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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畫報-還要纏足

作者:artpaint  於 2010-3-5 10:2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北京畫報|通用分類:原創文學|已有2評論

關鍵詞:

 
中國古代的三大性畸形現象。而女子纏足則是中國古代所特有的現象。所以,過去西洋人視中國人為「東亞病夫」的時候,總以中國男人的長辮子和中國女人的小腳作為中國愚昧、落後的象徵。
清代卻禁止女子纏足,因為滿族統治者認為這是一種陋俗。順治元年(1644年),孝庄皇后諭,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順治二年後,民眾所生女子禁纏足。到了康熙七年(1668年)對女子纏足開禁,於是纏足又風靡全國,不僅漢族女子纏足,連不少滿族婦女也紛紛學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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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碧海琴音 2010-3-5 10:24
回復 Giada 2010-3-6 14:27
纏足之風不絕,跟清朝的不徹底有很大的關係。男的辮子非留不可,女子纏足竟然不能禁,豈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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