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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寫錯收信人的聯名信/何清漣

作者:笑臉書生  於 2016-8-15 10:5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關鍵詞:聯名信

      8月10日,在華美國商會等46個全球商業團體聯名致信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對中國的《網路安全法(草案)》等法規影響商業正常運行表示關切,希望中國修改相關法規,因為「這些法律法規將使中國孤立於全球數字經濟之外」。
    
    這封信是在全球行業協會遊說無門情況下的最後一搏,但一是寫錯了收信人;二是沒弄清習近平這位中南海主人的國家安全思維。

收信人為何應該寫習近平總書記?
    
    中共是個講「政治規矩」的組織,在十八大權力交接前後,這「政治規矩」曾被破壞過,後來又被總書記習近平給立起來了。由於習總擔任的小組長計有13個之多,多數人很難記全這些小組都包括哪些在內,本人當然也沒能全記住。但今年4月19日召開的中國網路安全工作會議,是由「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親自主持,看到這條消息后,本人牢牢記住了今上擔任「網路安全」小組長這個重要職務。
    
    不知習總對各小組長職務如何履責,但他對「中央網路安全小組」組長確是事必恭親。由於深知「沒有網路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這一根本道理,聖駕親臨之處,從不忘強調網際網路的安全與治理問題,比如2014年7月至巴西訪問時,他在百忙中抽出時間,親臨該國國會發表演講,呼籲「國際社會共同構建網際網路治理體系」;2015年9月23日在西雅圖微軟公司總部會見出席中美網際網路論壇雙方主要代表並發表講話,諄諄告誡與會代表:「當今時代,社會信息化迅速發展。從老百姓衣食住行到國家重要基礎設施安全,網際網路無處不在。一個安全、穩定、繁榮的網路空間,對一國乃至世界和平與發展越來越具有重大意義」。國際教育信息化大會及首屆世界網際網路大會開幕之時,聖駕無法親臨,也不忘親書賀詞致意。
    
   
    
     要說戰略眼光,習近平確比美國幾屆白宮主人都強那麼幾分。美國本是計算機發展前驅,但那些高科技公司進了中國之後,其所掌握的技術或是被「山寨」,或是自個拱手相送給中國分享,白宮、國會對此沒太當回事。但習近平卻不一樣,深知「面對信息化潮流,只有積極搶佔制高點 贏得發展先機」,並提醒中國科學院與工程院的兩院院士們,一定要「把關鍵技術掌握在自己手裡」。
    
    上述信息完整地呈現了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的網路安全意識。我猜想,這些全球行業協會的會長、理事長們可能不懂中文,很少看中國官方媒體,不知習總書記屈尊擔任「中國網路安全小組」組長的真意何在,因此,好不容易壯起膽子寫了這麼一封重要信函,居然寫錯了收信人。
    
    須知中國總理李克強並不負責網路安全,也不負責制訂網路安全法律,這封信就算李總理看到了,也未必敢斗膽轉呈給習總。更何況,目前在十九大李總理去留問題上謠諑四起,共青團中央出身的官員們很不受待見,諸多麻煩事情纏身,躲都來不及,哪敢再多攬事自找沒趣?

聯名信的要求與中國「聖意」南轅北轍
    
    投遞聯名信寫錯了收信人,也許還不算根本錯誤,可以解釋為這幫老外畢竟不懂天朝規矩。但聯名信所要求的事情是否與中國聖意相違,那才是這封信能否起作用的關鍵。
    
    聯名信全文未在網上流傳,相關報道只提到「中國網路安全法草案規定,外國在華企業必須將產品數據儲存在中國境內、同時必須協助中國執法部門進行調查、而且信息技術產品必須交由中方『審查』。這封信說,如果現行草案必須落實,安全將被削弱,中國與全球數字經濟將被割裂。不僅如此,經濟發展將因此受到阻礙,中外公司交流將增加新障礙,這些都是世界貿易組織認定的貿易壁壘,為此中國應該修改有關法規。」
    
    從報道內容來看,聯名信的內容可能涉及《草案》第25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涵蓋的範圍,以及安全審查部分的第28條、30條和31條。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第31條規定,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在實踐中通常被解釋為中國大陸)存儲在運營活動中所收集和產生的、包括公民個人信息等在內的重要數據。如因正當的業務需要,上述數據必須在境外存儲或者必須向境外的組織或者個人提供的,運營者必須按照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辦法進行安全評估」——這種安全評估於中方而言確是加強了安全,但於外國公司而言確實毫無信息安全可言。
    
    《草案》第40條、第41條第2款賦予網路運營者(包括電子信息發送服務提供者和應用軟體下載服務提供者)以審查義務:「當運營者發現禁止發布的信息或非法信息傳輸時,必須立即停止傳輸相關信息,並採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信息繼續擴散。運營者必須保存這些事件發生的記錄並向有關主管機構報告」——這一條規定,美國的科技公司應該特別希望廢除,因為當年雅虎公司應中國政府要求提供了師濤等人的電郵信息,在美國被國會傳召質詢,被輿論指責為「與魔鬼簽訂浮士德契約」,公司名聲一度掃地,還支付了巨額賠償金。

中共從來就不怕當「國際孤兒」
    
    基於以上分析,估計全球行業協會這封聯名信最後會石沉大海。近幾年,中國維穩任務越來越艱巨,連境外機構對國內NGO一些與政治無關的資助都被當作「境外勢力滲透意圖顛覆中國政府」。與此同時,網際網路管控愈加嚴厲,並由總書記習近平親自抓辦。習對網路安全施以高度關注,不斷強調「要加快完善網際網路管理領導體制,形成從技術到內容、從日常安全到打擊犯罪的網際網路管理合力,確保網路正確運用和安全」。習總那篇強調安全管控的4·19講話精神,如今正被中國網路安全產業聯盟認真學習貫徹,要求網路行業從業者牢記:網路安全既關係到中國國家安全、軍事安全,還關係到信息安全,是國家根本利益所在。背後的意思是:不懂得這點的企業與從業者,根本不配在中國網際網路行業佔有一席之地。
    
    這封聯名信還警告說,中國「這些法律法規將使中國孤立於全球數字經濟之外」,這警告當真是嚇不倒中國共產黨人。中國政府不惜花費巨資修建防火牆,不遺餘力控制信息與管控媒體,一心要建成中國區域網。凡此種種舉措,只為一個目的,自我孤立於全球數字經濟之外。既然如此,中共領導人還怕被你們孤立嗎?更何況,中國一向自詡,進入網際網路時代之後,中國的技術發展與世界同步,更何況,中國黑客縱橫於美國政府、企業各大網站,順帶還掃蕩過英德加等國各種網站。這種強大的技術優勢之下,全球行業協會還想要求中國國家領導人放鬆網路安全管制,豈不是與虎謀皮?
    
    最後,我還想指出,外商在與中國的談判中,中國在意的不是這些商業集團,而是他們背後的政府。過去北京之所以在意這些政府的態度,那是因為中國認為有必要與這些政府維持良好關係。但現階段,北京與各國政府關係都處在不佳狀態,中國的海外投資更是處處遇到障礙:英國延遲了欣克利角核電項目的簽署,澳大利亞阻止中國企業入股該國電網,美國司法部起訴參與英國欣克利角核電項目的華裔「間諜」竊取美國核電技術,凡此種種,在北京看來,都是與中國過不去,你們既如此不仁,就休怪中國不義。
    
    各位讀者想想,此情此境之下,這封要求中國當局修改《網路安全法(草案)》的聯名信,除了石沉大海之外,還能有其他結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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