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芳華》如何看?
不知是哪所"軍事院校″署名"老山"的老教授為寫了一篇吹棒《芳華》影評。教授,軍事院校教授,又是老教授,太權威了!影響了得!
本人沒看過《芳華》,只從報道上了解了一些情況,不敢妄評。
我黨的文藝政策是「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既鼓勵放,也允許爭。
在此借花獻佛。
一面之詞,僅供參考!
劉明豐:
了解馮,嚴的情況再看一看"芳華″,就知為什麼了! 另外,作為參加那場戰爭的我(79.2.17一一3.13雲南)除了看見被手榴彈爆炸而犧性的新兵(原型)是我的一個新兵和殘酷戰鬥場面,再加上醫院的鮮血和一車烈士的遺體。我流淚了。看完回憶這些情節太假了。總之,從馮小剛來說池就裡用這些是似而非的戰鬥情節,來賺取票房。還有一個副連長又是殘疾軍人,回來怎麼不安置呢?完全說不走的。就以他最低也應評二等甲或一等乙殘。(現在每年都是2萬多)我兩個二等乙的排長(同我在成都)都安了工作。所以,這就不符合現實。如說下崗還差不多。但下崗也不是這樣。我的司號員也是下崗了,也領補貼,(五險一全政府交),現在退休。 2017年12月28日
湘泉:
1.偷拿軍裝橋段、內衣海綿墊橋段是瞎掰,不符合人物性格,倒像現代初中女生欺凌事件。她幼時得不到家庭的關愛,一個醜小鴨,一個新人,哪有那麼大的膽子去偷拿老隊員的衣服?那個年代(1976年),又能去從哪裡撕來兩塊海綿墊?她有那膽子從訓練用。,,墊子里撕出來嗎,那可是破壞公物喔,他的生父還被關在勞改隊呢?誰給了她這麼大的賊膽?編劇、導演!
2.從省軍區大院文工團食堂跑出了一頭豬,不合情理;還居然跑到了省城大街上遊行隊伍中去了,在那個年代更不可思議。
3.何小萍抱著那一大堆獎狀、獎品最後去哪了,前有伏筆,后沒有照應。如果在小站長椅上,一個拿出了當年撕碎了又粘合的照片,一個拿出一張珍藏多年的獎狀,不更彰顯那份情,何劉二人的相伴不更合情理?還需要說出那句「當年我想要你抱抱我」嗎?
4.何小萍裝病罷演是違反軍人的天職和有關軍令的,她被下放到野戰醫院合情合理,但政委在慰問演出一結束,還沒有回到文工團,冒著大雪急忙就擅自宣布處理決定,嚴重違反組織程序,一個小小的文工團政委哪有這個權力?
5.一個連級幹部,又是戰鬥英雄,按八十年代的政策,轉業后,政府是要安排工作的,可馮導忍心把他流落海口街頭拉書,拉書不是街頭小販,怎麼又被聯防辦查獲敲詐?聯防辦可是管治安的。馮導上次在《老炮》里黑了城管一把,這次改黑聯防辦了,黑上癮了吧!
藝術應源於生活又要高於生活,也要禁得起邏輯推敲,不能為了表現既定的主題(人性的陰暗面)而瞎編。
觀自在:
我是與《芳華》同一個時代的女兵,雖然不是文藝兵 但是觀后感慨:只看一遍……《英雄兒女》不管什麼時代百看不厭……
老王:
《芳華》就是居心不良的作品,我作為當時野戰軍人不宵一顧,編造虛假故事目的加深裂痕。
魚肚白:
扯他媽的蛋!「芳華」骨子裡就不是好鳥!習大大儘力推正能量,「芳華」卻明顯在背道而馳,影視界該動動大手術了!
王慧:
讚美就不提了,總體說有過部隊文工團經歷的人後來的結局都不錯,當護士旳全當上大夫,室主任醫了,干點什麼全比下鄉知青強。芳華太低估人民和政府對子弟兵的熱愛和感激了。原作者出國嫁老外,成了作家,馮導成大導演,那位原型58歲,跳舞比年青演員都好,人那麼年青,漂亮。怎麼解釋?
江河:
文化幹事出身評當然如此,但負多正少是事實,社會使然,五縱和平演變己是社會現實,馮褲衩當然追求票房與轟動,推砸短板嘛。悲多年宣媒與陣淪喪,養太多小資與漢奸爾。
鳴劍: 一個被馮導收買了的老兵
曉岳: 什麼老兵?拿人家多少臭錢?給人家醜陋的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