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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言論自由的搞笑定義

作者:mali50  於 2011-9-19 23:2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政經軍事|已有11評論

一、分析言論自由的方法

西方國家私人媒體和政府部門在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幌子下干涉和限制這些自由的事例層出不窮不勝枚舉。隨便查一下網際網路便可找到許多最近的個例。因此有大量的文章質疑這些自由的欺騙性。然而再多的例子都只是個別和特例,甚至可以用戰時的特殊性和腐敗犯罪等理由來辯護。更何況社會學所說的事實不同於自然科學的定義。在異常複雜的情況下,通常不可能也不需要所有的事實,而只需要絕大部分事實的映證即可大致成立。然而在新聞和言論實際上並不自由的情況下,根本沒有可能獲得必要的統計數據來揭示整個事實的真相。加上新聞本身的特徵,即只有發布的新聞才叫新聞,究竟有多少潛在的新聞應該被關注但卻沒有得到採訪和報導是一個說不清的問題。因此僅以事例為論據的批判難以得出普遍性的結論。

如果仔細檢視西方國家關於言論和新聞自由的理論就會發現,這些理論本身充滿漏洞和矛盾之處。如果再把法制國家的法律和以此獲得的邏輯推理看作是具有普遍意義的社會約束的話,這些邏輯上的漏洞和法律就足以揭開西方國家的言論和新聞自由這身皇帝的新衣。這種邏輯的批判只需要常態下的事例便可得出普遍的結論。例如,我在兩種新聞自由及兩種標準一文指出美國的新聞自由實際上不受任何法律的保護而只受權力的保護。因此這种放縱型的新聞自由實際上是用權力,無論是政府的還是權貴階層的,壟斷和控制新聞的自由。而所謂的無國界記者組織所使用的新聞自由的標準實際上是媒體自由的標準。由於在權力不平等的社會中,媒體自由不是新聞自由的充要條件,媒體自由不等於新聞自由。相反,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不受法律和政府監督的私人媒體由於其共同的階級立場和利益,不可能真實地傳播資本家統治下的普通人民的聲音。

在一些西方國家,新聞自由被認為是同屬於言論自由。因此前面關於新聞自由的討論同樣適用於言論自由。本文是針對言論自由的特點所作的補充。使用的方法也與分析新聞自由時相同:揭露西方國家言論自由理論內在的缺陷和矛盾。即便對政治不感興趣的人也可以用這些定義和法律做一個邏輯遊戲,看看西方國家關於言論自由的理論是不是一個自恰的體系;如果不是,又如何來修補這個漏洞百出的膺品。

 二、西方言論自由的搞笑定義

討論言論自由首先須知什麼是言論自由。網際網路上維基百科的定義是:言論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願在公共領域自由地發表言論以及聽取他人陳述意見的權利 這就是說西方國家定義的言論自由只是公共場合的言論自由。這公共場合併不包括所有私人企業和私人媒體。私有制國家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活動領域和言論場合是私有的,公共領域只佔很小的一個角落,因此可以看成是西方社會的一個特區。用特殊場合下的定義來說明普遍狀態是不能允許的也是十分可笑的。

接下來看看這個可笑的定義究竟離聯合國關於言論自由的標準有多遠?聯合國頒布的《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表達自由規定:

一、人人有權持有主張,不受干涉。

二、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論國界,也不論口頭的、書寫的、印刷的、採取藝術形式的、或通過他所選擇的任何其他媒介。

三、本條第二款所規定的權利的行使帶有特殊的義務和責任,因此得受某些限制,但這些限制只應由法律規定並為下列條件所必需:

(甲)尊重他人的權利或名譽;

(乙)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道德。

聯合國公約沒有把言論自由限定在公共領域中。而西方學者不得不承認這樣的公約在私有制國家是不現實的。也就是說西方國家只適用於小部分特區的言論自由不符合聯合國公約的要求。當然不止這一個原因,高喊民主、人權和自由是普世價值的美國至今沒有正式批准接受這個聯合國公約,同時又不敢給出真實的原因或修改意見。

從維基百科這個誠實但有背於聯合國公約的定義可以合乎邏輯地導出以下推論:                     

