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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新聞自由及兩種標準

作者:mali50  於 2011-9-13 23:1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政經軍事|已有5評論

 
 
西方國家的新聞自由是受法律保護的,並有具體的操作標準。今天沒有人懷疑這句話,否則就不是知書達理之人。當然腐敗和違法現象總是難免的謹慎的學者也許會補上這一句。事實果真如此嗎?以下的事實告訴你這句話就同我說 你存在銀行里的錢都是我的一樣荒唐。

 一、沒有標準的新聞自由

人們常常談論和比較新聞自由。那麼有沒有一個衡量媒體新聞自由的,獨立於意識形態的、公正的和客觀的尺度呢?各色西裝領帶的精英們會胸有成竹地告訴你:請放心,西方國家肯定有這樣的標準,最多是大同小異,否則它們憑什麼指責別的國家沒有新聞自由呢?可是這個大同小異的標準到底是什麼?西方國家是怎樣制定這個標準的?答:到網際網路上查一查就知道了。沒想到用古鉤鉤一下什麼是新聞自由的標準時竟然是竹籃打水一場空,而只有新聞自由的雙重標準之類的連接,以及某國的新聞自由標準等。即便一國的教科書可以自行規定某些標準,在這個問題上看來沒有共識可以形成各國認可的標準答案。因此一國的標準只能用於對本國媒體的評判。

這就奇怪了,西方國家及其組織不總在指責別國沒有新聞自由嗎?沒有統一的標準怎麼可以指責別人呢?這不正是專制者的特徵嗎?為了這個好奇心,需要認真調查一番。                      

二、無法律保障的新聞自由

許多人想當然地認為西方國家,比如美國,有新聞自由是自然的,因為美國的法律保護新聞和言論自由。這恐怕是對美國最大的誤解。在美國並不存在受法律保護的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講得是:國會不得制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伸冤的權利。」。有小學以上文化程度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該法只適用於公法所及的有限範圍。在優先保護財產權的資本主義國家裡,許多涉及到公共權利的公法(包括美國第一修正案)即便沒有明確規定,都不適用與私人企業。而第一修正案甚至還規定了明確的適用範圍,那就是國會。根據維基百科,第一修正案原先只適用於美國國會制定的相關法律。直到1925年的「基特洛訴紐約州案」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才裁定:基於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中的「正當程序條款」,第一修正案的適用範圍擴大至每個州的各級政府。

因此在權力不平等的社會裡,不限制言論和新聞自由的法律不等於保護這些自由的法律。因為這個法律不能阻止非政府部門對言論和新聞自由的限制,甚至不能阻止政府部門不是以立法的形式限制這些自由。例如在美國民權案的審理中,法官不僅不執行美國憲法第七修正案規定的以陪審團審判的規定,而且經常刪除對資本家不利的證據和事實陳述。1969年,美國法院在審訊芝加哥被捕的反戰人士時,還用布條強行把一名被允許自我辯護的被告的嘴巴封起來。美國許多圖書館還能借到根據當時的法庭記錄製作的卡通記錄片《芝加哥10(Chicago 10, 網際網路上可以看到影片的片斷,如以下的屏視

芝加哥10 (預告節目)

  以及其它芝加哥系列如《芝加哥8)。弱者的言論自由只有靠明確保護這些自由的法律來捍衛。美國的主要媒體是私人資本家主辦的,因此不受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約束。這就是說美國私人媒體和私人企業中的新聞和言論自由並沒有真正的法律保障。

由於美國政府不願主辦面對全國的新聞媒體,人民只能通過不受新聞自由法律約束的私人媒體傳送和獲得新聞。而私人媒體完全可以合法地限制新聞和操縱輿論。私人媒體這一權力得到了聯邦最高法院的肯定和保護。例如在
1988年的哈索伍德學區訴庫米爾一案中,最高法院裁定:任何一所學校都有權對於刊載在校刊上的具有爭議性的文章予以事先審查和撤銷。這裡的學校甚至包括公校。

四、無國界記者組織偷換概念的新聞自由

西方極樂世界無奇不有。不受新聞自由之法保護卻可以有新聞自由。沒有新聞自由的公認標準為法則,卻可以有新聞自由的判官。例如,這個極樂世界里有一個叫做無國界記者的組織毛遂自薦地自定標準充當國際裁判,每年不辭辛苦地為世界各國的新聞自由打分,儘管裁判員們並不認得幾個國家的文字。這個類似文盲的組織評估新聞自由的依據是:一個國家遇害、被放逐或被迫害的新聞從業人員的數量、電視或廣播媒體是否存在壟斷現象、政府是否對媒體施行審查制度、媒體在社會體系中的獨立程度,以及外籍記者在採訪中所要面臨的障礙,等等。這些條件沒有一條涉及媒體和新聞本身的狀態和表現,而只關乎媒體是否有獨立於政府的自由。因此,無國界記者組織實際上是把新聞自由等同於媒體自由,即把媒體自由看成是新聞自由的必要和充分條件。

