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進村半年多,村民資格為毛頭小伙級別,多謝各位協助安頓,特別感謝當時有位網友,她見我人地生疏,舉止木訥,便同情地對我說:
「沒事就留下來玩玩吧?保你進來時是只雞,在這裡混幾年,出去再聽聽你周圍原來的親友談吐,你別吭聲,已經是只鶴」。
因為考評時限未到,我還是一隻雞。
好在我肯學習,如同一網友責怪我那樣:「持守上網」,似乎我不食人間煙火,這說法未免專制,我當然沒資格重複那句「把人家喝咖啡的時間用來寫作」,但我常把吃飯吃粥的時間用來閱讀和寫體會,也是事實。依我們這種村民年歲,誰沒個老小負擔;誰不曉得有空打打勒脖,每周去賺幾百刀?不能只看到人家持守,不看到人家付出。
貝殼村是好地方,我願意花點時間,對己對人互利共享。雖然我打字慢,腦筋動得也慢,我用5個小時,人家用1小時足夠,但這時間是我自己的,小看我可以,歧視我不可以,否則,我說「我是一隻雞」,這不是要被嘲弄死的啊!
毛澤東視雞為光明使者,可見這並沒啥好爭的;不管他的比喻用詩體散文體,還是文言俚語,是以雞寓意還是以雞喻人,至少可以追溯到唐朝,不是誰的創新或專利。他可以比,我也同樣可以比。比喻常常有詼諧,有嘲弄,但無論哪一種,只要誰比了,就很難把自己撇出界外。
如果我捏著雞脖子,邊指著這隻雞,邊對一群人說:「朋友們,過來看哪,你們就是這個東西!」不定有個人會上前悄悄湊近我耳朵,說:「您真逗,現在象人,沒準兒您自己過去就是這個東西」。
本人苦頭吃得多,在村裡,行為上屬於勤勤懇懇的那一種。對左鄰右舍,對各色人等,我重視其文章:
第一重視原創;
第二重視文品;
第三重視文采;
第四重視特長;
第五重視文摘確有摘之必要。
只要按理順章,能自圓其說,就是他欣賞希特勒也不令我反感;既然他連垃圾都能處理得象瑰寶一樣,我只能怪自己連垃圾都不會處理。至於那些由他們自己才落下的親筆字,在眾目睽睽之下,卻說是天在看,還說人看再多也沒用等等,這樣的表現,就說不過去了。
我屬於凡俗的村民,正象前面說過,貝殼村是好地方,我還是一隻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