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八日凌晨三點四十二分,中國唐山發生了里氏7.8級大地震。當時我作為一名知青,正在江北某縣城旁一家公社辦自行車配件廠當熱處理車間負責人。消息傳來,整個縣城陷入恐慌,絕大多數人家都在屋外空曠處搭起了帳篷,全家人晚上都在外面睡覺過夜。
大概在地震發生后十天的一個上午,廠長老周到車間找我,說公社接到縣裡通知,要我們廠和前面的公路管理站以及馬路對面的農機廠,各自成立一支由六人組成的民兵武裝小分隊,主要任務是從每天晚上七點到第二天早上七點,分三班巡邏保護我們廠旁邊這條用細沙和混凝土鋪成的戰備公路。由於在過去兩年中我常常背著兩支自製霰彈槍(土銃)外出打獵,同時在廠里工人中頗有威信,所以廠領導研究后決定由我擔任廠武裝民兵分隊長,負責從本廠青工中挑選出另外五名隊員,下午到公社向人武辦秦幹事報到。
我帶上熱處理車間的兩個徒弟,又到我工作過的鍛工車間挑選了三名青工,吃過中飯後我們就來到了公社人武辦。人武辦秦幹事退伍前是部隊神槍手,比我還酷愛打獵,自從知道我也喜歡打獵后,只要有空就會來邀我一起去二十多裡外的窪地狩獵。老秦平時用的是公家的點二二小口徑步槍,有時他覺得自己的槍雖然正規,但不如我一槍可以打二百多顆鐵沙的土大炮過癮,所以經常和我交換來玩,久而久之我們就成了好友。
一見面我就向秦幹事提出三個問題:這次巡邏是不是配備真槍實彈?巡邏時每人配備幾發子彈?遇上緊急情況是否真的可以開槍?因為去年有一名殺人犯流竄到這裡,縣裡通知沿路各單位派民兵協助緝拿,結果卻要參加的民兵拿棍棒鐵條做武器!
秦幹事的回答很乾脆:這次巡邏絕對是真槍實彈,而且都是剛剛發下來的56式半自動步槍(仿蘇式,原是部隊用步槍);每人配備三發子彈;巡邏時遇到可疑人物不服從命令的,首先對空鳴槍警告,如果對方堅持不聽就可以直接開槍。因為根據上面傳達的文件精神,目前國內外反動派都想利用這次天災破壞我們的大好革命形勢,特別是我們沿海地區,更應該提高革命警惕,如果發現敵情決不能心慈手軟!
根據安排第二天一早我們十八條好漢騎著自行車,跟在裝著槍械坐著秦幹事的手扶拖拉機后,來到了當地駐軍的練兵場上。首先是縣人武部沈部長給大家作戰前動員報告。接著由秦幹事從手扶拖拉機上把槍遞給沈部長,再由沈部長代表黨和人民把槍發到我們手上。沈部長和我同鄉,他的兒子是我好友,因此在他授槍給我時我用家鄉話向他問了聲好。最後沈部長給我們介紹了三位穿著軍裝的部隊教官,就騎著自行車先走了。
我原以為這種訓練起碼要三五天,後來知道因為時間緊任務急所以只有一天。上午教有關槍的知識,包括如何拆卸組裝保養使用我們手中的步槍。下午三點以前教瞄準和射擊,有站著蹲著趴著有依託沒依託等各種姿式。三點以後是實彈射擊。由於過去兩年裡我一直和槍打交道(雖然是土銃但在掌握射擊穩定性和後座力上有類通之處),加上我通過秦幹事的小口徑步槍對瞄準也很有心得,因此最後的成績是兩發十七環,是當天十八個新兵中的第一名。
當天傍晚我們在公社人武辦用抓鬮的方式決定了晚上巡邏的時段。我們第一個星期從晚上七點到深夜十一點,第二個星期從深夜十一點到第二天凌晨三點,第三個星期從凌晨三點到早上七點。以後依次類推。由於縣通知的精神是立刻執行,因此當天晚上我就帶著五個兄弟開始了巡邏。
我們負責巡邏的路段總長約為五華里(2.5公里),從縣城的長途車站到我們公社的中學之間。這段公路是進入縣城的必經之路,白天車來人往很熱鬧,但一到晚上由於公路兩旁除了幾間廠房都是農田,加上眼下又是全民防地震的非常時期,因此一下就會變得冷冷清清,有時我們巡邏整整四小時,遇見的人和車加起來也不會超出十次。
可這絲毫也不影響我們巡邏時高漲的熱情和激情。因為都是年輕人加上時代影響,所以當時我們都期盼著真能遇上階級敵人搞破壞,因為這樣我們就可以名正言順地端起手中的槍,體驗一下向人開槍的滋味了!可惜的是,一個星期下來別說開槍,我們連端起槍大聲呵斥別人的機會都沒有過。
