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毛澤東中國拒絕日本戰爭賠款事件,迅速引發了國際社會的17點疑問,即為什麼面對足夠的國際先例,毛澤東中國會放棄戰爭賠款。由於中宣部歷來不準媒體討論相關問題,直到今天,中國民眾甚至政府官員,連這17點疑問是什麼都不知道。
疑問之一:國家戰爭賠償是一筆巨款。1946年國民黨行政院賠償委員會估計,日本賠款不下620億美元(按當時價格計算),1972年為1200億美元,21世紀初約合6000億美元——中國人均近500美元!
疑問之二:戰後進行戰爭賠償是國際關係慣例。如二戰結束后,只有幾百萬人口的猶太人從德國獲得600億美元的賠償。
疑問之三:有國際法作依據。1945年2月,英美蘇首腦舉行雅爾塔會議時,制定了要求德、意、日法西斯國家給予盟國戰爭賠償的原則——符合國際法,甚至對追隨德國與盟軍作戰的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匈牙利、芬蘭四個幫凶國,也提出了賠償要求。
疑問之四:亞洲各參戰國都得到了日本的戰爭賠償。根據國際法的規定,戰敗國的賠償對象是參戰國。亞洲各參戰國以各種方式獲得的日本戰爭賠償如下:緬甸1.4億美元,菲律賓5.5億美元,印度尼西亞2.23億美元,柬埔寨15億日元,寮國10億日元……需要指出的是,緬甸在二戰中的地位很特殊:一方面國土受到了嚴重破壞;另一方面,反英獨立運動又投靠日本,給亞洲主要的侵略者提供了很大的幫助,使反法西斯同盟——特別是中國,受到了嚴重傷害。更需要指出的是,越南先後要了兩次戰爭賠償:未統一前南越要了3900萬美元,統一后又要了85億日元。
疑問之五:未參戰國也得到了日本的戰爭賠償。馬來西亞2500萬新元,韓國3億美元。需要指出:韓國李承晚政府自1952年初開始索要賠償,日本政府援引國際法一直置之不理:1961年朴正熙上台後繼續索要,不依不饒,1965年終於如願以償。*
疑問之六:中立國也得到了日本的戰爭賠償。瑞士11億日元,西班牙20億日元,瑞典5億日元,丹麥7億日元。
疑問之七:日本的幫凶國——泰國也得到了戰爭賠償。二次大戰前,亞洲只有三個獨立的國家:中國、日本和泰國。中日戰爭爆發以來,泰國一直宣稱嚴守中立,雖然泰國表面上中立,但實際上親日。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后,泰國和日本簽定了「日泰同盟條約」;1942年1月25日,泰國在日本之後也向英宣戰,後來日本戰費不足,泰國政府還借給日本一筆巨款;作為報酬,日本將佔領的英國殖民地緬甸、馬來亞的一部份土地割讓給了泰國。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后,泰國政府在1945年8月16日宣布:「1942年1月25日的泰國對美英宣戰宣言無效」。儘管如此,泰國也得到了150億日元的戰爭賠款。
疑問之八:外蒙古也得到了戰爭賠償。二戰時期,外蒙古尚未獨立,只是國際社會公認的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日本一向不承認外蒙古索要賠償的資格;但外蒙政府堅持不懈,終於獲得了50億日元賠款。*
疑問之九:強找理由的新加坡也得到了戰爭賠償。新加坡政府以日軍在新加坡屠殺中國人為借口,持之以恆地索要賠償,1967年獲得日本2500萬新贈款。
疑問之十:最大的受害國——中國卻拒絕了賠償。1953年到1977年,日本政府和20多個國家簽署了與戰爭責任有關的54項協議,共賠償了約5000億元。其中,恰恰中國是受戰爭創傷最慘重的國家——第二次世界大戰一共不足7年,而中國被日本侵略長達14年!
疑問之十一:1972年的日本非昔日可比,具備雄厚的賠償資本。1968年日本已經成為世界第二經濟強國,到1972年中日建交談判時,已經具備了完全賠償的超強能力。
疑問之十二:日本政府已經做好了理賠的準備。1972年5月,美國總統尼克松訪華為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開闢了道路,一時日本國內要求中日友好的呼聲空前高漲,於是田中內閣應運而生。上台伊始,田中角榮便將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復交當做外交第一要務,自然戰爭賠償是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當時,日本已經做好了賠付的一切準備,朝野異乎尋常的一致。為此,田中特意委託日本公明黨委員長竹入義勝充當信使,試探中國政府意圖。7月25日竹入訪華,結果竹入喜出望外,田中聞訊也欣喜若狂——因為毛澤東拒絕了日本賠償。
疑問之十三:難道中國對日本有什麼愧怍嗎?中日交往數千年,直到十九世紀中葉以前,中華民族一直是大和民族的學習榜樣,只有恩德,沒有歉疚。
疑問之十四:戰爭賠償不是強盜的恩賜,而是中國自己的損失。按1972年價格計算,在日本侵華14年期間,中國直接損失1200億美元,間接損失5000億美元。
疑問之十五:戰爭賠償不是強盜的恩賜,而是中國人民的血肉代價。侵華14年,日本強盜殺死中國軍民2100萬!致傷致殘1400萬!還有難以數計的中國婦女被姦淫!——這是一筆用金錢無法償還的血肉賬!
疑問之十六:死於日本軍刀之下的2100萬中國人,只能得到一句免費的「反省」。兩位死於法國戴高樂機場坍塌事故的中國公民,獲得了400萬元的賠償。
疑問之十七:對毛的偉大決策,連少數正直的日本人都感到匪夷所思。日本學者TOTSUKA指出,中國拒絕日本國家賠償不合情理,也不合法理。
(本文根據中國親友來信編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