首先,媒體自由可能是新聞自由的一個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自由的媒體同樣可以控制新聞的發布並操縱輿論。媒體編輯可以把採訪被資本家迫害的普通工人或遭受司法不公的普通人民的報告扔進垃圾桶里,用一把封喉劍迫使同情普通人民的採訪記者捲起鋪蓋。而這樣的記者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任何私人媒體上都沒有發言和生存的權利。這種事情可以嚴重影響新聞自由,而且正是西方國家操縱新聞的主要手段,但卻不被無國界記者組織考慮在內。這就是說無國界記者組織認可私人媒體操控新聞的自由。這種認可只有假設媒體對新聞的操控是隨機的、非系統的、無相似目的和功利的情況下才不影響對新聞自由的評估。但是沒有人曾經或能夠用事實來證明這個假設。即使資本家主辦的媒體間存在著利害衝突和市場競爭,沒有事實可以證明一定數量的媒體會因此背叛所屬的精英階層而站到普通人民的立場上。無國界記者組織把媒體自由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實際上是在偷換概念,把媒體自由假冒成新聞自由。

其次,政府對媒體的審查可能影響媒體的自由,但不一定妨礙傳播和獲知更多人感興趣的新聞。甚至相反,迫使私人媒體接受言論自由的公法可以擴大不同新聞的發布面。這也是媒體自由不同於新聞自由的地方。例如美國公共廣播局(CPB)明文規定受聯邦政府資助的私人媒體必須向政府公開各種會議和管理成員,彙報捐款人清單和政治活動。然而相對其它完全由資本家主辦的主要媒體來說,在這些受政府資助和監督的媒體上有更多對美國底層人民和種族問題以及老殖民地人民的新聞報導和評論,以致被美國人普遍視為左派或左傾的媒體。前面所說的反映著名的1968年芝加哥反戰運動的紀錄片《芝加哥10》,就是由美國政府的公共廣播局資助的美國公共廣播服務電視台製作的獨立鏡頭(Independent Lens)節目中的一個。

最後,外籍記者的採訪權更是不著邊際。新聞自由通常對本國的媒體而言。國家主權無須一定要保障外國,尤其是敵對國家和不尊重本國的記者進入本國的自由。當西方國家把一些國家列為邪惡國家和敵對國家,同時卻想索要自由進出該國尋找醜化該國的新聞不是太霸道了嗎?它們自己也不允許被它們敵視的國家派記者自由採訪它們國家的人民。另外私有制國家的負面新聞多數發生在大部分人口所在的私有企業中。而私有企業不受政府新聞自由的約束,因此有權拒絕外來記者,哪怕是本國記者的採訪。而這種障礙並不算在無國界記者組織的標準之內。顯然只比較不同制度國家公共領域對外來記者的歡迎程度是沒有說服力的。公正的比較必須考慮私有制國家所有公私企業對新聞採訪的態度。

由此可見,無國界記者組織以媒體自由取代新聞自由的這些自我規定既不能正確反映新聞自由的程度,也不能促進西方國家私人媒體的新聞自由。除了誤導世界外維護資本家階級對新聞的壟斷外,對促進民主沒有多少積極的意義。

五、兩種不同的新聞自由

前面已經指出無國界記者組織是在偷換概念,把新聞自由偷換成媒體自由。於是,討論無國界記者組織對新聞自由的評估可以到此為止了。為了對新聞自由有更深刻的理解,不妨將計就計利用這個偷換的概念進一步揭示西方國家的新聞自由究竟是什麼。所以在以下的討論中沿用無國界記者組織所界定的新聞自由這一說法。

