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玲曾向公眾宣示,她已經不是那個「六四」運動的柴玲,並且她表示寬恕鎮壓「六四」的劊子手。
柴玲說把自己交給上帝,並不等於她就此代表上帝;基督徒是上帝的羔羊,並非是任人宰割的羔羊。《聖經》告訴世人一個道理:上帝寬恕一切罪惡,唯獨不能寬恕褻瀆上帝的人。柴玲不會褻瀆上帝,但她無權饒恕那些褻瀆上帝的人。主耶穌為仇敵代禱,不僅表示他的寬容、饒恕,並且他乃是根據他自己為他們代受罪刑的功勞而代求,所以他的代求是有資格的,也是有功效的。
柴玲她只能代表目前自己,而替仇敵向上帝代禱,她沒那份資格,她也不可能是那個在人們心目中一度成為歷史人物的柴玲。
柴玲不是「六四」運動的導師或舵手;多一個柴玲或少一個柴玲,對「六四」運動的偉大意義絲毫無損。
「六四」是中共建政以來,發生在首都北京的一場社會影響最大並震驚整個世界的,以學生為主的人民大眾反對共產暴政的民主運動。這場運動引起軍隊血腥鎮壓所造成的後果,是在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將執政黨與人民利益之間,開掘了一道再也無法掩沒的鴻溝。
反「六四」者,一概迴避「六四」針對的目標,唯恐說出「六四」的意義,所以他們把矛頭對準「六四」的所謂領袖。領袖都是人,皆有罪性,這本不言而喻。「六四」往後多年,有的領袖通過種種方式自我檢討和懺悔,有的還表示對劊子手們的寬恕。這些領袖的作為究竟有何意義,有何目的,則有待公論,但有一點清楚,他們一個也未因此得到中國政府的優待,這是事實。
但是,「六四」慘案真正的罪大惡極者及惡行的庇護者,至今不認罪,卻堅持要別人認罪,所以,即使有人被認罪,也絕不是出於天父的意志,而是出自世俗皇權暴政的罪上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