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沒有在國內過春節,對燃放煙花爆竹的記憶也停留在年輕的時候。最早只有燃放起來噼里啪啦響個不停的小鞭兒和「咚..啪」兩響的二踢腳,後來有了一種我最喜歡的新品種-閃光雷。這傢伙適合晚上燃放是個長筒型,燃放時我喜歡拿著,點燃后「嗵」得一聲打出一個,緊接著在不遠處極亮的白光一閃伴隨著震耳欲聾的炸響,似乎周圍的房屋樹木都回應了這個巨響,連續八個,哈哈,灰常過癮的感覺。今年政府為保安全又滿足人們「炸錢」的慾望,規定了不少辦法,直到除夕前,才看準許煙花爆竹的小攤兒開賣。跑去一問,二踢腳賣完了,閃光雷禁止銷售了,看著大大小小擺放在那裡的煙花,價格不低,全搞不清都是什麼玩意兒,也不敢輕舉妄動,只好買點最傳統的小鞭兒了。
除夕,這一整天都聽得見鞭炮聲,按規定居住區內禁止燃放鞭炮,所以看不到。只是快到12點時外面的爆竹聲響成了一片,趕緊跑到大街上,那裡早已成了硝煙瀰漫的場所
,看到這陣勢,什麼小鞭兒二踢腳都顯得微不足道了,震耳欲聾的炸響,嗆人肺腑的煙霧,多如牛毛的碎紙碎片,連續不斷地從四面八方襲來,禁不住捂著耳朵,捏住鼻子,護著眼睛,貪婪的觀賞著。
你家放罷我登場,此起彼伏的煙花燃放,竟持續了一個多小時,人們忘記了寒冷(零下8度)留住了快樂,爆竹聲中辭舊歲,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