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論李天一的最後陳述 文/天理

作者:笑臉書生  於 2013-11-24 13:0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6評論

      李天一在法庭的最後陳述時說:「我17年裡,接受良好的教育,父母和老師教會我怎樣做人。如果我為了少判幾年,就承認我沒有做的事情,我對不起我的父母,對不起家族的榮譽。我犯的錯誤是,發現他們有賣淫嫖娼的行為之後不去制止,去放縱。但我沒有罪,如果錯誤地給我扣上了犯罪的帽子,給我的家族的影響之大是不可挽回的」。最後,李天一煽情地反問了法官的一句話:「—切的過錯都指向了我。難道就因為我是李雙江的兒子嗎?」。(李天一在二審的最後陳述內容摘抄)

     本來,從夢鴿和李天一的動物本能來看,公和母都有尋求交配的慾望,因此,天一這孩子對酒吧工作人員楊姓女子產生了交配的慾望,屬於動物本能,既然是動物本能,當然不是犯罪,更不是輪姦這種莫名其妙的罪名了。其次,李天一這孩子根正苗紅,是著名紅歌將軍李雙江和卓越的紅歌藝術家夢鴿女士的愛情結晶,正所謂「老子英雄兒好漢」, 李雙江將軍和夢鴿女士辛辛苦苦唱了一輩子紅歌,其兒子應該不受法律的約束。

     夢鴿認為,退一萬步來說,就算李天一這孩子要強行將身體的一點點東東放入楊姓女子的身體,這也是應該的。楊姓女子應該自動自覺脫褲,擺好姿勢,以感恩的心態和臣服的體位,迎接李天一這個「根正苗紅」的孩子。當年夢鴿女士不也是這樣迎接李雙江同志的X幸?說不定楊姓女子因此而榮華富貴呢?楊姓女子這種不配合的做法,實在是對不起黨和政府!更加是給李家的「家族的榮譽」帶來毀滅性的打擊。

     按照夢鴿女士的說法,法庭一旦裁定李天一有罪,就是錯誤的!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好孩子,怎會是有罪的呢?真正的原因應該是李天一這好孩子是被楊姓女子強姦了。結果就是,楊姓女子得了便宜賣乖,不僅粗暴攫取了李天一這孩子的處男之身,還對李天一這孩子造成了巨大心理陰影,無形中對李天一這孩子準備繼父業當將軍造成了人為的障礙,實在是人人得而誅之!

     李天一這個「良好教育」究竟是個什麼的神馬玩兒?什麼樣的「良好教育」會教育出一個14歲在美國Shattuck-St.Mary冰球學校把同學的奶粉換成洗衣粉的本真少年?屢教不改被人家開除退回來了?什麼樣的「良好教育」會教育出一個15歲就膽敢在京畿重地的大街上,違章30多次,無證照的開著寶馬亂竄,酒後在住宅小區門口毆打中年夫婦,不顧他們的小孩在旁邊哭泣,車上還有一支高模擬衝鋒槍?什麼樣的「良好教育」會教育出一個剛從勞教所出來才三個月的就殘忍毆打輪姦一個在酒吧陪酒掙點生活費的弱女子?

     究竟什麼是「家族的榮譽」? 請李雙江說說當年在新疆那會兒是怎麼回事?李雙江是為什麼去新疆的?再請李雙江說說你這個有婦之夫是怎麼把女學員流清啼輔導到床上去的?這叫「榮譽」嗎?接著有請夢鴿女士,17歲在沙市文工團時期「春兒」是誰?你一個搞軍隊文藝宣傳工作的黨員,違反黨的紀律,居然信仰宗教,這是「榮譽」嗎?是不是你披著軍裝就可以為所欲為?一提起這個一家三口的「榮譽」,那還真是數不過來喲,估計一個籮筐是裝不下來!

     這一家三口可真會給軍隊爭光爭榮譽啊!李天一的家族究竟有什麼榮譽?不但不認罪,還給自己臉上貼金,說什麼沒有及時制止淫亂行為,真他媽賊喊捉賊,這不是愚弄法官嗎?愚弄大眾嗎,真他媽太無恥了。從喝醉到睡著再到接電話,李天一用一個謊言推翻前一個謊言,不斷挑戰法律底線,不斷毀壞自己早已崩塌的形象,這樣品質卑劣道德敗壞的人,二審應該給他加刑!