許多人相信只要政府不立法干涉媒體的自由,自由的媒體就自然而然地有了新聞自由。這句話聽起來像是強詞奪理的同義反覆語,卻一語道破了西方國家新聞自由的真正內涵由少數人操縱的、不受法律監督的自由。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由於這种放任型的新聞自由不受法律、政府和人民的監督,實際上只會變成強者操控弱者的自由和狼吃羊的自由。這裡把它叫做第一種新聞自由。它是一種不平等的新聞自由,因為人民傳播和獲知新聞的權利由不受法律約束的媒體資本家決定的。在權力不平等的情況下,有自由的媒體不等於有自由的新聞。甚至相反,不受監督的媒體自由更容易使新聞報導變成一家之言。西方國家的權貴階層正是利用這種自由為所欲為地壟斷媒體、新聞和輿論、封殺人民大眾自己的呼聲、維護他們對多數人的專制。可見不平等的新聞自由不支持民主,而且相反,是民主的障礙。

而第二種新聞自由是直接受言論和新聞自由法律保護的新聞自由。它是一種受監督的新聞自由,以便限制少數人對新聞媒體的壟斷,從而保證更多人的新聞自由。許多人,包括誠實用功的中西方專業學者,還沒有意識到存在著兩種不同的新聞自由,或不自覺地把這不同的新聞自由混為一談。中國每年由政府主辦的春節晚會有許多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傳統劇目,而精英階層卻對此不屑一顧牢騷滿腹。從這種審美觀的巨大反差中不難看出不同階層對新聞報導也會有不同的口味。只有法律的監督才有可能迫使媒體綜合報導各方面的新聞。這就不難理解社會主義國家國營媒體上的新聞所涵蓋的社會階層是最廣的,普通人民所佔的比重也是最大的。而這種有利於多數人的政府管理通常被中國的精英和西方國家,包括無國界記者組織,看作是沒有新聞自由。 不管西方國家如何否定今天資本主義社會中存在的階級和階級衝突,它們總是不遺餘力地用權貴階級的新聞自由對抗普通人民的新聞自由。

與資本主義社會中財產的兩極分化相對應的是權力的兩極分化。西方國家的新聞自由就是這種權力分化的產物之一。從少數人絕對自由的角度來說,西方國家不受監督的新聞自由是最大的自由,其代價是多數人失去他們的新聞自由。而社會主義國家受新聞自由法律保護和監督的新聞自由則是有條件的自由,其條件就是更多的人共享新聞自由。這兩種自由孰優孰劣取決於人們的立場和利益需求。第一種自由保護的是少數新貴族或所謂的精英凌駕於他人之上的絕對自由,因此必然為資本主義國家的權貴階層和中國自命精英的部分知識分子所擁護和愛戴,也是他們主辦新聞媒體的宗旨和原則。他們在不受任何監督的自由中卓有成效地把西方國家的媒體變成統治和愚弄人民的有力工具。他們極力支持無國界記者組織對這種新聞自由的評估,反對和攻擊其它國家對媒體的監督。這與他們一向反對普通人民對所謂當選人的監督和罷免是一脈相承的,也是他們以權貴為中心的世界觀在新聞業中的反映。如果同情社會的弱者並站在多數人的立場上,就會傾向於第二種新聞自由,擁護和支持人民或政府利用新聞自由的法律管制新聞媒體,防止少數人對新聞和輿論的壟斷或操縱。

六、兩種不同的媒體管制

不受監督的西方國家的新聞也不是絕對自由的。天外有天,山外有山。小巫見到大巫時還得循規蹈矩。美國有案例法限制媒體對某些人的採訪。例如在 薩克斯比與華盛頓郵報的一案中,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史提瓦大法官認為新聞記者與一般人一樣對於在監獄中的犯人沒有採訪權。可是一般人對其它人和機構也沒有採訪權。美國最高法院單獨將犯人排除在採訪之外,不過是害怕媒體以此發現和報導司法不公的可能性。別忘了史提瓦大法官曾是第四權的提出者之一,支持新聞媒體監督政府的權利。但是當有可能監督到他所在的司法機構時,他就毫不猶豫地阻止新聞記者行使他所鼓吹的第四權。

也是這個史提瓦大法官反對美國新聞自由中應該包括取得政府資訊的權利。其理由是:新聞自由並不意味著政府有公開其資訊的義務,和使用政府資訊對於媒體監督政府並非必要和充分的等等。如果其它國家如中國用同樣的理由拒絕公開政府資訊時,西方國家就會指責中國政治和軍事不透明、新聞不自由等等。從以上這些例子可以看出,當西方國家新聞自由的法律不適用於私人媒體時,資本主義國家對媒體的管制是單純的限制而不是監督。這與社會主義國家利用新聞自由的法律對媒體的監督型管制是不同的。