推論一、西方國家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口在生命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時間裡沒有確定的言論自由。

從這個定義沒有被用於私人領域這一點來說,至少可以得出私人領域裡沒有確定的言論自由這個結論。這與事實完全吻合。在西方國家的私有企業中,工人受資本家獨裁式的絕對專制,言論自由的程度遠不如社會主義國家的人民。

推論二、公有制國家的人民有比私有制國家的人民多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法定言論自由。

這是因為公有制國家的法律同樣保護公有企業的言論自由。雖然公有企業同樣有對工人言論的限制,但在總體上比私有企業有更寬鬆的工作環境應是不爭的事實。

推論三、西方國家的言論自由有背於聯合國公約的要求;其與聯合國公約的要求之間的距離甚至大於公有制國家的言論自由於聯合國要求之間的距離。

這個推論是以上兩個推論的結果。

推論四、把私有制國家這種特殊的言論自由與公有制國家一般的言論自由相比較是不對稱的和不公正的,因此也是無意義的。

這種不對稱和不公正的比較即便在相同人口下進行也是無意義的,因為私有制國家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口在一生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時間裡不在公共領域中生活。排除了大部分人大部分時間裡更不自由的事實,只考慮小部分人小部分時間裡的自由是不誠實的。

推論五、西方國家把言論自由的考量限制在公共領域,說明在私人的盈利企業中限制言論自由也許有某種難言之隱。

西方國家的私營企業實行的是與國家政府完全不同的人事和管理制度,這是因為盈利組織不同於靠納稅人養活的寄生政府或皮包政府(見拙文「社會主義國家的權力基礎」)。因此盈利企業對言論自由更多的限制有其必要性與合理性。西方國家的學者極力迴避討論這種難言之隱,因為這種必要性與合理性同樣適用於具有盈利企業性質的公有制國家。這一點將在後面進一步討論。

由於西方社會的大部分領域是非公共的,用維基百科的定義來說明西方國家的言論自由就成了這樣一個不是笑話的笑話:西方國家除了絕大部分沒有言論自由的地方外都有言論自由。但這又是一個無可奈何的定義,因為西方國家除非撒謊,實在無法找到比這更接近聯合國公約的定義了。這個定義也是西方國家言論自由的真實寫照。這與無國界記者組織只把新聞自由看作是私人媒體獨立與政府的自由,而不計媒體資本家對媒體的操控和私人企業對採訪的阻礙是一個道理:就是把這些自由限制在私有制國家極小的公共領域中,再與公有制國家的整個社會進行不對稱和不公正的比較。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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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1 個評論)

