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賴昌星為什麼想搞董文華?(18+)

作者:總裁判  於 2012-4-8 23:0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兩性話題|已有47評論

關鍵詞:董文華, 國寶, 審判 賴昌星

   

       憑賴昌星這條大鱷,想搞誰誰只要想搞就能搞誰。據紅樓盛傳,賴君生殖器官茁壯發達,只要看看他那副禿頭相,性激素分泌過多;只要看他的中晚期糖尿病,此病三大致病因素,其一便是房事不節。

       他給董文華的巨款,把天上人間小姐全包一星期,還綽綽有餘。問題來了,他怎麼去賴上董文華?他為什麼偏偏看中董文華,而把甜妹楊給了自己的親侄。董文華得經過特級美容師辛苦半天,才稍稍有點女人樣,賴昌星當然清楚這點,那為啥把巨款給她?

       委屈莫過難看,對女人來說,一生只有一次天生機會,若臉蛋不好看的話,其悲哀可想而知。但世俗生活中,讓男人如痴如醉的,常常不是家裡的漂亮老婆,而是外面有個長相一般,甚至未免難看的騷貨。

       料有人趕緊想插話:床上功夫,床上功夫!

       床上功夫確是一種特異功能,能把乾柴烈火從床上燒到天上,讓彼此體驗天下75%的夫妻一輩子得不到的那陣子欲仙欲死。但董文華不是做雞的,她床上功夫沒有誰知道。董文華靠歌詠樹立其形象,如《十五的月亮》,濃濃夫妻之情,拳拳愛國之心,將天下百姓的親情變成對黨的深情,從而也為她自己——獲得國寶級待遇。

       我們再來看看,女國寶和男國寶的區別:女國寶能用手機直接打通至少三分之一的中常委,接通三分之二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連絡百分九十五的的省部級領導同志。物以稀為貴,男國寶數不完,而女國寶數來數去還不到九個,少於中常委;除了儲君習法定的那一個之外,若領導同志都想常與她們見見面,這硬要分是分不過來的。我基本上不信「宋江」之類的低俗流言,但我確信女國寶個個神通廣大。

       話說回來,賴昌星挖出能包下一群名妓的巨款,用麻袋紮好,讓一個丑八婆第二天清早扛回家,是僅僅她為他做了一夜房事------ 這是不可能的!賴昌星再怎麼呼風喚雨,也「頂多只能打通一個中常委的電話」,還尚屬傳言;被賴君緊緊地壓住,她也咬牙狠命夾住的那一當刻,獲錢者點頭允諾從今往後是賴老闆的通訊員與中介,做愛反倒是份外的活了。

       所以,審判賴昌星,董文華理該出庭,但我們的公訴人,對國寶網開一面——天網恢恢,到處漏漏;漏了一個董文華也漏了一串國賊。

 

 

 

 


高興

感動
1

同情

搞笑
1

難過

拍磚
3

支持
23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28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47 個評論)

回復 徐福男兒 2012-4-8 23:20
真的嗎?可怕!   
回復 元悟愚翁 2012-4-9 00:52
挺了解內情啊。
回復 活水湧泉 2012-4-9 01:09
有道理,支持~~~
回復 甜,不甜 2012-4-9 02:29
天網恢恢,到處漏漏;漏了一個董文華,也漏了一串國賊,(zt)
回復 門外照斜陽 2012-4-9 02:40
分析得有道理,賴昌星找董歌星,可能就是通過董找靠山。
回復 嘻哈:) 2012-4-9 03:00
我聽說的是賴昌星只是求董文華幫些忙,拉關係,不是無恥的男女關係。
回復 微風淡淡 2012-4-9 03:21
董文華為什麼想搞賴昌星???
回復 總裁判 2012-4-9 03:50
嘻哈:): 我聽說的是賴昌星只是求董文華幫些忙,拉關係,不是無恥的男女關係。
小鳳仙蔡鱷並不是道德楷模,但男女關係僅與當事人有關,屬民事,涉及不到公訴人,除非違反刑法的男女關係,則是另一回事。別人不恰當,就拿我舉例好了,我不怕的,再說會回來的。別人說我和董文華有男女關係,也就是男女關係,頂多為我們多點「兩性話題」;假如我請她幫幫忙,也不過是凡人小事,我會給她巨款?因為我沒有巨款。好了(開始回來了),我沒有巨款,以她的國寶地位不會因幫我而沾染污名,以她那般錢染的風采,什麼人不能搞,要和我搞?我和她沒有男女關係。人民大眾憎惡的,就是那種「幫些忙,拉關係」。
回復 無為村姑 2012-4-9 04:25
賴昌星不過是利用官員貪婪腐敗的弱點,使用賄絡打通生意途徑,比起那些揮霍人民血汗的官員來講,那是太無辜了。還是貪官更加惹人恨。
回復 總裁判 2012-4-9 04:29
無為村姑: 賴昌星不過是利用官員貪婪腐敗的弱點,使用賄絡打通生意途徑,比起那些揮霍人民血汗的官員來講,那是太無辜了。還是貪官更加惹人恨。 ...
沒有賴等行賄,官吏哪來錢?再說賴本來就是體制內的人。
回復 無為村姑 2012-4-9 04:31
總裁判: 沒有賴等行賄,官吏哪來錢?再說賴本來就是體制內的人。
沒有官員的貪婪,他需要行賄嗎?
回復 卉櫻果 2012-4-9 05:52
無為村姑: 賴昌星不過是利用官員貪婪腐敗的弱點,使用賄絡打通生意途徑,比起那些揮霍人民血汗的官員來講,那是太無辜了。還是貪官更加惹人恨。 ...
贊同~
回復 卉櫻果 2012-4-9 05:52
總裁判: 沒有賴等行賄,官吏哪來錢?再說賴本來就是體制內的人。
   也有道理哦
回復 北勝街 2012-4-9 09:05
有道理。
回復 天涯看客 2012-4-9 10:11
總裁判: 沒有賴等行賄,官吏哪來錢?再說賴本來就是體制內的人。
所以西方社會行賄和受賄同罪!
回復 yulinw 2012-4-9 16:56
   天網恢恢,到處漏漏;
回復 專治蛋疼2 2012-4-10 04:03
如果賴哥真的要靠女人來打通關係,何必下本搞定祖蔭?豈不更神通廣大?
回復 總裁判 2012-4-10 04:28
賴不靠女人,至少不專靠女人;賴不是一般的生意人,本身就受國安部領導,他能逃稅500多億,光光靠國安部是不夠安全的,他必須打通最高層,所以他不小看女國寶,符合他的自身利益合乎他那樣的人之邏輯。
回復 nierdaye 2012-4-10 11:47
董國寶?這個不太可能吧。

不過,賴老闆的事情,要使真的能夠公開所有的事情也算是厲害。不過,老賴確實關係太厲害。也是一個梟雄
回復 竹葉青青 2012-4-10 21:19
是啊,還只審走私,不審行賄,這什麼法啊?
123下一頁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6 21:32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