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十月底的一天下午。因為午飯後太監在地里連續捕獵到了三隻野兔,所以我特地回了趟家,把野兔交給我媽請老王爹幫忙風乾起來,同時給太監拿點吃的讓它補充補充體力。
原來當時生產隊的糧食作物都已收穫完畢,經濟作物中最容易讓人起賊心的花生大豆也都收下後集中到生產隊曬場上,地里只剩下了正在收摘中的棉花。因此作為護青員的我算是苦盡甘來,除了晚上還要到沒收完的棉花地巡邏守夜外,白天就是帶著身懷捕獵絕技的太監,到生產隊專為耕牛貯備過冬草料的草荒地以及周圍的矮柳叢蘆葦塘,借看護之名行狩獵之實。
我和太監離家返回地里時,在生產隊曬場旁遇上了快步走來的張大發。他一見我就興奮地說:趙隊長家的狗在生產隊牛房后的蘆葦塘發現了黃鼠狼,現在趙隊長正帶著人和狗在那裡捕捉,你想不想去看看?在地里曬場上常聽人津津樂道如何捕捉黃鼠狼,但實際情形我卻從沒見過,因此我立刻帶著太監跟隨張大發往牛房后而去。
牛房后的蘆葦塘其實只能稱蘆葦溝。因為它的總面積只有七八米寬近二百米長,是一條在梅雨季節用於保護村子幫助排水的自然壕溝。由於它靠近生產隊牛房和村落,常有耕牛家禽光臨,因此裡面的蘆葦長得比其他地方的粗壯茂密。
我們到達時捕捉還沒正式開始。趙隊長正站在牛房后的壕溝上指揮大夥作最後準備,四條用繩拴著的土種獵狗在他身旁上躥下跳不停吠叫,它們看到太監時即刻停止跳躍吠叫跑過來套近乎,可太監只是喉嚨里咕嚕一聲搖了兩下尾巴表示善意,就一本正經站到了它們無法夠到的我身體的另一側。
趙隊長看到我和張大發很高興,說正愁人手不夠,等下如果可以希望我倆能留下幫忙。
在那天以前我一直以為捕捉黃鼠狼就像讓太監捕捉野雞野兔,發現獵物后就讓獵狗們去追捕。結果趙隊長笑著說我大錯特錯。
他說捕捉野雞野兔主要是為了吃它們的肉,而捕捉黃鼠狼則主要是為了用它們身上的皮去賣錢。黃鼠狼皮如果被狗咬過,就算只留下丁點大的破洞,那也是輕則大降價重則拒收。所以在捕捉黃鼠狼時不僅不能唆使狗去咬,還要時刻注意防止阻止狗去咬。捕捉黃鼠狼其實主要靠網不是靠狗,狗在捕捉黃鼠狼中所起的作用主要有兩個:發現黃鼠狼和幫助人把黃鼠狼往網中驅趕。
趙隊長向我解釋說,因為小雪前黃鼠狼的皮質量差供銷社不收,就算捕到了也只能吃肉把皮子給老人做手套鞋墊,所以一般就算髮現也不捕捉。不過由於現在離黃鼠狼捕捉期已近,在家休閑了快一年的獵狗需要活動活動腿腳,加上手上正好又有兩條在培訓中的學徒獵狗,所以他才會在發現牛房后蘆葦中有黃鼠狼時,打破慣例提前開捕。
根據趙隊長的講法,用什麼方法捕捉黃鼠狼要按它們藏匿的地方來決定。像眼前這種狀況,就是先由人在壕溝那頭尾端處布下一張可以攔住整條壕溝樣子像排球網的捕狼網,然後趙隊長就手持紅櫻槍帶領獵狗們從這頭下到溝底,接下來就一邊用紅櫻槍拍打周圍的蘆葦草叢一邊指揮獵狗把黃鼠狼往壕溝那頭的網中驅趕。
為了保證驅趕時黃鼠狼不會突然躥出壕溝逃跑,在行進過程中,趙隊長特地讓人沿著壕溝兩旁的邊沿,超前溝底的他和獵狗大概五六米,一邊往前走一邊用棍棒敲打溝旁的蘆葦和地面,我和張大發就是其中的兩員。
在壕溝那頭負責布網的生產隊王會計打出準備完畢的手勢后,一場捕捉黃鼠狼的戰鬥就正式打響了。
當我用手中的紅櫻槍敲打著溝旁的蘆葦地面向前時,開始太監一直很安靜地跟在我身旁。但當我們前進了大約快五十米時,太監忽然激動了起來。它先是在我身旁發出我所熟悉的發現獵物或敵情的低吼聲,然後就突然超過我衝到前面離溝底不遠的斜坡上對著溝底大聲吠叫。說起來令人難以相信:太監跟了我快三個月,可今天我還是第一次聽到它開口吠叫!
