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我家曾是江南第一富(真人真事)

作者:總裁判  於 2012-10-2 05:4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前塵往事|已有95評論

關鍵詞:第一富, 首富, 文物, 抄家

      四人幫當道時,已經落實過政策,我家發還了兩次抄家物資(兩次被抄)。

      第一次被抄是1966年,紅衛兵打砸抄的理由:我祖父是大資本家。

      第二次被抄是1969年,公安局持搜查令來抄家的理由:我有個親戚與林彪死黨李作鵬是對立派。

      第二次被抄去的物資,就是第一次發還的物資(只剩一半);等第二次發還,可憐連一半都不到,一輛三輪車就可以拉著跑,而最初抄走的那一次,幾十個紅衛兵搬了近一小時,卡車都裝不下。

      最後還來的這批東西,在家裡藏了7年,直到1981年某日,我父親找來蘇州文物商店一位資深估價的,很高興地握手談妥,次日即換成204元人民幣。我只記得一幅梅蘭芳的畫,賣得9塊錢;直徑7寸的正德年官窯粉彩瓷盤,賣得15塊,等等,我爸爸當月便買了一隻190元的9英寸黑白電視機,他為這一生一世做的第一筆生意而四處奔走相告,不斷請親友來家看電視,他說:「還是共產黨好,做夢都想不到能坐在自己家裡看電視」。

      我家很快就成為江南第一富。

      本來我不懂得這個演演算法,為啥我們家破落到極點,卻反倒成為第一富。但只要說清楚就很容易理解:粉碎四人幫,為了彰顯黨的偉大光榮和正確,當時各單位在市委統一部署下,實事求是證明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調查並登記每戶家庭的收入和貴重物品,比如電視機,自行車,縫紉機,手錶等等都由各單位基層黨組織統計匯總。我家值錢的東西沒有了,已經被神經病爸爸賣了,我很難過,很傷心,要知道我不僅是個財迷,更喜好文物收藏,這一聽到要統計各家的貴重物品,心情不會比剛被抄家掃地出門時的心情好多少。

      下面是當時的一段對話,擦把眼淚,作為本文的結束:

      黨支部書記:「你跑到哪去的,找你都找不到,就剩你一個了,快快!家裡電視機有的吧?自行車還有-------」。

      本人:「我不登記,我姐和父母單位已經登記過了。」

      黨支部書記:「你怎麼老是自說自話,我們單位管我們單位的」。

      本人:「你不是知道我們家是首富啊?要登記的話,光電視機就四台」。

      黨支部書記:「認真點,別開什麼玩笑,這次統計是政治任務」。

      本人:「我沒開玩笑,象現在這樣的統計法,全家總計足足要翻四倍,不是第一富是啥?」

      黨支部書記:「你別以為你會辯,你根本輪不到首富,人家全家工作的78個都有,不比你富啊?」

      本人:「老倪,你心裡也是這樣認為?」

      只見倪書記在一旁愣著,他肯定不知說啥好。

      接下的事我記不清,就是記得也沒多大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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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95 個評論)

回復 小皮狗 2012-10-2 05:49
SF
回復 foxxfam 2012-10-2 05:50
均平富養懶人槍桿裡面出皇帝
回復 小皮狗 2012-10-2 05:50
這個故事讓我很沉重。。。
回復 總裁判 2012-10-2 05:51
小皮狗: 這個故事讓我很沉重。。。
   握手,握手。
回復 小皮狗 2012-10-2 05:52
首先,恭喜你,如果你們的命留下來,比什麼都貴重。。。
回復 瑋哥 2012-10-2 05:53
那時明搶,不知有多少落到個人口袋裡
回復 總裁判 2012-10-2 05:55
瑋哥: 那時明搶,不知有多少落到個人口袋裡
說得對,兩次被抄去的東西,都說是無法破案,期間都分別被盜竊過一次。
回復 總裁判 2012-10-2 05:56
小皮狗: 首先,恭喜你,如果你們的命留下來,比什麼都貴重。。。
但親戚裡面,因文革迫害致死(包括自盡)、積憂成疾而死,有好幾個。
回復 閑雲野鶴一忽悠 2012-10-2 06:02
原來是這樣,難怪你從那時起就放棄經營經商,改行搞體育了。
回復 小皮狗 2012-10-2 06:05
其次,當時抄家,搶走的都是好東西,發還時就只是三文不值兩文,走過場,拿了別人的東西還要立個牌坊,說:「我已經還給你了。」這就是為什麼要大唱「共產主義就是好」的原因,一朝槍杆子在手,不管是任何私有財產,連你的小命都難保!!   
回復 高爾夫 2012-10-2 06:06
正德年官窯粉彩瓷盤只賣了15塊,難過啊~~
回復 小皮狗 2012-10-2 06:09
總裁判: 但親戚裡面,因文革迫害致死(包括自盡)、積憂成疾而死,有好幾個。
人命的血債一定要討!!!
回復 總裁判 2012-10-2 06:10
高爾夫: 正德年官窯粉彩瓷盤只賣了15塊,難過啊~~
8年前在富士比拍掉一個,比我家的直徑大兩寸,拍得1000多萬港幣。當天那個老吸血鬼說明天我叫人來提貨,但一邊說一邊把那個瓷盆(還有幾樣東西)小心翼翼地包好帶走了。
回復 嘻哈:) 2012-10-2 06:15
怎一個慘~   
回復 總裁判 2012-10-2 06:18
小皮狗: 其次,當時抄家,搶走的都是好東西,發還時就只是三文不值兩文,走過場,拿了別人的東西還要立個牌坊,說:「我已經還給你了。」這就是為什麼要大唱「共產主義就 ...
第一次抄家發還時,遺失的象牙筷是論根賠的,每根1塊錢,共賠得16塊錢。
回復 tangremax 2012-10-2 06:23
向上海首富致敬。
回復 8288 2012-10-2 06:30
身外文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走
抄走的東東太多了不去想就好
回復 翰山 2012-10-2 06:34
真是首富呀?咱以前沒有得罪過你吧?
回復 翰山 2012-10-2 06:34
閑雲野鶴一忽悠: 原來是這樣,難怪你從那時起就放棄經營經商,改行搞體育了。
他說真搞體育的嗎?
回復 白露為霜 2012-10-2 06:39
可惜了。以後所有破爛都不扔,留給後代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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