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治改革的措施
三、 官員專業化。高祖還提出,官員必須專業化。據《清史列傳》記載,他上奏提出:「任官之法,莫善於一事分任諸人,莫不善於一人普任各事,如京員尚、侍諸職,今日習禮者,明日使之知兵;外吏藩臬等員,此處掌刑者,他處責以治賦:其弊不可言也。」這就是說,原來使用官吏,只要通曉詩書八股、封建理論,就可以普遍使用,象萬金油一樣包治百病。指導禮儀的,可以要他領導軍隊;掌握刑法的,也可以要他去管理財政,根本不問他是否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這種做法,實際上就是堅持以封建政治掛帥的「外行領導內行」,自然就會弊端叢生、朝政日衰。因此,必須進行改革。
1895年9月,高祖為了實現政府官員專業化,上奏朝廷。在《清史列傳》中記載,他提出,「國家取士之法,視前代尤密。……首士之中,拔其優者為翰林,擇之可謂精矣。而舉世以不達時務輕之。沿江沿海之人,日與外人相習,其所學乃能為國家之用。夫取之而不用,是取之非其道也,用之非所取,是不得已而用之也。欲救其弊,莫如使取與用出於一。莫如使今日所取之士,盡習有用之學。經世之學,莫過於二端,曰政曰藝。故請旨將翰林院官制,酌量變通,……令學士以下,各視性之所近分研實學,以備時用。」
張百熙在這裡揭露了清朝在使用官吏方面的一個嚴重弊端:即取與用不能一致,就是通過科舉錄取的士人,只知八股、詩文,完全不通曉國計民生的科學知識而無法使用,而沿海有的人,由於與西方人接觸多,通曉近代科技或國計民生的專業本領,但又未經過科舉,不能使用。如果「取之不能用,而用之非所取」的現象長期延續下去,國家機關行政職能無法運轉,「洋務"事業無法興辦,國家不能富強,只能長期處於貧窮挨打的地位。因此,高祖建議改造翰林院。翰林院實際是國家貯備與輸送高級官吏之地,他提出,一方面要改造體制,將詹事府與翰林院合併,和普通部院一樣,設尚書、侍郎,以發揮行政效能。
另一方面,要改造現有的翰林學士,要他們「分研實學",即要求被錄取在翰林院的進士,根據自己的性情、興趣、特長和其他方面的條件,學習研究現代專門科學技術,以便將來處於領導崗位時,能夠在專業方面進行具體有力的領導,從而實現政府官員專業化。
四、整頓官吏隊伍。高祖張百熙歷來主張對各級官吏,都要任人唯賢,優升劣汰,嚴格管理,賞罰嚴明。凡朝廷高官犯有重大過失,他都要上奏彈劾,建議予以懲處。《清史稿》記載,1894年,朝鮮東學黨之亂,日本藉機向我開釁,而我海陸軍連挫於日。張百熙上奏:北洋大臣李鴻章「陽作備戰,陰實主和,左寶貴、聶士成勇敢善戰之將,以餉械不繼,逐遭敗績,咎在李鴻章。」要求朝廷對李鴻章嚴加處理。
又片劾:軍機大臣禮親王世鐸「以宗支莞樞務,納賄招權,戰事起,一倚鴻章,貽誤兵機,皆不報」,「百熙奏罷之」。后又與翰林院侍講學士陸寶忠等聯名彈劾樞臣孫毓汶等朋比誤國十六大罪,建議朝廷予以撤職,並與侍郎李文田等合詞,請旨啟用懿親重望、執政有年、才猷恢豁的恭親王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