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詩芸 53

作者:lilly13  於 2011-8-27 07:1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原創文學

       啟明說:「小許,這麼多年,你還不了解我嗎?即使不是夫妻,也可以是朋友嘛。這份工作比紡織廠輕鬆多了,工資還要高些,對你很適合。何況雷雷眼看就要上小學,你在這裡也好照顧他。」

       許芬說:「這個工作不錯,但我要先去看看,你不要給我玩花招。」

       不久,許芬去了餐館當了招待員,負責上菜。她從此住在家裡,每天只有早上在家。雷雷上了小學,她仍無法照顧雷雷,就把雷雷交到老師家,請老師照顧雷雷的生活和學習。每周星期一早上許芬送他去學校,中飯、晚飯在老師家吃,晚上就住在老師家,她有空才去看看。 雷雷從小住在自己家裡的時間不多,這種生活倒也說不上不習慣。啟明付了雷雷在老師家的錢,經常去學校看雷雷。

        紫明也去老師家看孩子,雷雷最粘姑媽,紫明每次離開,他都仰起頭可憐巴巴地說:「姑媽,老師很忙,我在她家裡她沒有時間管我。以前你說過我讀小學就去你那裡,現在為什麼不讓我去了,我好想回你那裡去。」紫明無言以對,總是傷心地離開。

       啟明再一次去找許芬,把雷雷在老師家的情況告訴她。啟明說:「小許,不管我們之間有什麼矛盾、你對我有多大的不滿,孩子是無辜的。他是你的血肉啊,這樣下去對他的成長不好。現在他的身體又有些衰弱,你看這個問題怎麼辦?」

        「我能怎麼?我從十一點到晚上十一點要上班,下午雖然可以休息三個小時,但那正是雷雷上學的時間,你叫我怎麼辦?」

         「我們千萬不要忘記雷雷上次的病,既然你不能照顧他,他也不能老是住在老師家裡,不如由我來照顧。我每天接送他上學放學,你也可以放心。」

         「哼,我放心,是你放心吧。你把兒子放在你們身邊,最後被你們帶走。是這個意思吧。廖啟明,這不美了你和那個女人嗎?難道她搶走你還不夠,還要搶走我的兒子?這件事你想都不要想,絕對不行!」

         「你怎麼會這樣想?這是好了雷雷,好了你。你不再擔心雷雷在學校會不會被人欺負,也不再擔心老師家雷雷過得好不好。在我那裡不僅吃得好,雷雷心情也好些,晚上也有人輔導功課。雷雷可以早睡,營養也會好些。你說好了誰?雷雷永遠都是你的兒子,這是改變不了的事實。你有時間隨時都可以領他回家,這有什麼不好?」

         許芬慢慢說:「那,我要想一想。」

          「你要是拿不定主意,不如問雷雷,問他想在哪裡。」

          許芬知道啟明說得有道理,但她心裡不平衡,不願意說同意,事情就這麼拖著。

          啟明和詩芸甜甜蜜蜜地過著他們的新生活,想想這十幾年,他們從誤會、痛苦、思念中一路走來,今天終於生活在一起,他們倍加珍惜。為了最終解決好雷雷的問題,詩芸建議啟明再去找許芬。

         許芬這次說:「我們話要說清楚,只不過是暫時在你那裡帶,雷雷還是屬於我,我任何時候都可以再把他領回來。如果你同意我這意見,就讓他先在你那裡住一段時間。不過你不要給我耍花招!」整個談話過程中,許芬絕口不提詩芸,她心裡狠死了詩芸。

         雷雷高興地去了爸爸那裡,他終於有了自己溫暖的家,他在自己的家裡慢慢長大。許芬換了門鎖,啟明被他徹底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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