七、第二種新聞自由的標準

上述無國界記者組織的標準只能用來評估西方國家少數人不受監督的新聞自由,而不能用於評價社會主義國家以媒體監督來保護多數人的第二種新聞自由。因此需要有評價第二種新聞自由的標準。與第一種新聞自由的標準不同,第二種新聞自由的標準承認政府監督對保護新聞自由的作用;強調的不只是媒體與政府的關係同時還有發布新聞的准量。根據這個原則,可以總結出以下的幾條標準:

1.新聞自由的公法對私人媒體有無法律約束的能力

這一條件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卻沒有被包括在無國界記者組織的條件中。這是因為西方國家公共法律中有關新聞自由的規定對私人媒體沒有約束力,因此無法從法制上保證西方國家的新聞自由。而社會主義國家的新聞自由至少在形式上受到新聞自由法律的保護,因此在媒體上有更多反映普通人民的新聞和輿論。

2、媒體擇稿的具體條件

西方國家對新聞和輿論的控制主要是通過媒體自身進行的。因此像無國界記者組織那樣只考慮國家對媒體的控制並不公正。這樣的新聞自由實際上只是媒體的自由。而媒體自由不等於新聞自由。正如西方國家不承認國營媒體的自由等於新聞自由一樣。沒有人可以否定西方媒體的黨派、政治和意識形態方面的傾向性。這種傾向性正是媒體對新聞和輿論的控制造成的。為了不根據單個媒體所表現的傾向性得出片面的結論,應該對一國的所有媒體進行綜合評價。由於西方國家的私人媒體不受新聞自由法的約束,西方媒體可以合法地拒絕提供它們的擇稿標準。因此這一條可能難以操作。這時媒體的新聞自由就只能通過它們的表現來判斷。

3、新聞和輿論範圍的平衡性

媒體自證其新聞和輿論自由的一個重要指標就是報導的平衡性,即不排斥有關事件中各方利益代表真實的新聞和觀點,使對事實的報導盡量不受觀點的影響和阻礙。這些平衡主要有

a、 各階層的平衡  

不被操控的自由媒體應該能夠真實地報導社會不同階層的新聞和觀點。除了有關國家和政府的決策和日程外,其它各階層在媒體上所佔的比重應與它們的人數而不是財產成比例。一般來說在這一點上,西方國家資本家的媒體不會比社會主義國家的媒體,哪怕是政府控制的媒體做得更好。

b、對立面的平衡

人民不能在媒體上了解對立雙方的立場和觀點,就難以知道事實的真相作出公正的評論。這樣的媒體就有愚弄人民誤導輿論的嫌疑,談不上新聞自由。西方媒體除了在國內主要黨派和資本集團間保有總體上的平衡外,在涉及到勞資關係和非同盟國之間的利益時通常只有一面之辭。人民很難通過這些媒體中聽到勞資衝突和民權官司中弱者的聲音,更無法了解事實的真相。在國際事物中,聽不到非同盟國政府完整的立場。美國雖然表面上鼓吹過中美之間的戰略夥伴關係或聲稱要與中國同舟共濟,但在美國的主流媒體上鮮能了解中國政府對某一問題的完整立場,而總是尋章摘句或斷章取意地加以歪曲和攻擊,或者製造和散布仇恨的種子。這種手法在今天中國政府的媒體上是不常見的。

c、 官民間的平衡

在各社會階層的平衡外專門強調政府與人民之間的平衡主要是針對外國的新聞報導,尤其是對非同盟國的報導。例如美國主流媒體報導中國的事件時側重選擇親西方的精英輿論並通過這些挑選的輿論來轉述事實和中國政府的觀點,而不是直接正確地引述中國的立場。總之同它們報導美國普通人民的民意一樣,通過有目的的裁減或篡改來誤導美國聽眾。中國媒體則很少這麼做。

4、新聞業者因非違法的報導和言論受媒體和政府限制和處罰的人次比例

西方媒體有自身的控制機構和制度。它們因言論和新聞報導出格而懲罰員工的事情是司空見慣的。媒體本身由此造成對新聞自由的妨礙與政府干預是相同的。無國界記者組織只考慮政府對新聞工作人員的處罰是抓小放大,掩蓋私有制國家利用媒體本身控制新聞和輿論自由的事實。另外,應該統計受到限制和懲處的人次比例而不是絕對數。否則就會像無國界記者組織的評估那樣使新聞自由排名中名列前茅的國家被如芬蘭、冰島、荷蘭、挪威、丹麥、愛爾蘭、斯洛伐克和瑞士那樣的小國所佔據。

