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武大郎 )一談到改革開放,人們總是用深圳奇迹來說事,什麼「一個小漁村變成現代大都市」,但善良的人們都不知道這個「神話」的背後的原罪?
我認為,深圳的原始積累來自4個方面。
1、進口。深圳把大量內地出口的商品買了回來,然後再賣給內地。
80年代,內地各省為了出口創匯,給出口商品以大量的補貼。比如,一把摺疊傘,市場價為10元,但外商不會要它。為了出口,只賣3元,這樣的低廉價格,外商當然要了。但這樣賤賣,廠家不是虧本了嗎?不要緊,財政會給廠家補貼。
另一方面,中國當時對商品進口管得很嚴,許多商品根本不讓進口。但深圳擁有進口自主權,它把這個特殊政策「用足了」。
所以當時出現一個奇怪的現象:一方面,內地用大量財政補貼來出口商品,而另一方面,深圳又把這些出口了的商品買了回來,然後用這些商品賺內地的錢。比如,一把摺疊傘在內地賣10元,上海廠家(因為有補貼)以3元的價格賣給香港,香港以5元的價格賣給深圳,深圳以7元的價格又賣給了內地。
經過這個倒騰,內地的出口補貼都被香港和深圳拿走了。當時香港的商人樂得嘴都合不攏:中國居然傻到這個地步,低價出口,然後再高價把它買回來。深圳是和香港的資本家一起,瓜分了國家的財政補貼,它們聯合起來賺了內地的錢。
2、出口。利用優惠政策,吸引內地企業通過深圳來出口商品,從中獲得大量外匯。
當時深圳提出的口號是「外引內聯」,80年代初,「外引」引不進來,招商失敗,只能指望「內聯」了。所謂「內聯」,就是挖內地的牆角,來蓋自家院牆。
深圳沒什麼東西可出口的,內地當時倒還有許多具有出口優勢的創匯企業,它們是各省市的搖錢樹。但按照當時的政策,這些企業只能通過各地方的外貿部門來出口,企業的創匯也大部分都被地方政府的外貿部門拿走了。
按照當時的外貿政策,內地的企業雖然創匯,但自己用匯卻很不方便。如果這些企業與深圳搞聯營,通過深圳來出口,其創匯就不會被地方政府拿走了,就可以與深圳的出口商對半分,企業何樂而不為呢。所以企業千方百計避開所在地的外貿局,而願意與深圳搞聯營。
由於許多內地企業都走深圳這個出口渠道,斷了其他省市的財路,各地原有的外匯油水,就都流到了深圳的口袋。
3、炒匯。中央給與深圳金融自主權,它可以完全不受央行節制。當時內地對金融的控制十分嚴格,炒買炒賣外匯是嚴重的犯罪,但中央唯獨對深圳法外開恩。
深圳銀行被允許以高於國家牌價來收購外匯。這樣一來,全國各地的外匯持有者都不願意與所在地銀行換匯,都拿到深圳來換匯。當時全國的外幣都湧向深圳,整個國家的金融秩序都破壞了,深圳卻坐收漁利。
4、全國的投資投向深圳。1988年深圳的市委書記李灝介紹了深圳發展的情況說:深圳從無所有發展到現在,總投資是87個億。國家的投資撥款和銀行貸款只有7個多億,外來的投資主要是香港、澳門,不過是9個億,兩者合起來17個億。另外70個億是從哪裡來的呢?他承認是中央各個部委、各省市自治區投資的。為什麼他們那麼積極地投資,因為深圳可以減稅、免稅,再加上對外貿易得到的外匯多數留給企業。這樣,就刺激了各個部委、省市自治區紛紛到深圳投資。李灝還說廣東省委對辦深圳吹得很厲害。有一句話,我記得很清楚,李灝說:不是廣東辦深圳,是全國辦深圳。
這就是深圳這個暴發戶的原始積累。
深圳只是個巴掌大的地方,我們的國家這樣大,全國各地的油水都流到這個小地方,它要是不富,那才是奇怪。由此可見,深圳的暴富,是因為內地做了冤大頭。
80年代,內地各省市對深圳意見很大,對中央偏袒深圳極為不滿,但他們又不敢說、不能說,因為深圳雖然地處邊陲,但它是「通天」的,它是大人物的樹的典型,它的後台硬。
當時的中央以「不爭論」為由,把對深圳的批評壓了下去,但這個批評卻以另外一種形式表現出來。
於是,在80年代的全國人代會上出現了搞笑的一幕,各地代表都說:「我們要向深圳學習」(這是他們以反諷的方式向中央施加壓力),它的潛台詞是,中央應該把給深圳的政策,也給我們。
深圳當時的領導吹噓:「中央沒有給我們一分錢,深圳的成就都是改革開放得來的」。這是很可笑的,他們居然把損公肥私、損人利己、損大家利小家,以及吃裡爬外、膽大妄為、無法無天,統統當作改革開放。誰都心知肚明,深圳的做法既違反政策又踐踏法律,只要上面有人撐腰,這種撈錢方式,連傻瓜都會。
深圳得了便宜還賣乖,還覺得自己受了委屈。06年,有人在網上寫文章:《深圳,你被誰拋棄》。特區已經不「特」了,它的暴利時代一去不復返了,它覺得很不習慣,它很懷念那個日進斗金的年代。深圳的後台老闆不在了,它不該被拋棄嗎?它獲得的暴利還不夠嗎?
往事並不如煙。深圳現在開始醞釀特區30年的紀念活動,那些經濟學家又要對它吹一通了。暴發戶的第一桶金都是有原罪的,但主流媒體對此諱莫如深,他們最喜歡對深圳歌功頌德。
他們越是對深圳塗脂抹粉,就越讓我想起深圳的原罪。為此,我寫下這個帖子,來「紀念」它的3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