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按刑事罪處理薄谷,正顯示著社會進步?

作者:總裁判  於 2012-4-14 08:3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政經軍事|已有36評論

關鍵詞:刑事罪, 法制, 刑法, 薄谷

    1949年以來,中國政壇上凡是敗下陣來的,不管他是好人還是壞人,以刑事罪了結,實屬正常卻不知現在為啥好多人就此感到社會進步了,象終於盼到法制化一樣。

    獲得刑事處理,不殺不足以平民憤,小人物張志新是這樣;不知害死多少人,但刑事處理從寬,大人物四人幫是這樣;以政治治罪有礙國家形象,但必須按殺雞儆猴的標準來刑事一番,不大不小的人物劉曉波也是這樣。

    文革鎮壓了多多少少人?哪個不是被判刑事罪?文革結束后,陳良宇陳希同也是,但享受的特殊刑事看管,過幾年便生活上按局級待遇,放生監外執行

    中國的刑法從皇帝時代就有,這就是刑事,哪來什麼政治罪?只有謀反罪。19671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公安六條」,其第二條就是謀反罪:「攻擊污衊偉大領袖毛主席和他的親密戰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現行反革命行為,應當依法懲辦。」後來林彪反革命集團的罪行,也是經最高人民法院所謂「依法審判」的刑事罪。

    共產黨有《刑法》,那是執政三十年之後才有的,但已經過去的三十年,刑事罪的法律依據,就是由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黨委一把手說了算。等到有了《刑法》,照樣在中央政法委的指揮下,在全國範圍內大規模地非法拘禁關押並槍斃了無數人,形成文革結束后的第一場政治運動。刑事在共產黨的歷史鬥爭中,是手段,是技巧,不是法律,不是準繩;誰掌握實權軍權,誰就可以將政敵置於死地,這就是沒事便沒事,有事也沒事,有事就有事,沒事也刑事。刑事是騙騙人的呀,中國還從來沒法制到刑事與政治脫離的程度。反證:為了政治利益,對四人幫都可以免除死刑。

    未經法庭審判的嫌犯,當視為無罪,其法理概念為「無罪推定」。他們的自我辯護權利被視為與一般人、與公訴人等同。薄谷夫婦若涉及政黨內部紛爭,無論是狗咬狗,人咬人,人咬狗,狗咬人,都是中共自身的事務,誰都不應說三道四。但薄谷夫婦一旦被司法部門定為刑事犯罪嫌疑,全體公民包括薄谷夫婦,都應享有知情權。這才是法制社會的面貌。

     回過頭來說,假如一旦薄熙來上到周永康的位子,他強調法律比誰都在行;再假如他能篡位,過四年把習鏟下去,人民日報》會在四年後的某一天,突然報道有關彭麗媛的一系列刑事上的重大嫌疑,如果有必要從老婆先開刀的話。當初彭麗媛粉絲里的精神失常者,有單相思自殺多達幾十個只要有必要,這筆帳就能聯繫到刑事,你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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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6 個評論)

