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社會主義與國家民主主義 馬力
標題中提到的國家民主主義是個新概念。我們之前聽說過國家資本主義和國家社會主義,但沒有聽說過國家民主主義。望文生義,國家資本主義是國家壟斷的資本主義,而國家社會主義就是國家壟斷的社會主義。然而公有制的社會主義本來就是國家壟斷的。而希特勒提出的國家社會主義,簡稱納粹,實際上是一種專制政治下的資本主義制度。許多人不理解或有意誤導,將希特勒的國家社會主義與公有制的社會主義混為一談或拉上親戚,並進一步將社會主義與法西斯主義等同起來。
那麼希特勒的國家社會主義到底是什麼?國家民主主義又是什麼?
一、國家社會主義
希特勒在其自傳《我的奮鬥》(後面簡稱為「書」)中專門解釋過國家社會主義這個概念。由於該書一直是禁書,加上文字較差,很多人並不知道他的原意。希特勒的國家社會主義與通常意義上的社會主義沒有什麼關係,最多有點集體主義或團隊精神的意思,而不是指一種社會形式或社會制度。簡單地說,國家社會主義是一種國家集體主義或國家團隊精神,實際上是一種民族主義,所以早期也被譯成民族社會主義。下面就用希特勒在他自己的書中所說的話來解釋。
首先,希特勒說的社會主義不是人們常說的社會主義,如一種主張社會平等按勞分配的社會制度,或是有一定規模的國有企業,並以高福利來縮小階級差別的社會制度;更不是馬克思主義所說的以消滅剝削和壓迫,實現合理分配和階級平等的制度。希特勒說的社會主義甚至不是一種社會制度,而是一種民族主義的理論體系。即在一個由優越的種族和創造性的貴族建立的特權社會裡,以愚民教育和蠱惑宣傳實現的內部和諧與民族團結,以便槍口一致對外。這樣的內涵與通常的社會主義概念完全不同。
希特勒在該書的上篇第十二章「國家社會主義德國工人黨」中說道:
「如果工人不尊重公共幸福,不維持民族經濟,只知靠自己的強力橫肆要挾,那麼他對民族所犯的罪,實不下於僱主以殘賤的剝削手段蹂躪民族的勞動力,從工人的汗血中榨取厚利所做的。」
可見國家社會主義否定工人爭取利益的鬥爭,並將其視為對民族的犯罪。希特勒根本不相信階級鬥爭的意義和作用。他寫道:
「倘使有人相信當代的民族社會主義國家能夠用純粹的機械方法和優良的經濟組織使本國異於他國,或通過調整貧富擴大經濟控制減小巨額的工資差別,這樣的人必將陷入絕境,因為他沒有我們所說的世界眼光。。。。如果一個國家僅僅信賴這種淺薄的改革,那麼在國際競爭中決難獲得勝利。一種運動的使命如果出自這樣的妥協方式,因其膚淺而勢必不會有偉大的改革。」
希特勒將一戰時德國共產黨主張的國際反戰思想稱為」愚妄的國際主義「。他要德國工人擺脫這種國際主義,與資產階級聯合維護種族的利益:
」這個新興運動同夥的來源,第一便是工人團體。這個運動的任務是使工人脫離愚妄的國際主義從貧困中解脫出來,改善落後的文化增進知識,並能在團結完美充滿熱情的社會中成為主要的一員。。。。我們的目的,並不是在民族內部掀起鬥爭運動,而是使反民族的人改變他們的態度,信奉我們的主張。「
那麼如何才能跨躍階級矛盾和貧富差異實現全民族的團結呢?這要靠愚民宣傳:
「這種一貫而明顯的態度表現於黨的宣傳中。這態度是宣傳者必須具有的。宣傳的內容與方式必須能感動群眾,還須觀察其效果如何。這才可以測驗這種宣傳是否正確。 」
「在群眾大會中效力最大的是演說。這演說並不在於能感動知識分子,而在於能投合群眾的意思。」
為達到宣傳的目的,除了演說和媒體外,還要
」訓練忠實黨員,建立學校,以便將來為這種理想進行宣傳。「
在希特勒看來,國家社會主義宣傳是為了造成不分是非善惡的民族主義宗教狂熱,從而把國家社會主義視為唯一的權威,例如:
「基督教的偉大,並不在於委曲求全地使教義和古代的哲學相調和,而在於對其教義堅決和狂熱的宣傳辯護。如此就可使本黨的同志產生對民族敵人的仇恨,並使這種仇恨被看作是平常和理所當然的。「
「凡是一種理想所寄託的無論什麼組織,它的偉大就在於他的宗教狂熱和容忍固執的精神。他們攻擊別的組織時堅信人家都是不對的,只有我是對的。」
「一種運動的將來有賴於運動者的狂熱(甚至是偏激)。他們把這一運動看作唯一正當的運動,並強烈反對相似的其他組織。」
最後,希特勒反覆強調所有這些宣傳和狂熱都是為了一個目的,建立民族主義的理論和信仰:
「民族主義世界的理論應該鍛煉成一個工具用作武力防禦——就像馬克思列寧主義黨所宣揚的國際主義那樣。民族社會主義德國工人黨便是以此為奮鬥目標的。「
「如果工會在政治和民族的問題上具有狂熱的民族觀念,就可使無效的工人變成民族中最優良的分子,而與純粹的經濟鬥爭完全沒有關係。」
綜上所述,希特勒的國家社會主義是將德國工業資本主義國家中的階級矛盾和階級衝突轉變成一致對外的民族主義。它與通常意義上的社會主義毫不相干,而是用民族主義的大旗調和階級矛盾,以期聯合整個民族。這種策略能夠成功得益於一戰失敗后,戰敗國德國所感受到的民族屈辱和國際壓迫,和由此產生的突破戰勝國的圍堵重新崛起的強烈願望。這種願望使德國人能夠暫時將民族理想置於階級利益之上,實現一定程度的妥協與合作。希特勒的這一策略終於將德國人民變成了法西斯主義的工具和戰爭機器。
