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媽媽改變對自己的看法,小弟文禮付出了很大的代價。
他勤工儉學,讀完了專科后,又考上了Political Science 研究院。念研究院時,他一邊打工一邊讀書。研究院畢業了,文禮心想:這回媽該對我和兩個哥哥一視同仁了吧?
沒有啊!大哥文基讀研究院,媽媽資助;文基結婚媽媽出錢買房子;文基去美國留學,媽媽給他出生活費;文基在美國安家,媽媽又贊助一大筆,甚至大孫子生病,媽媽都坐飛機從台灣飛到美國探望。二哥的情況也差不多,二哥經常全世界出差,二嫂經常帶著孩子,到爸媽家吃住,媽媽都毫無怨言。
唯獨文禮,不可以回家,只能在外面勞動改造。
文禮長相英俊,很逗女孩子喜歡,用亭亭的話說叫「有女人緣」。文禮談過若干個女朋友,就是不想結婚,與其說是不想還不如說是不敢。他很自卑,覺得自己不優秀,沒有女孩子會真正愛上他。其實,他怕女人,具體的說是怕像媽媽那樣的女人。談戀愛,誰也不需要對誰負責任,結了婚以後就不同了,如果哪個女人結了婚後像媽媽一樣嫌棄他,那他這輩子可怎麼活呀!再說,大哥二哥都有孩子,章家也不需要他來傳宗接代了。所以他只談戀愛,只與女友同居,從不提結婚的事。時間一長女孩子就受不了,誰願意跟你談一輩子戀愛呀?所以,談了一兩年,女方都提出想結婚。但,女孩子一提到結婚文禮便提出分手。
在文禮上研究院時認識了一個叫惠芳女孩子,是亭亭好朋友的小妹。可見,是亭亭介紹弟弟跟她認識的。惠芳雖長相平平,卻非常聰明賢惠。當時她已經是在台北的一所國小工作了四年的語文老師了。惠芳很喜歡俊俏優雅的文禮,一開始她就是完全付出的。文禮則是完全被惠芳的痴情所打動,才跟她交往的。其實,文禮自始至終都不是真愛惠芳,只是需要被愛的那種感覺。兩人認識沒多久便開始同居。不久,惠芳得知文禮的母親不喜歡他、冷落他,甚至經常打他。從此,惠芳就像一個母親,不,就像一個慈母一樣疼愛,並悉心照顧著這個心靈曾經受過「重傷」的情人。她一日三餐給文禮燒飯,給他洗衣、熨衣,給他燒水沏茶,給他買高檔的西服,給他……所有文禮想要的惠芳都盡量滿足他。惠芳是一個普通人家的孩子,在國小教書工資也不很高,她在文禮身上花錢卻非常慷慨,從不跟他盡量計較。
文禮在惠芳那得到了從未有過的母愛。但,他知道自己並不愛惠芳,只是很享受惠芳對他的無微不至的照顧和無償的付出。
但就這樣,他們的感情還是沒有修成正果。在談朋友的第三年,惠芳提出結婚的時候,文禮便提出了分手。他知道不能再耽誤這個善良的女人了,放了她,讓她嫁人吧。這也是他唯一可以為惠芳做的事了。
離開惠芳以後,文禮是女朋友換了一個又一個,到現在已經快四十的人了,還不知道自己的家究竟在哪裡。
亭亭在台灣的時候經常開導弟弟,也經常背著媽媽給弟弟零用錢。可是,一九九七年,亭亭也沿著大哥走過的路,離開台灣,去了遙遠的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