回復 tangremax 2012-4-14 08:48
必須平反四人幫。
回復 mosville 2012-4-14 08:49
言論罪也是刑事罪?個人作風也是刑事罪?再者,犯罪不打緊,就看當權者想不想起訴你。如果當權者不管你,犯多大的罪都可以。這叫什麼法制?
回復 總裁判 2012-4-14 08:50
tangremax: 必須平反四人幫。
是,列寧說:對敵人也要公正。
回復 看得開 2012-4-14 09:03
沒有人權的國家, 神馬都是他們說的.
回復 總裁判 2012-4-14 09:11
看得開: 沒有人權的國家, 神馬都是他們說的.
未經審判的嫌犯,當視為無罪,法律概念為「無罪推定」。他們的發言權被視為與一般人、與公訴人等同。薄谷夫婦若涉及政黨內部紛爭,與黨外任何人無關,狗咬狗,人咬人,人咬狗,狗咬人,都是中共自身的事務,誰都不應說三道四。但薄谷夫婦一旦被司法部門定為刑事犯罪嫌疑,全體公民包括薄谷夫婦,都享有知情權。
回復 fanlaifuqu 2012-4-14 09:29
看來薄事件會引至某些積極的改變!
回復 總裁判 2012-4-14 09:39
fanlaifuqu: 看來薄事件會引至某些積極的改變!
那就取決於誰看了。你和我,不看也熱企轉變,中國當越變越好,越變越自由,民主,富強。可是有些人可以從他們的角度看,從他們的立場以及以既得利益為前提看待變還是不變。六四前的學生運動初起之時,全國那麼多有識之士都看到民主中國正在到來,認為傻瓜才放棄這一大好時機,這是由下而上,這是得到黨內許許多多新老幹部支持的學生運動,即便是江澤民,對這次運動評價也高,因為這是為了悼念耀邦而引發的。學生說出了領導改革開放的那麼多幹部想說而不敢說,不便說的話。但事實呢?積極變為消極,熱忱變為冷漠,青春化為灰燼,而鄧小平,這位偉大的改革家給予學生運動的評價是:反革命暴亂。
回復 閑雲野鶴一忽悠 2012-4-14 09:44
俺對總裁堅決相信  
回復 吃喝玩樂 2012-4-14 09:48
言之有理。中國的政治還停留在鎮壓-平反-再鎮壓的惡性循環。對共產黨人講法制是對牛彈琴。
回復 總裁判 2012-4-14 09:58
吃喝玩樂: 言之有理。中國的政治還停留在鎮壓-平反-再鎮壓的惡性循環。對共產黨人講法制是對牛彈琴。
平反是對正義者的嘲弄,是對志士仁人的莫大侮辱。第一,是我給你平反的;第二,你是冤假錯的對象;第三,你當感謝我。對被平反者來說,同樣有三點:第一,認賊作父;第二,是非不分;第三,依然是共產黨偉大光榮正確。
回復 吃喝玩樂 2012-4-14 10:09
同意,太子黨們在你死我活互相殘殺后,痛定思痛,也許能醒悟法制是減少雙方人員傷亡的良策。估計要等10年。
回復 無為村姑 2012-4-14 10:11
刑事處理是一個方便的整人策略。LZ分析有道理。
回復 總裁判 2012-4-14 10:14
吃喝玩樂: 同意,太子黨們在你死我活互相殘殺后,痛定思痛,也許能醒悟法制是減少雙方人員傷亡的良策。估計要等10年。
有點黑色幽默,蠻高級的。獻花一朵!
回復 dwqdaniel 2012-4-14 10:19
這叫咎由自取,活該! "沒有司法的獨立,就沒有一個人是安全的"這個時候的不厚會不會想起賀衛方的這句話?會不會想起被他構陷的李庄、李俊、方竹筍等人?會不會有法制精神的覺醒?但是,這一切太晚了!
回復 總裁判 2012-4-14 10:21
dwqdaniel: 這叫咎由自取,活該! "沒有司法的獨立,就沒有一個人是安全的"這個時候的不厚會不會想起賀衛方的這句話?會不會想起被他構陷的李庄、李俊、方竹筍等人?會不 ...
對對,所謂作法自斃,不作法自斃,作法西斯法自斃自。
回復 dwqdaniel 2012-4-14 10:28
總裁判: 對對,所謂作法自斃,不作法自斃,作法西斯法自斃自。
建議大刑伺候薄熙來,用電棍電生殖器,死刑之前把全部器官都摘除做器官移植,叫他嘗嘗以前禍害別人的滋味!
回復 ahsungzee 2012-4-14 10:31
dwqdaniel: 建議大刑伺候薄熙來,用電棍電生殖器,死刑之前把全部器官都摘除做器官移植,叫他嘗嘗以前禍害別人的滋味!   ...
仁兄的說法有點矛盾,電壞了的東東如何再移植給人?!
回復 dwqdaniel 2012-4-14 10:35
ahsungzee: 仁兄的說法有點矛盾,電壞了的東東如何再移植給人?!
誰稀罕他那玩意兒,電壞拉倒,哈哈哈。
回復 總裁判 2012-4-14 10:38
dwqdaniel: 建議大刑伺候薄熙來,用電棍電生殖器,死刑之前把全部器官都摘除做器官移植,叫他嘗嘗以前禍害別人的滋味!    ...
堅決不同意,不是立場關係,而是邏輯推導關係。
別人會這麼想,你們這些人(指我們),原來薄熙來多年來的努力是那麼的英明,那麼的富有遠見,你們這些人,簡直是法西斯納粹。對薄熙來的肉體摧殘使得人們從邏輯上對我們持否定態度,反倒對薄之罪惡忽略。我們難得有利用共產黨的機會,它一貫利用別人;我們趁共產黨找到刑罪借口,支持中國政府槍斃薄谷夫婦,絕不能死緩,然後再釋放。共產黨也知道我們會支持它,這就是政治,這就是中國難得有雙贏機會的政治。
回復 Cristal 2012-4-14 11:00
都不是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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