我知道太監一定是發現了黃鼠狼或其他獵物,我更知道它的速度和牙爪有多快有多利!所以我立刻舉起手中的紅櫻槍對它大喝一聲:太監,你快給我回來!大概因為這也是太監跟隨我后我第一次對它呵斥,所以它馬上就跑回了我身旁。不過它就像個受了委屈不服氣的倔孩子樣,激動地圍著我打轉,同時喉嚨里發出嗚嗚哇哇的抗議聲。
這時,趙隊長在溝底對我喊:小Z,你帶著你家太監下來吧!我說:趙隊長,我帶太監下來沒問題,不過到時如果它把黃鼠狼咬壞了你可不能怪我!趙隊長說:沒事,反正現在的黃鼠狼只能吃肉不能賣錢。
我剛剛用紅櫻槍指著溝底說聲「去吧」,太監就像一支黑色飛箭射到了溝底。等我從溝上跑到溝底和趙隊長站到一起時,我發現跑在前面的太監在吠叫幾聲后已儼然成了其他四條獵狗的首領,站到了率領它們前進的中間位上。
在過去二個多月里,我曾幾十次見到太監施展捕獵絕技,常常為它在行動中所表現出來的力量速度和反應能力讚嘆不已。不過那天在溝底捕捉黃鼠狼時,我在太監身上所看到的卻是過去從未見過的全新表現。由於在太監之前我從沒接觸過真正的獵狗,更沒見過天賦高出類拔萃的獵狗,因此當時我曾誤認為太監身上的新表現,都是因為太興奮太激動而誘發出來的「狗來瘋」!
太監令我產生誤會的第一個表現是:當它率領其他獵狗在溝底的蘆葦和草叢中前進時,用得最多的行動方式既不是跑也不是躥更不是走,而是像奔馬樣前腿弓後腿彈中間常常會騰空躍起的奔的方式;並且不是向前直奔,而是從溝這邊奔到溝那邊呈之字形不斷向前推進的斜奔!
太監讓我產生誤會的第二個表現是:過去它和我在一起近三個月從沒開口吠叫過,可這次到溝底后它卻幾乎從沒停過吠叫;而且中氣十足聲若洪鐘,彷彿想要把過去幾個月沒叫的都補上似的!
太監讓我產生誤會的第三個表現是:雖然趙隊長說過現在的黃鼠狼只能吃肉不能賣錢,因此就算被太監咬壞也沒關係,但我在前進時卻始終保持警惕,準備在太監和黃鼠狼短兵相接想撲上去時及時喝阻它;然而令我感到詫異的是,在前進過程中,我曾多次看到有驚慌失措的黃鼠狼暴露在太監面前,可它不光自己沒撲上去,還常常一邊怒吼一邊把身旁想撲向黃鼠狼的其他獵狗狠狠撞得在地下打滾!------
我當時雖然一直認為太監有些「狗來瘋」,但覺得它總的表現還不錯,因此跟在後面從未乾涉過它。直到後來看到它連續不斷地去攻擊其他獵狗,怕它到時失控傷了對方,所以我才一邊斥責它一邊加快腳步想上前去攔阻它,結果卻被身旁的趙隊長攔住了。
趙隊長很開心地對我喊:小Z,你難道看不出你家太監不是在欺侮人是在教徒弟嗎?而且它教得非常對非常好!然後他語帶自嘲地對我感慨道:說起來真是慚愧,我一直自以為很懂狗很識狗,結果卻把你家太監看走了眼!說實話,我不知道你哪來的福份,居然憑空得了這麼一條天分高百年難遇的好狗!因為當時當地人眼中最值錢的東西是自行車,所以趙隊長鐵口直斷說:像太監這樣的狗如果在懂狗的人手中,你恐怕用一輛全新的自行車都未必能換到!------
經過趙隊長的一番解釋,我才知道太監不僅早已是一條天賦高訓練有素的好獵狗,同時更是一條可以在類似捕捉黃鼠狼這樣的、需要和人類同類相配合的狩獵活動中,率領其他獵狗充當好獵人助手的極其難能可貴的領頭狗!——因為它不光具備了一條好獵狗應有的力量速度反應能力,還具備了一條領頭狗所必需的聰慧機智和統率能力!------
我們那天在溝里總共捕獲到了四隻黃鼠狼。它們都是被我們完好無損地驅趕進壕溝盡頭的捕狼網后再捕獲的。趙隊長說這主要是太監的功勞。
事後休息時趙隊長顯得很興奮。他一邊撫摸著太監一邊向王會計和其他人講述太監在溝里時的種種優異表現。最後他表示:他今天感到最開心的,不是捕捉到黃鼠狼或讓自已的獵狗得到了活動訓練,而是發現了太監這條百年難遇的好獵狗!------
趙隊長當場邀請我小雪后帶上太監跟他們一起外出捕捉黃鼠狼。我心裡當然非常想去,可當時一來我連我媽是否能收留太監都不清楚,二來如果我和太監都走了那到時晚上誰送小李老師回去?所以我只能笑而不答。為了預防萬一我曾向張大發說過可能請他幫忙收養太監的事。這時他把事情說了出來,並向趙隊長表示:如果想帶太監外出捕捉黃鼠狼也許到時只要帶上他就行了!
