那位大春都可以滿足她。因為,他不但會跳舞,而且還會裁剪縫紉,經常可以從打工的公司里竊取一些樣品來給她穿。

 

至於我么,我想目前我的生活 重心還是我的女兒,不過她還有2年的時間,就要進入大學離我而去。她在我們的離婚過程中,雖然受到了傷害,但也學到了功課。一個人的人生道路不會總是一帆風順的,顛簸的人生也 未必一定是件壞事。因為人在磨練中才能活出人生的意義。我很喜歡一位朋友送給我的兩句詩:寶劍鋒從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如果我把自己當作寶劍,那麼我女兒必定就是梅花了。25年的婚姻雖然結束了,但我的人生道路還很長。許多男人說不定還要羨慕我呢。 因為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可以有第二春的。到了50開外的年紀,又可以自由戀愛一次,嘗試一下第二春的滋味,這不是也很美嗎?。如果說我第一次的婚姻因為一個第三者的介入而告終結,也許這是命中注定的。或許我現在還不知道神的美意,可能過了若干年,神就會向我顯現。既然神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我身上,我想除了順服以外,我也只有感恩了。現在大陸上流行這樣的說法,人到中年,3件好事,陞官,發財,死老婆。可我人在美國,陞官當然不可能,發財也不那麼容易,不過老婆沒死,但她卻自動離開了。她母親想看我的笑話,在她離家出走大約3個月時,打電話問我,你頂得住3個月,你能頂住3年嗎?我回答她說,媽,(那時因為我還沒有離婚,所以還是這樣稱呼她)不要說3年了,就是30年也沒有問題。事實上,現在2年多已經過去了,我依然安然無恙。記得大該在我前妻出走6個月之後,她母親後來又打電話給我說,如果她(指我的前妻)是個孝順的女兒 她怎麼會做出這樣的事呢?我回答她說,你這句話倒是沒有講錯。因為,當她母親知道,離婚已成定居之後,大概她想再也無法享受到我的好處了,所以才講出了這樣的話。不過,在我寫給她父母的最後一封信中,我說即便我們離婚之後,你們如果還有什麼困難需要我幫忙,請隨時告訴我,因為不管怎麼說,你們仍然是我女兒的外公和外婆。我深深地感到神與我的同在。儘管我遇到了臆想不到的離婚,但這不是人生的終結,乃是我人生的重新開始。當我每天鍛煉后,走出健身房那一刻,我彷彿覺得自己又年輕了10歲,我想神肯定在哪裡早已為我預備好了一位新人,而且她不但要比我那位前妻好上十倍,而且一定會陪伴我度過餘生,是一位同我攜手而進走在主里的同路人,當我接受她作為我將來的新娘時,我又有人陪伴走上了那陽光燦爛的大道,翻開了我人生嶄新的一頁,真可謂,山窮水盡疑無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1

支持
1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2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35 個評論)

回復 yulinw 2010-6-24 00:45
祝福你了~~~
回復 homepeace 2010-6-24 02:00
柳暗花明又一村~~~
回復 stellazhu111 2010-6-24 02:41
祝福.
回復 xoyuanfen 2010-6-24 04:03
祝安好!
回復 GIULIA 2010-6-24 05:11
感恩主,好人一生平安!
回復 雨中獨行 2010-6-24 05:28
這次讀起來不太費眼啦祝福你。
回復 redbud 2010-6-24 06:10
祝福!
回復 BL_518 2010-6-24 06:19
柳暗花明又一「新」,願她早日來到你身邊。祝福!
回復 xqw63 2010-6-24 09:50
很長的故事,咱的感受:
1.你前妻每天無事可做,不出事才怪呢。
2.樓主真迂腐,什麼神啊主的,自己的事怪不了那麼多,對這樣的女人,早分手早好
3.女人不能太寵,又不是小女孩,都拿把年紀了,幹嘛那樣寵呢?
回復 xqw63 2010-6-24 09:51
很長的故事,咱的感受:
1.你前妻每天無事可做,不出事才怪呢。
2.樓主真迂腐,什麼神啊主的,自己的事怪不了那麼多,對這樣的女人,早分手早好
回復 烏卒卒 2010-6-24 12:43
xqw63: 很長的故事,咱的感受:
1.你前妻每天無事可做,不出事才怪呢。
2.樓主真迂腐,什麼神啊主的,自己的事怪不了那麼多,對這樣的女人,早分手早好
說得好!
回復 尖兒媽 2010-6-24 12:45
恭喜你!
回復 xqw63 2010-6-24 13:25
烏卒卒: 說得好!
謝謝
回復 awang7788 2010-6-24 13:37
你自己錯在那裡?
要我告訴你嗎?
50知天明了嗎?糊度。
回復 Arnika 2010-6-24 14:03
希望下次不要只看只圖年輕漂亮。教會在離婚的問題上沒有與時共進,你完全可以自己處理好家庭問題。
回復 cartoonyang 2010-6-24 19:55
LZ 心很好!
善有善報!!!!
回復 hiker100 2010-6-24 20:05
祝賀你離婚了,這樣的女人早就應該甩掉。以後你會遇到很多女子的追捧,以我自己的經驗,建議你 不要著急結婚,多交一些女朋友,多了解,會有一個是最適合你的。
回復 金寶 2010-6-24 20:50
唉。。。。。。無語
回復 人權是非 2010-6-24 22:07
"她說我媽媽說了養家應該是男人的責任,女人就是應該享福的。"
憑什麼就是男人的責任?這樣不負責的女人早就被我一腳揣出去了.你能容忍她這樣,你得對你的失敗婚姻負主要責任.
回復 微風在微笑 2010-6-26 09:17
祝福你,好人一生平安
12下一頁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6-14 21:31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