回復 心如水 2011-9-19 23:39
這是資本主義的核心。資本需要空間運作,私有企業需要秩序保持增長,90%的人被10%的人領導。民主是給百姓表示不滿的蛋糕。社會主義不成功的原因之一就是知識結構較低的人做領導,缺乏前瞻性,但百姓有更大的不服從領導的權利,於是效率變低,說起來有點殘酷。
回復 mali50 2011-9-19 23:48
心如水: 這是資本主義的核心。資本需要空間運作,私有企業需要秩序保持增長,90%的人被10%的人領導。民主是給百姓表示不滿的蛋糕。社會主義不成功的原因之一就是知識結構 ...
謝謝評論。
目前看來,中國改進型的社會主義還是比較成功的。
回復 心如水 2011-9-20 00:20
mali50: 謝謝評論。
目前看來,中國改進型的社會主義還是比較成功的。
貪腐的問題不解決,對待百姓的態度不解決,法制公正、社會相對公正不解決,90%會造反,就不算成功。政府是百姓交稅養活,所以對上稅人不能像老爺。還有深一層的階級關係。有錢的人有權的人放肆地欺壓百姓為富不仁,則90%會造反。還有更重要的一條,就是資金應該向有能力的人流動才能帶動社會進步,而不是向有權利的人流動。
回復 mali50 2011-9-20 01:04
心如水: 貪腐的問題不解決,對待百姓的態度不解決,法制公正、社會相對公正不解決,90%會造反,就不算成功。政府是百姓交稅養活,所以對上稅人不能像老爺。還有深一層的階 ...
中國今天的貧富分化遠比不上西方國家。有人說比西方大,我不相信。美國領救濟住帳篷的與皮兒蓋子和蘋果老闆的差別是中國人望塵莫及的。就這樣的差距還要靠嚇死人的腐敗才能造成,可見制度的理性所在。
而西方國家不須通過非法的腐敗就可造成更大的兩極分化,恰恰證明了制度的問題,包括將腐敗合法化。如蘋果老闆一邊發大財,一邊使勁壓榨中國和美國的勞工。
造反有三種極端後果。一是政府垮台,二是迫使政府設法遏制,三是將腐敗合法化。目前看來,中國政府正在努力遏制腐敗,至少還有第三條退路。
回復 心如水 2011-9-20 02:25
江澤民瓜分國有資產的政策的惡果現在逐漸顯現。領導層逆向淘汰嚴重。第二條路困難重重,希望能夠成功。第三條路會導致第一條路,至少目前如此。
回復 mali50 2011-9-20 03:59
心如水: 江澤民瓜分國有資產的政策的惡果現在逐漸顯現。領導層逆向淘汰嚴重。第二條路困難重重,希望能夠成功。第三條路會導致第一條路,至少目前如此。
資本主義早期的腐敗和貪婪比今天的中國更嚴重,但也都過來了。有人說這是因為民主,事實上,沒有歷史證據證明西方國家曾經懲治過多少人。主要原因還在於加強管制和合法化。這些中國都能做到。目前的主要問題是管理不專業。這有一個過程制訂對應的法規。
另外,中國的腐敗被西方媒體誇大了,有意把腐敗和私有企業的胡作非為混為一談。西方報導的數據是沒有證據的「估計」,目的就是唯恐中國不亂。中國官員的腐敗收入主要來自收賄,而不是貪污。在中國呆過就知道貪污實際上是很困難的。而收賄在西方國家可以變成合法收入。
回復 心如水 2011-9-20 04:48
這個不對。瓜分國有資產是不是腐敗?空手套白狼,作假帳,幾億幾億資產都劃到了個人名下,如果這也不算腐敗,還有什麼是腐敗呢? 受賄也是一部分。
回復 mali50 2011-9-20 06:58
心如水: 這個不對。瓜分國有資產是不是腐敗?空手套白狼,作假帳,幾億幾億資產都劃到了個人名下,如果這也不算腐敗,還有什麼是腐敗呢? 受賄也是一部分。
這看如何瓜分法。很多情況下可能被賤賣了。這在道理上是有腐敗的嫌疑。但當時似乎沒有法。希望現在有相應的法律。
我在博文里提到國有資產的私有化要通過人民代表大會,並應在法院程序的監督下進行。如果不這樣,中國的國有財產很難保住。沒有國有財產,就沒有共產黨連續執政的合法性。
西方國家也有國有財產,但有嚴格的程序來保障。這是中國應該學習的地方。
回復 心如水 2011-9-20 07:41
告訴你怎麼「賤賣」。 一個優秀企業進行財產評估,對國資委說值2個億。然後再到世界評估公司評估說值8個億。於是出讓49%股份給韓國公司,拿進來4億,給國資委兩個億,剩下的2億歸自己,並拿51%的股份。在外國公司的運營下,把柄拿在韓國公司手裡,韓國公司實際掌握了所有權力。一個優秀企業就這樣沒有了。
回復 mali50 2011-9-20 10:33
心如水: 告訴你怎麼「賤賣」。 一個優秀企業進行財產評估,對國資委說值2個億。然後再到世界評估公司評估說值8個億。於是出讓49%股份給韓國公司,拿進來4億,給國資委兩個 ...
這個例子太玄乎了點,實在不知該不該相信。
你說兩億,國資委就信了。要這樣,說一億不行嗎?放三個億在自己口袋裡。
回復 心如水 2011-9-20 11:02
這個是真實發生的事。所有數字都是對的。不是故事。中國從此沒有了一個技術先進的公司,變成韓國人的了,當然還有那個總經理。國內使點錢,什麼評估搞不到?再者,國內評估公司的評估值不包括good will, 只有桌椅板凳機器設備,再加上折舊,不值錢了。而國際公司的評估的最大成分是經營、市場和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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