二、國家民主主義
現在來看第二個問題,國家民主主義又是什麼呢?如果說國家社會主義是將一個黨派——國家社會主義德國工人黨——的綱領變成民族主義的全民意志,那麼國家民主主義的目的與之類似,但不是通過民族壓迫下的階級合作,而是用選票的權威將國家主導的民族主義合法化,淡化階級矛盾強化國家競爭的實力。這正是當代西方實行了選舉政治的資本主義強國所踐行的政治法則。
百年來的經驗表明西方民主制度在緩和國內階級衝突,團結各個階層共同對抗國家的競爭對手和敵人的過程中是卓有成效的。選票打碎了傳統的階級陣營,將所有階級的民眾混合在一起,按照黨派競選的主張分成兩大派別。在歐洲可能有一些小党參選,分流數量不大的部分選票。選票之所以有這種功能,是因為競選按人頭數取勝。競選人為了獲得更多的選票,會提出各種各樣的口號和承諾迎合不同階級的利益訴求。這樣就打亂了以經濟地位和分配多寡為標準的階級界限,將全體國民分成多數派和少數派。最後通過投票在規定的候選人中挑出得票最多的成為當選人。
由於競選綱領要迎合各階級的利益訴求,這些綱領和口號通常空洞模糊,不會涉及階級對立中最敏感和最棘手的問題,如企業利潤的分配原則是按勞分配還是按資分配等。當選人對各階級的承諾能否實現並不受法律的約束,也不受選民的監督。事實上大多數承諾通常不會實現,因為當選人的權力有限,受到國會和法律的制約。因此這種沒有責任的選舉程序最多不過是一種政治遊戲。當選人勝選后不僅領導選擇他的選民,而且領導沒有選擇他的選民。失敗的選民沒有拒絕被領導的權力。這就叫贏者通吃。
贏者通吃的本質是多數暴政。這裡的暴政指強加的意思,不一定是殘暴的統治。在投票人數不足時,沒有選擇當選人的民眾還可能佔據合格選民的多數。這時的多數暴政實際上是少數暴政。有人會問既然是多數暴政,為什麼占人口多數的勞工階級不能組成政党參加競爭,贏得選舉后推行勞工階級的社會主義制度呢?這是因為生產資料和投資資本掌握在資本家手裡。勞工領袖即便競選成功也無法解決勞工的就業與分配問題。立法議員的多數代表資本家的利益,他們不會通過新法來改變生產資料的所有制,也不允許勞工階級暴力革命奪取生產資料。
勞工領袖為了擺脫這一困境,就只能與資產階級合作,在資本控制的秩序下提出有限要求,改善勞工的處境緩和勞資衝突,並承諾放棄武裝革命的道路。這便是歐美國家選舉政治得以長期繼續的原因。將這種理念與希特勒的國家社會主義思想相比較,便會發現兩者之間的相似之處。國家社會主義將階級矛盾轉化為民族主義,而選舉制度將階級矛盾轉化為選票政治號稱民主憲政。都是轉變階級矛盾,所不同的是民主憲政不一定表現出強烈的民族主義色彩。
然而為了轉移階級矛盾,西方國家的民主憲政多少具有強烈的國家意識以至帝國心態。統治集團也會有意增強這種國家意識來統一意志團結民眾。在特殊時期,這種國家意志還會在國外壓力或內部需求的鼓勵下膨脹起來,上升為一種民族主義。希特勒在建立國家社會主義的思想體系時,也在利用當時魏瑪共和國的民主憲政來推行國家社會主義的主張。他從競選成功到實現獨裁,表面上都遵照了魏瑪憲法所賦予的民主程序,用他的國家社會主義理念成功欺騙和籠絡了社會各階層的民心和選票。
由此可見,西方國家的民主憲政也可以變成一種程序化的民族主義體制,像國家社會主義那樣把國內的階級矛盾直接轉化為民族主義的情緒。這種披著民主外衣的國家社會主義就叫作國家民主主義。它是一種結構性的民族主義,比單純的民族主義主張有著更深刻的內涵。它指向外部的民族,而不是內部的不同種族,並且不總是貶義的。因此國家民主主義在西方發達國家的話語權下常常被稱為愛國主義。
有人說這是強詞奪理硬想把西方民主制度與希特勒的制度扯到一起,就像把共產主義等同於法西斯主義一樣。其實不然。按照基本的唯物史觀,經濟基礎決定了上層建築。在私有制的經濟基礎上產生的穩固的政治制度即便有許多表面的差異,存在著本質上的共同點並不奇怪。正是在私有制的基礎上,希特勒能夠通過民主選舉上台,再按照民主程序和憲法條款將多黨憲政順利轉變為獨裁體制。而法西斯主義和共產主義則是與完全不同甚至對立的經濟基礎相對應的,最多只有形式上似是而非的相似性。
資本主義表面上不同的政治制度之間的相通性提醒我們要隨時防範一種正常的制度在國際國內的形勢影響下變成一種極端的危險的制度。這其中最需警惕的就是成為某種民族主義甚至是法西斯主義的俘虜。近來美國在新冠病毒的肆虐下出現各種歧視性和極端性的現象引起了廣泛的社會關注。有些人甚至將其喻為法西斯思想或行為。平心而論美國還遠沒有到這種地步,正常的民主力量還很強大。但我們仍然不能不以史為鑒防患於未然。這篇文章就是企圖從理論上說明這種變化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