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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醒吧 中國受了太多不許「妄議中央」的罪/佚名

作者:笑臉書生  於 2015-11-14 17:5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3評論

關鍵詞:中國

    妄議中央」作為一種罪名,現在已經有人落馬。
    
     它對不對呢?旨意出自聖天子,當然一句頂一萬句,誰敢說不對?
    
    但是,我想隨手拈兩枝聖朝黨史之樹上的花朵獻於君前,奇花共賞。
    
    1959年6月25日,下午5時44分,在韶山招待所松山一號樓院子坪,王任重、周小舟、羅瑞卿陪侍。
    
    毛澤東說:「開始創建井岡山根據地的時候,政策很『左』。殺!殺!殺!殺盡一切反動派!燒!燒!燒!燒盡一切反動派的屋!縱橫十里燒光,說是把小資產階級改造成無產階級。我自己就親手燒過一家地主的房子,以為農民會鼓掌歡迎,但農民並未鼓掌,反而低頭而散。可見農民是反對燒地主房子的。其他地區也有類似的情況。革命才開始的時候沒經驗,是難免要犯錯誤的。去年刮『共產風』也是一種『左』的錯誤。沒有經驗,會犯錯誤,碰釘子,不要碰得頭破血流還不肯回頭。有的人就是這樣,比豬還蠢。」
    
    毛澤東說過這話,一個月後,廬山會議上,彭德懷上萬言書,毛澤東謙虛,沒有說「妄議中央」,只用了「一個手指和九個手指」九個字,就打敗了彭德懷的一萬個字,揪出來一個「彭黃張周反黨集團」,大獲全勝。——這年的下半年開始至1962年,三年人禍災害,餓死3700萬老百姓。歷史說,彭德懷是對的。
    
    劉少奇說:「到底是人制還是法治,看來實際上靠人,法律只能做辦事參考,黨的決定就是法。」(1958年8月24日北戴河會議)
    
    劉少奇說:「我們的法律不是為了約束自己,而是用來約束敵人,打擊和消滅敵人的。」(1955年1月)
    
    劉少奇說:「如果哪條法律約束了我們自己的手足,就要考慮廢除了這條法律。」(1955年7月)
    
    劉少奇說:「黨委決定要捕的,檢察院要閉著眼經蓋章。」(1955年7月)
    
    八年以後的1967年,中南海紅衛兵批鬥劉少奇。啐唾沫,扇耳光,一個掃堂腿打倒在地,劉少奇爬起來,又一個掃堂腿打倒在地······嘴臉歪斜,眼臉浮腫,滿身塵土的劉少奇從口袋裡掏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要憑憲法保護自己,結果,反而招致更為強烈的啐唾沫,扇耳光,掃堂腿······《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沒有保護這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後來,他死在河南開封人民代表大會機關後院一間地下室里。死的時候,赤身裸體,連個褲衩都沒穿,一條破被子一裹,三輪平板車拉著,一路上兩條光腿露在嚴冬的寒風裡,搖搖晃晃,去了開封南郊的火葬場······後來毛死了,鄧小平出來了,開追悼會,說:「劉少奇是優秀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毛主席的親密戰友······」
    
    ——毛澤東先是大獲全勝,毛死後劉少奇也大獲全勝。但是歷史說:「劉少奇咎由自取,罪有應得!」他跟毛打了個平手,都被歷史否定。
    
    當然,「妄議中央」是聖明天子金口玉言,沒人敢說不對。毛澤東(有人叫他毛伯伯)、劉少奇(有人叫他劉伯伯)的事情什麼問題也說明不了,只能算是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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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whyuask 2015-11-15 04:04
劉少奇是中共靈魂扭曲和自我詛咒的典型代表,權力反噬的前車之鑒。
回復 foxxfam 2015-11-15 06:44
搞到最後還是同一條戰壕里的戰友,毛不還是反黨分子的家屬嗎……
回復 nierdaye 2015-11-18 20:09
劉少奇非常的咎由自取。說實話,就普通人的身份,我有些同情。就黨和國家的領導人而言,我個人認為他的一些事情,給自己下了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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