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足球裁判
本屆世界盃精彩紛呈,同時也意外連連,其中裁判的誤判事件也比較突出。很多人不解為什麼不採用更多高科技手段來監判,以有效減少甚至及時糾正誤判和錯判。這與足球運動的特點有很大關係。
足球是一項連續性室外群體運動比賽,即風雨無阻賽程不間斷,比賽以毛時間計算,死球之後要馬上發球繼續比賽,場上人員傷病算自動減員,比賽也要繼續進行。這就要求所有裁判決定必須是終判,不容更改。
足球最初在英國成為一種正式比賽時,既沒有陣型也沒有場內裁判,後來因場上爭執太多,使比賽不能順暢進行才增設了場內裁判,而且完全是靠裁判員喊叫示意。據說有一次比賽的裁判恰好是位警察,由於現場太亂觀眾喊聲震天,任他大喊大叫也無法聽清,他情急之中吹響了手中的警察哨子,結果全場一下靜了下來,從此以後足球裁判都以鳴笛作為裁判手段,基本不再講話了。
起初,另外一種場上亂象則是進攻隊員蜂擁在對方守門員周圍,這樣既對守門員造成人身威脅,也使比賽無法展開,由此增加了「越位」概念。所謂越位,簡單來講是這樣規定的:只要守方除守門員之外有一位隊員在本半場範圍之內,攻方隊員如處在最後一名防守隊員和球門之間的位置接傳球,即屬越位犯規。為了準確判斷越位犯規,裁判員變成了裁判組,即在每個半場的右側增設一名邊裁,邊裁只能舉旗示意主裁,但不能施判。這也是為了維護主裁的絕對權威。
由於這樣的規則沿襲,主裁判決都是終判。有時你會看到裁判組聚在一起討論,但那是徵詢意見,終判依然是由主裁決斷,但是主裁在判決當下可以改判,事後也不能再行改判了。
我對越位規則一向不以為然,不過這是另外的話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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