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嫂子絆了個趔趄,能不能扶?

作者:四川石穿  於 2010-4-1 14:4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指點江山|通用分類:政經軍事|已有8評論

關鍵詞:

孟子和淳于髡都是戰國時期的雄辯家,孟子提倡儀守禮制,淳于髡嫌其過於刻板。為此,他們曾經展開過一次唇槍舌箭的辯論。

淳于髡:男女之間不親手傳遞和接受東西,這是禮制所規定的嗎?

孟子:當然是禮制規定的。

淳于髡:假使嫂嫂掉進水裡,做小叔的看見了,能不能用手去拉她呢?

孟子:嫂嫂掉進水裡,不去拉她,那簡直變成沒有人心的豺狼了。男女之間不親手遞接東西,這是正常的禮制,嫂嫂掉在水裡用手去拉她,這是一時權宜變通的辦法。

淳于髡:現在天下人民的痛苦,已經和跌在水裡一樣了,您卻不去救援他們,又是什麼緣故呢?

孟子:天下人民受著水淹般的痛苦,要用「道」去救援;嫂嫂掉在水裡了,是用手去救援,你難道要我也用手去一個一個救援天下人嗎?

這場辯論不僅僅因為有趣才流傳千古;更因為孟老夫子說得很在理,而透過辯論我們也看到,孟夫子本人呢,並不是我們想象中的那種死抱著「男女授受不親」的教條、泥古不化、不知變通的迂老夫子形象。

現在本文想要討論的是,我們把淳于髡假設的情況作一下改變,看看小叔子又該怎麼辦。

一、假若嫂子跟小叔子一塊兒在大路上走,突然被石子絆了個趔趄,小叔子該不該伸手去扶?

我以為沒有必要,因為嫂子不過是趔趄了一下而已嘛,她不是小孩子,又沒喝多酒,自己會也能夠站穩,幹嗎要你這個小叔子在那兒多手多腳呢?

二、再假若小叔子不僅伸手去扶了,而且還扶在嫂子的胸部上,這個對不對?

我以為,這下是非就更明了了!如果說伸手去扶是表示關心,或者說是下意識動作,這情有可原;而如果拐了彎去扶人家女同志胸部,就怎麼也擺脫不了動機不純的嫌疑吧?這恐怕不是用「不小心」就能解釋得了的吧?

三、再進一步假設,如果小叔子據此得出結論,哥哥沒把嫂子照顧好,不配為嫂子的丈夫,於是將哥哥趕走,將嫂子「接管」,那又如何呢?

這回豈止是不對,簡直是強盜行徑、惡霸作派!卑鄙齷齪、下流無恥、色慾熏心,這些黑帽子統統都扣在他頭上恐怕也不為過!前面伸手扶嫂子胸部,吃嫂子豆腐,還只能算是耍流氓,而且加以掩飾,說明有所顧忌,性質不是十分惡劣;而嫂子本人呢,佯作不知,忍一忍也就過去了,大家都相安無事。現在這個小叔子何等膽大妄為,竟要代嫂子作主,以一個牽強附會的理由就自作主張把人家老公給「休」了,自己再來個「鵲巢鳩占」,豈有此理?這是赤裸裸地強奪人妻嘛!

哪怕你說你是善良博愛、講民主、有文化的紳士,哪怕你說你是腰纏萬貫、不愁吃喝的全球首富,哪怕你說是溫柔體貼、會把嫂子照顧得無微不至的顧家主男,哪怕你說你不會有半點家庭暴力、也不會有半點專制獨裁,那也不能掩蓋你的強盜面目啊!道理很簡單,一句話可以說完:這是嫂子自己的選擇嗎?!

可惜的是,這種事放到個人身上,是非曲直大家一想都能明白,放大到國家身上就未必了。聯合國憲章規定,國家之間,各有各的主權,任何他國不得橫加干涉,這不就好比「男女授受不親」的禮儀嗎?如果別國不是像落水一樣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頭,而只是被小小的絆了一下,你有必要去扶她嗎?又有必要專往人家胸部扶嗎?更有甚者,還要橫插一杠子,越俎代庖,要把人家接管過來?誰賦予你的這個權力?嫂子的處境再不好,這是她自己的事情,這是她的「內政」,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輪不到小叔子自作多情呀,哪怕你是世界警察恐怕也不行!

    嫂子本來在路上走得好好的,因為有人多事,平添多少紛亂。跟大家開個愚人節的玩笑:您看哪個國家最像那位居心不良的小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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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8 個評論)

回復 wazhh 2010-4-1 16:19
很有意思
回復 老牛嘎嘎 2010-4-1 16:27
俗話說:小叔半個兒,那嫂子就是半個娘,哪能不扶?孟子的禮數現在還較真?
回復 老牛嘎嘎 2010-4-1 16:29
「接管」就不對了!就算是接管了,也得當親娘對待,說啥咧?
回復 ylz19 2010-4-2 00:31
有趣有趣
回復 四川石穿 2010-4-2 10:27
老牛嘎嘎: 「接管」就不對了!就算是接管了,也得當親娘對待,說啥咧?
對啊,接管得比原來還糟了,還不乖乖滾蛋?
回復 四川石穿 2010-4-2 10:27
ylz19: 有趣有趣
呵呵
回復 莊裡人 2010-4-2 16:42
哈哈,博主假設不成立,根據禮制,嫂子怎麼能跟小叔子一塊兒出來走呢?
回復 marnifan 2010-4-15 02:35
老牛嘎嘎: 「接管」就不對了!就算是接管了,也得當親娘對待,說啥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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