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還是否記得我前些天發的一篇叫《小妾》的帖子?
原帖在這裡(
https://big5.backchina.com/space-280186-do-blog-id-77506.html)
這幾天閑著沒事,給她打了個電話。不知不覺又談到個人的問題上。
不知道是年紀大了的原因還是怎的,休息日她也喜歡待在家裡。我勸她,又不是沒有錢,我要是像你來去自由,我
肯定會四處周遊,也許一段情緣出自旅途也不一定呢。走出去,或者就會有因緣。
誰知道,她給了我一個驚人的答覆:
嫁人是必須的,她已經最後通牒了男人,限他兩年之內把她打發出去。要不就要跟大夫人爭地位了。
我實在是太雷了。。。一開始還不能理解什麼意思?再問,才知道,她竟然讓情人幫自己找個結婚對象。
這個,能行嗎?我不敢確定,男人愛她多少,十多年來,或者已成親人。
可是一般男人能做到嗎?不可思議,簡直就不敢相信她跟他提出這樣一個條件。
看來,沒有女人真的能做到不食煙火,曾經說,只要他心裡有我就滿足了,名分是虛的女人,
經過十年歲月的洗滌確實是變了,名分看來真的是很重要的。雖然只是一張紙。
(男人據說是跟妻子一起去澳洲參加長子的畢業典禮了,或者對她來說,也是一種刺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