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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海明律師目前不要發表關於桑蘭一案的博客和微博

作者:天明  於 2011-3-30 20:4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海明律師,很高興您能參與為桑蘭事故的取證,傳訊和立案的工作。但是請您不要在立案之前發表任何有關此事的博客或微博,原因是參與此事的律師團隊對此早已有了「建議」請看以下轉載的桑蘭本人的微博
 
謝謝。
 
另外, 如果您能刪除您關於桑蘭的博客, 我也將把本篇刪除。

http://t.sina.com.cn/sanglan

桑蘭sanglan發表的微博(3/21/11):
 
經經紀人以及律師團許可,向大家做個通報,最近我已經委託紐約多家律師事務的律師共9名,對當年的「事故」進行正式取證、傳訊,以及立案等工作,律師團中包括基督教會律師公會的律師代表,團隊建議在聯邦法院正式立案前不寫任何博客、微博,希望各位粉絲理解!立案后,在適當時間通過微博向大家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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