5、所有公私企業對媒體採訪設置的障礙

不開放的社會不可能有真實和自由的新聞報導。西方國家批評社會主義國家的政府機構不透明的同時,卻隻字不提本國的私有企業比社會主義國家的政府更不透明的黑箱操作。有些國家甚至以保護私有財產權為名立法限制媒體對私人企業的採訪和調查。即便許多西方國家的私人企業大量倒閉,西方媒體很少在倒閉前報導這些企業運作上的問題。一些大公司和銀行只有到破產時,外界才知道出了麻煩。由於缺乏新聞自由,無數盲目的投資者就成了公司的殉葬品。而如果有中國企業影響了媒體採訪,那是一定要在西方媒體上大書特書的。

在道理上,這些標準同樣可以用於只具有第一種新聞自由的國度。由於媒體自由不等於新聞自由,直接對新聞的涵蓋面進行評估,應比無國界記者組織採用的媒體自由的標準來得客觀公正,也具有可操作的性質。事實上,西方國家並不排斥用新聞本身來評價新聞自由。如西方政客經常只是根據中國的報紙上沒有他們想見的新聞而指責中國沒有新聞自由。這種新聞自由充其量只是某一類新聞的自由,也就是西方國家企圖以此來鉗制世界新聞和媒體的自由。如果用上述這些新的客觀標準來判斷,西方國家的新聞自由就會被打上很大的問號。也許正是這個原因,囿於西方偏見的無國界記者組織不會採用更好的評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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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 個評論)

回復 puyong 2011-9-14 15:44
很好的思辨文。雖然讀時比較枯澀但分析得透徹。這文告訴人們為什麼號稱新聞自由的西方,其人民對中國會有那麼多的誤讀、曲解,反而是被西方斥責無新聞自由的中國,民眾對西方現實有較客觀的了解。
回復 mali50 2011-9-14 21:46
puyong: 很好的思辨文。雖然讀時比較枯澀但分析得透徹。這文告訴人們為什麼號稱新聞自由的西方,其人民對中國會有那麼多的誤讀、曲解,反而是被西方斥責無新聞自由的中國 ...
多謝鼓勵。
這個問題其實對西方國家來說也很現實。即便不說默多克的危機,不少媒體的破產和重組直接影響了媒體資本家的利益。美國的主流媒體嚴重脫離普通人民只為少數人服務,所以普通人民很少訂閱,銷量不大。
我的朋友有個美國白人室友在報社工作卻從不看報。她帶回報紙只為如廁時玩填字遊戲。房間里沒有收音機和電視機。中國人圍著客廳里的電視看熱鬧時,她連瞄都不瞄。打伊拉克時喊著要移民加拿大,說她和父母家都不喜歡美國。
這樣的美國人其實很多。當然美國媒體是不願報導的。許多美國人知道美國媒體上沒有多少真話。只有劉姥姥們迷信美國。
MGM曾經拍攝過不少與美國勞動人民有關的電影,因此獲得許多觀眾。現在好萊塢的路越走越窄,成了精英孤芳自賞的象牙塔。連著名的電影公司也得倒閉。
回復 陳營 2011-9-15 06:52
向樓主致敬。洋洋萬言有根有據的論證文章,在這貝殼村實屬罕見。希望樓主能分別小題目系列出文,文字再通俗易懂些,至少對貝殼村民是個很好的普法教材。或許樓主可考慮成文後發送國內主要新聞單位為參考。
回復 mali50 2011-9-15 21:51
陳營: 向樓主致敬。洋洋萬言有根有據的論證文章,在這貝殼村實屬罕見。希望樓主能分別小題目系列出文,文字再通俗易懂些,至少對貝殼村民是個很好的普法教材。或許樓主 ...
多謝支持。
西方話語中有許多似是而非的東西,不是從理而是從利,因此頗得人心。即便在道理上說明白了,也只有少數秉持原則和理性的義人願意和能夠理解的。人心所向,除了利還是利。在這個意義上是一種反潮流:逆人類潮流而動。
自然科學能賺錢,基督教有天堂,共產主義有烏托邦。而反物慾的理性思辯不能許諾任何好處和幻境。連單純的姑娘見了都唯恐避之不及。
知其難,更知其所以難也。
回復 陳營 2011-9-15 23:54
mali50: 多謝支持。
西方話語中有許多似是而非的東西,不是從理而是從利,因此頗得人心。即便在道理上說明白了,也只有少數秉持原則和理性的義人願意和能夠理解的。人心所 ...
認同,灰常精闢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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