從第二個星期開始,我們值從深夜十一點到凌晨三點的班。因為時間太晚路上更安靜了大家覺得開槍的機會更少了,所以情緒明顯比第一個星期低落了許多。由於按規定必須由我這個分隊長下令大家才能開槍,否則輕則開除出廠重則送縣看守所吃牢飯,所以有人開玩笑地對我說:Z老大,你能不能隨便找只野狗野貓當階級敵人讓大家開一槍過過癮啊?------說實話我心中早有此念但覺得時機沒到,因此我笑笑沒有作答。後來果然不出我所料,第四天午夜機會就送上了門。
那是一個沒有月亮星星的暗星夜,由於白天天氣特別熱,因此到深夜十一點我們接班時空氣才慢慢涼快下來。當時我們巡邏一圈大概是四十五分鐘,加上每次巡邏完到廠內食堂喝點涼茶正好是一小時,所以一個班就是巡邏四圈。那天晚上當我們巡邏完第二圈,大家正走下公路準備回廠喝茶時,突然從我們右邊縣長途車站的方向傳來一陣手扶拖拉機震耳欲聾的轟鳴聲。緊接著,一輛沒有開燈、速度奇快、後面車斗里大麻袋裝得像山一樣高的手扶拖拉機,從縣城橫街衝到戰備公路上,然後朝著我們方向而來。
我立刻取下肩上的槍跑上公路喝令對方停下,結果對方不僅不停還加大油門一溜煙從我面前衝過去了。TNND,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根本忘了要先對空鳴槍的規定就直接對大夥下令說:開槍!我站在那裡率先向車斗里的麻袋堆連開了三槍,其他人有的站著有的蹲著還有一個傢伙趴在地上說要打車輪胎,結果十八槍還沒打完拖拉機已拖著長長的剎車痕停在了路旁——因為不知是我還是其他人把車斗里固定麻袋的繩索打斷了,結果車上的麻袋紛紛滾落到地上,所以駕駛員不得不立刻停車。由於那個駕駛員停下后最後兩槍才到,並且其中一槍正好打在他後面豎起的鐵橫桿上,因此嚇得他縮在座位擋板后的踏板上,高舉著雙手用顫抖的聲音大喊:別開槍!別開槍!我不是壞人!我投降!------
後來我們才知道,這傢伙是下面公社派來縣種子站換麥種的,因為白天太熱才改為夜晚行動,為了快點趕路他調換了拖拉機上的皮帶盤(這樣車速就可以加快很多),由於這樣做是違法的而我廠旁邊又是公社公路管理站,所以他經過這段路時不僅不敢開燈還隨時準備加大油門逃跑,結果危險把自己的小命喪失在我們手中。
大概十八槍的動靜太大了(事後有人證實是當本地有史以來聽到最密集的一次槍聲!),正當我們圍著那個三十多歲已經被嚇哭了的駕駛員大聲斥罵時,先是公社書記和人武辦秦幹事騎著自行車,接著是縣人武部沈部長駕駛著一輛三輪摩托車,最後是全副武裝的縣中隊戰士坐軍車,紛紛衝到了現場。
場上表現得最激動最憤怒的是我的老鄉縣人武部沈部長。他一到場還沒跨下摩托車就大聲嚷嚷:誰下令開得槍?誰下令開得槍?!------我走到他面前理直氣壯地向他報告:是我。他立刻跳下車把臉湊到我面前口沫橫飛地對我咆哮:誰給你開槍的權力?你有什麼資格下令開槍?你、你、你是個沒有腦子的大混蛋!------
我立刻感到全身的血都涌到了頭上,我毫不客氣地反擊回去:你才是個老混蛋!你忘了自己在部隊操場上對我們講的話?什麼要我們提高革命警惕,對階級敵人要勇敢要狠,不能心慈手軟姑息養奸,要像秋風掃落葉那般無情------因為當時我的記憶力非常好,所以當場幾乎把他那天的戰前動員報告都全部重複了一遍。
這時公社書記和秦幹事都圍上來幫我說話,他們在要求我應該尊重部長的同時,也很委婉地向部長說明了我下令開槍其實並沒有錯。最後沈部長讓縣中隊的戰士把我們六個人的槍都繳了,並且命令公社書記和秦幹事把我們六人都立刻開除出民兵隊伍。
我氣得肺都快要炸了。因此,當我把槍交給縣中隊戰士時我用家鄉話大聲對沈部長說:誰稀罕當這種破民兵啊!誰稀罕誰當去,反正我不稀罕!------
事發后大概一個星期,沈部長騎著自行車到廠里找我,他用家鄉話很認真地對我說:
小Z,我今天來只想告訴你一點,上次你幸虧沒有把那駕駛員打死,否則你這一輩子心裡都會感到不安!------
沈部長的話我當時根本就沒往心裡去,因為我一點都不信!直到十多年後,我因工作所需又和槍打交道時,我才再次想起沈部長的話,也不知為什麼,最後就慢慢地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