     李雙江雖然一輩子犯賤,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可是大半生倒也是有驚無險、堪堪躲過災殃,唯有這發夢的娘母子,十足十的一大場惡夢,直叫晚節不保、毀個精光!現世報都來得恁快!還有這小子怎麼瞎話連篇,扯犢子說什麼他爹就他「一個兒子」?他的老母乃是個小,大娘膝下有嫡長兄呢,怎麼膽敢如此無視兄長呢?真是個混帳犢子。

     不過,李天一「—切的過錯都指向了我。難道就因為我是李雙江的兒子嗎?」這句話還真的說對了,李天一落到今天這步田地,還真的因為他是李雙江的兒子。這樣說,並不是出於什麼仇富,仇官心態,而是說,是李天一的出身,李天一的家庭,李天一的爹媽,李天一的家教,李天一爹媽唱的紅歌讓李天一從一個花朵般天真純潔的孩童,一步步走向頑劣少年,最終觸犯刑律,淪落為社會渣滓。

     像李天一這種人,其實就是欺男霸女的「衙內」, 如果李天一不是李雙江的兒子,李天一就是個屁。不,連屁也都不如!是的,如果李天一不是李雙江的兒子,不是一個軍級首長的兒子,而是一個偏遠山區的農民子弟,一個城市下崗工人的後代,李天一肯定不會有上面描述的種種特權,不會有這種種特權帶來的高高在上的特殊感,相應地,也不會有這種種特權帶來的斑斑劣跡。

     怪不得有網友作詩一首來形容李天一一案,詩名《沁園春•騷》:權貴蠻橫,紈絝囂張。望法庭內外,做秀忙忙;水軍造假,謊言滔滔。娘舞長袖,爹使現鈔,欲與法律試比高。須時日,看紅黑兩道,欠賬必了。尤物如此多嬌,引滬上法官竟折腰。昔雷人視頻,漸成余談,紅樓劇組,志軍風騷。一撥衙內,輪流施暴,只把吧妹當雞操。俱完矣,此下流賒物,豈能脫逃。

     正是:民女楊氏遭蹂躪,京城惡少翻巨浪。欲將輪姦變嫖娼,漫天飛蛾成霧霾。欲知後事如 ,且看終審判決!

      2013-11-23於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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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笑臉書生 2013-11-24 13:04
附:李天一在二審的最後陳述:

  尊敬的法官、檢察官、媽媽和律師們,我想說一聲你們辛苦了!在幾個月的看守所的時間裡面,我看了很多書,知道了很多事情。對於身陷牢獄,我決不怨恨任何人。我也理解任何人,我想對所有因為我的過錯而受到牽連的人,說一聲,對不起!

  我想對用心培養我的父母和教育我的人說一聲,對不起!兒子不孝!我17年裡,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父母和老師教會我怎樣做人。媽媽來信也是教育我要平和對人,做好人,不要怨恨別人。我也是把媽媽的話作為準則並落實到行動的。

  今天的庭審和判決,認定兩個最關鍵的事情。一是是否和楊某某發生了關係。二是是否違背了楊某某的意志。一審法庭用的是楊某某的虛假陳述和推測定罪的,這樣的定罪合理嗎,能夠經得起實踐的檢驗嗎?魏XX(哥哥)承認犯強姦罪,但他又一直在說沒有打人,只是承認談過價格。那我就要問一個問題,這怎麼算是強姦呢。他對判決書又不持異議,這是自相矛盾,他們的賠償和認罪,究竟是因為什麼?並且在一審判決中,魏XX和張XX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指認我對楊某某實施暴力,說是我指使的,一切的過錯都指向了我。難道就因為我是李雙江的兒子嗎?如果我為了少判幾年,就承認我沒有做的事情,我對不起我的父母,對不起家族的榮譽。承認我沒有乾的事情難道就叫做態度好嗎?我絕不是對抗法律,也不敢對抗法律,但我絕不會委曲求全!

  我相信法律,我的父母和律師和支持我的人都相信法律,同時也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事實和真相會被社會公眾認識。這有先例和案例。我的父母和律師迫切希望還原事實的真相,讓我早日回到父母身邊,將壞人繩之以法。他們絕不是在對抗法律和政府。請法官諒解,請所有人的諒解。我爸就我一個兒子,你們也是父母,請換位思考!

  我犯的錯誤是對自己放縱,不該去酒吧喝酒,不該開車,發現他們有賣淫嫖娼的行為之後不去制止,去放縱。我該受到懲罰!但我沒有罪,如果錯誤地給我扣上了犯罪的帽子,給我的家族的影響之大是不可挽回的。九個月在看守所的生活當中,我失去了自由,但我一點都不認為浪費了生命,我在看守所里積累了我的人生經歷,學到了今後如何去走人生。我不會忘記這個教訓,這將會是我將來成功的基點。我想請求法官先生慎重地對待這個案件,查明真相,沒有一個客觀證據能夠證明我有犯罪行為。

  最後,我再次對因為我的事情受到牽連的這樣多人,說句對不起!給你們添麻煩了!
回復 Arnika 2013-11-24 15:28
越描越黑,越走越遠。犯罪,說謊,翻供,貼金。。。不僅讓成年人自嘆不如,就連老年人也會大開眼界。
回復 黃笑吾 2013-11-24 21:23
他一定有罪!
回復 tsueict 2013-11-24 22:20
毫無 天理 !
回復 門外照斜陽 2013-11-25 00:33
李天一父親的官還是小了點, 再大點就沒罪了。
回復 dld 2013-11-25 01:55
現代版-----高衙內,

  李天一,薄毛稀 其實是一丘之貉,

   都是人渣, 槍斃就便宜他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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