對於我媽要把像太監這樣出類拔萃價值連城的好獵狗倒貼錢糧送給別人收養,在場的人除了我都覺得不可思議難以相信。趙隊長十分認真地問我此事是真是假?我只能告訴他我媽過去的確這樣說過但現在就不知道了。
當天傍晚我和太監剛到家,趙隊長和王會計就帶著一隻洗剝乾淨的黃鼠狼來到了我家。趙隊長告訴我媽,說他已把黃鼠狼身上的臭腺拿掉,肉也用小鹽和清水去過腥了,如果我們想嘗嘗可用清水再泡一晚,然後用辣椒爆炒或像兔肉樣紅燒都行。如果不想就把它給太監吃了,因為這也是它今天參與捕捉黃鼠狼所應得的。
接下來趙隊長就直接了當向我媽提出想收養太監的事。他帶著幾分激動對我媽說:太監是一條非常出色罕見的好獵狗,如果我們真想找人收養就應該找像他這樣真正懂狗的人收養!他表示:如果讓他收養太監,我們非但不用拿任何錢糧出來給他,而且往後除了外出捕獵,其他任何時候只要我們願意,他保證都會把太監喂得飽飽的讓它到我們家來看家守戶陪伴我們,就像太監仍是我們家的狗一樣!------
由於趙隊長的加入,當晚我從我媽口中終於得到了她同意收養太監的正式承諾。因為當趙隊長表白完后,我媽很高興地告訴他:說我們現在也都已發現太監是條名符其實的好狗,所以我們已決定自己收養它!
可當趙隊長轉而提出讓我和太監小雪後跟隨他外出捕捉黃鼠狼的建議時,卻遇到了我媽的堅決反對。我媽反對的理由有兩條:第一我太年輕,嘴上沒毛辦事不牢,外出惹事生非的機率太高;第二太監現在不是一條普通狗,它同時還是一條每晚要送小李老師回宿舍的保鏢狗!------
不過趙隊長不是個輕言放棄的人。他在第二天晚上就帶了他的老婆和兩個女兒一個兒子來到我家。他指著兩個分別為十七十六歲的女兒和十四歲的兒子對我媽說:當我和太監不在家時,他的女兒和兒子一定每晚都會按時前來護送小李老師回宿舍。
此外他還向我媽保證:如果我媽同意讓我和太監跟隨他外出狩獵,那他往後不光會把自己的捕獵技術訓狗技術都教給我,同時還會把殺豬宰羊耕地種莊稼等作為一名優秀農民所必備的全部本領都教給我!
因為當時我媽認定我一輩子都要在農村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了,所以相信趙隊長的第二番話深深地打動了我媽。加上後來小李老師知道后也再三勸我媽讓我出去試試多學點本領。因此最後我媽終於同意讓我和太監跟隨趙隊長外出試試!------
當年的十一月下旬(應該是小雪的前一天),我和趙隊長王會計以及老王爹的女婿大侯,每人背上背著一個簡單的行囊手中拿著一支紅櫻槍,帶著包括太監在內的四條獵狗,離開了我們所在的生產隊,踏上了外出捕捉黃鼠狼的狩獵征途。
四十八天後,我們帶著一大扎人民幣和幾大捆黃鼠狼肉乾以及四條吃得油光水滑的獵狗,精神抖擻志高氣昂地回到了我們所在的生產隊。
在過去四十八天里,我們的足跡涉及了蘇皖魯三地,共捕獲了超過二百五十隻黃鼠狼。按趙隊長的說法,這次捕捉到的黃鼠狼數量是他去年捕捉到的近兩倍,也是他記憶中最多的一次。
根據王會計的計算,這次出售黃鼠狼皮的錢,扣除過去四十八天的花費,總共還剩下近五百二十元,按照規矩就是每人可以分到近一百三十元。然而由於趙隊長和其他兩人都認為:這次能取得如此好的成績太監的功勞特別大!因此堅持每人要拿十元錢出來給太監。
所以最終的分配結果是:他們每人分到近一百二十元;我一個人分到了近一百六十元!——
在那個年代,這可是一大筆錢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