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發明了婚姻? 可能是個男人發明的,也可能是個女人。
古時候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有一個聰明的人發現自己心愛的人兒總和別人在一起說說笑笑,更有甚者旁人還可以自由欣賞她/他那美麗的身體,或一起做等等等等的事情。
他/她嘴上不說,但心裡很痛苦。雖然自己也有權隨時隨地喜愛其他異性,但每次有機會見到自己的心上人,總覺得永遠沒有人能取代她/他。
和她/他在一起每次相聚時間都過得那麼快,久久不願分離。
回到自己的帳篷里,他/她決定要結束這無盡的嫉妒和相思之苦!
苦思冥想后,他/她精心地做了一個完美的presentation, 加上經濟利益啦,種族繁衍啦種種理由,向部落酋長建議他發明的這種叫做「婚姻」的法則。
酋長聽之有理,隨後先在小範圍內先試驗試驗,發現大家生活不再動蕩,都安居樂業,努力幹活。孩子們更開心,親生父母們必須好好關心照料他們,不再整天男歡女愛,風花雪月。
酋長非常歡欣鼓舞,感激這個天才的idea, 立法並予以大力推廣。
於是這個聰明人順理成章地向心上人求婚,鎖住她/他的心,沒有人可以親近她/他,分享她/他。
從古至今,人們試圖follow這個法則,並加以完善。 但無奈人數眾多,無法統一行事。有人enjoy, 有人suffer. 這個發明解決了人類的很多問題的同時也製造了很多問題。
最大的問題是,因為人人對此看法不一,論著眾多,反而造成了這方面的教育欠佳。孩子們通常要苦苦自學。等自己到了結婚的年齡,還是有的明白,有的糊塗。
明白的人們知道雖然婚姻的發明者本意是自私的,但是根據他/她所制定的protocol,他/她在佔有對方的時候應該也把自己獻出去。買賣公平,無可厚非,沒有可抱怨的。 結了婚的明白人珍惜所擁有的伴侶,並且時時換位思考,keep mind open, 給對方足夠的自由,不斷進取,知足常樂。婚後有了孩子更如錦上添花。沒結婚的明白人優哉游哉,有經常散散步的好習慣,哈哈。有真愛當然好,沒有真愛也不差到哪兒去。珍惜時間與自由,讀萬里書,行萬里路。這世界,有和沒有本來就是對立統一的。
糊塗的人們看人人都結婚,以為這是唯一正道。走進了這個法則中,等celebrate完了,見多識廣后才發現對自己的婚姻原來是個prison. 而且竟然還是個無期!!! 越獄多麼艱難啊。首先cellmate通常堅決不同意越獄,傷心落淚,你走了,我多麼孤獨?又有獄警看守,眾人譴責。不怕麻煩的人好不容易買通了關係,擺平了怨偶,辦妥了手續,collect所省的東西和已經破碎的心靈離開了監獄。出獄之後,有人獲得嚮往已久的自由,有人不幸又進了下一個監獄。有孩子的更不用提。如此種種,人世辛酸不能一一盡述。
Nothing is perfect. 婚姻也是。發明它的人早已作古,而至今人類好象沒有想出更好的protocol來代替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