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叫朗朗的小夥子,在白宮的國宴上,彈了一首中國歌曲《我的祖國》。感覺很好,覺得挺長臉。哪知他的中國同胞卻為此炸開了鍋。有把朗朗頂成民族英雄的,說他在白宮用志願軍的氣勢,給老美『一記響亮耳光』;也有把朗朗說成陰險狡詐之徒,故意拿一首極具挑釁的政治歌曲,來羞辱東道主美國人。
《上甘嶺》看過,具體講什麼,忘了。《我的祖國》聽過,歌曲很中國,很好聽。沒有大刀向鬼子們的頭上砍去那樣血腥,也沒有把黨比作母親那樣肉麻。如果單憑歌詞,還真聽不出有多少政治性。每次聽到時,有沒有跟抗美援朝連起來?還真沒有。
然而國人卻一定要把演奏這麼一首普通歌曲當作中美博弈的一招,或得分或失分,或竊喜或憤怒。吵來吵去,看到的儘是兩邊九曲彎彎的小肚雞腸。
朗朗說到底也就一琴師,是在中美兩國政客杯觥交錯時侯,彈個小曲助興的角色。對於這首歌的出處,80后的朗朗可能真不知道,也可能知道但沒覺得有什麼嚴重。當然也可能朗朗愛國心切,拿起琴鍵做刀槍,處心積慮要繼承先烈的遺志,故意給鬼子一個難堪。
但結果的事實是,在這個事件中,最淡定的倒是鬼子。最幫朗朗說話的,是被「羞辱」了的白宮。自豪也罷,羞辱也罷,人從頭到底沒把這當回事。都一幫中國人在那自我感覺。
說到這裡,想起一首著名美國「愛國」歌曲,Yankee Doodle. 這首歌最初是在英國酒吧里傳唱的,歌詞主要是嘲笑美國大兵。Yankee,是早期英國人對美國人的蔑稱。Doodle,傻瓜的意思。對這首明著羞辱自己的歌曲,傻乎乎的美國人感到很好聽,很受用,乾脆把歌詞改了改,變成了美國阿Q進行曲。美國大兵唱著這支歌上前線,從獨立戰爭唱到南北戰爭。南軍唱著說是譏笑北軍,北軍唱著說是譏笑南軍。戰爭結束后,大家一致認為那是愛國歌曲。逢年過節總要拿出來演奏。康州(Connecticut)乾脆將其定為州歌。相信Yankee Doodle也是中國學生最熟悉的美國樂曲。當年(現在不知道)VOA(美國之音)就是用它來做節目間隔曲的。
這就是歷史上美國人對一首羞辱自己士兵的歌曲的態度。美國之所以在世界稱霸近一個世紀,也許跟這種態度不無關係。如果哪一天美國人也對一支歌曲神經過敏了,美國也就差不多了。從朗朗事件看,美國離玩完好像還早。同理,無論左還是右,如果總是在別人言行中九曲彎彎找影射,充其量也只是製造「清風不相識,何故亂翻書」冤案的徒子徒孫而已。一個民族老在這種地方較勁,離在世界上坐莊還真差得遠。
所以,故意的還是無意的,朗朗彈了一首中國歌,白宮沒把那當回事,國人也別郎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