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閱讀提示:鞋子不合腳,也許並不太讓你猶豫,扔了吧;可要是你的婚姻就像這磨腳的鞋子呢……
參加酒會,特意挑了一雙新鞋。結果,酒會還沒有開始,腳已經磨破。我知道讓腳舒服的唯一辦法,是立即換掉這雙新鞋。但是,馬上去商店買一雙又不現實。如果不怕丟人的話,倒是可以光著腳跟滿大廳西服革履和晚禮服們談笑風生,問題是我還真怕丟人。
婚姻遇到問題,很多時候和我參加酒會遇到的痛苦一樣。離婚,丟人;不離婚,腳已經磨破。最好最好是,能有一雙漂亮而舒服的鞋子立刻出現在面前,但這樣的概率幾乎為零。
那天到後來,我幾乎寸步難行。實在痛得不行,我跟身邊的女友抱怨,女友立刻從包里翻出創可貼,貼上之後,腳不那麼疼了。
這天深夜,一女友忽然打電話來控訴她老公—事情很簡單,她老公有應酬,要晚點回來。晚間新聞都播完了,老公還沒回來,再打電話,沒有人接。再打,手機關機了。
女友號啕大哭,哭完,問我:「要不要離婚?」
還沒等我回答,自己又哭起來,說:「孩子這麼小,怎麼離?離了一個人帶孩子怎麼過?再說,離婚多丟人啊!」
我剛想開口,她那邊就接茬說:「可是不離,這日子怎麼過?老公把家當旅館……」
哭著哭著,她又後悔,後悔自己當年為什麼挑了這麼一個混蛋男人嫁,還後悔為什麼婚後一心撲在家裡,光顧著生孩子養孩子,連個婚外戀都沒有搞過—曾經有男人挺喜歡她的,給過她暗示呢,可她沒「珍惜」,現在想想,哪怕給自己留個備胎也好啊!
她問我她該怎麼辦。我想起了那雙酒會上的鞋,反問她:如果你是我,很不幸地穿了這麼一雙鞋去酒會,你會怎麼做?當場脫掉,雖然腳不會那麼痛,但可能要適應他人怪異的目光,還要當心地上的圖釘什麼的;忍了,不僅要耐痛,還須謹防傷口感染。
她想了半天,最後問我怎麼做的。我告訴她,我選擇了創可貼,堅持到酒會結束。「然後呢?」她追問。
然後,如果不磨腳了,那就接著穿唄,挺漂亮的一雙鞋,何必扔?如果還磨腳,再換也不遲。
我對她說,千萬千萬別一遇到問題,就馬上去想「離」還是「不離」的問題,先找「創可貼」,把傷口貼上—也許,過兩天傷口就好了,而你腳上的鞋,磨那麼一兩次也就舒服了呢。
當然,如果那雙鞋磨掉你一層皮,再穿上依舊讓你的腳生疼,建議你還是捨棄它吧!削足適履這事不是不可以,只是這痛苦不是一般人能受的。那個不適合你的婚姻、不適合你的男人,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