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 容
時間給我開了個玩笑,我進北京收容所的那一天,正好是「三八國際婦女
節」,這年3月8日。否則我肯定記不起來這個「光榮的時刻」。
我是因為賣藝被收容起來的。北京動物園附近地幾個地下通道里,有很多賣
唱、畫像、設計簽名的青年,我那時就是其中一個。我且不為自己辯護什麼
賣藝不等於乞討,什麼外國大街、廣場、公共汽車上賣藝的歌手樂手比比皆
是,因為人家講,我們中國有中國的「國情」嘛。實在不明白為什麼「國
情」會被廣泛地當做借口。不用辯護!活該我也認了!----我又嘴臭起來
了,還是少說道理,接著講故事吧。
那時正值「兩會」召開期間,我知道「兩會」期間都盤查得比較緊,所以平
時也很少去地下通道唱。但是,我們搞音樂的人,往往都有很強的表現欲
望,所以總是想找機會唱歌。雖然,很多賣唱的兄弟也的確經濟困難,如果
掙的錢多一些我們也會很高興,但是喜歡在人們面前唱歌才是最重要的。幾
天沒出去唱歌了,我又忍不住了,背著吉他又去了地下通道了。
說起來有點大言不慚,我其實算是在通道里碰見的幾十個兄弟姐妹(遇到過
一兩回女的)里唱得最好的歌手吧(彈得不算最好),所以以前警察遇見我
的時候,總是格外開恩,一看到警察來,我不是像別的兄弟一樣趕快跑,而
是假裝沒看見,更加用心地表現我的歌聲。警察聽見唱得不錯,也就對我不
凶,很多時候也不管。有一回幾個警察還跟我開玩笑,讓我唱一首「羅大
左」的歌,讓我摸了半天腦袋。
恰好這天我碰見兩個朋友,於是三個人三把吉他在那裡合作。警察來的時
候,一個兄弟在唱,我們都看見警察了,但是我想讓警察知道我們不是瞎搗
亂的,是在認真做藝術(有點理想主義)於是鼓勵這個兄弟說「唱好點」,
可偏偏他的嗓子不爭氣,警察過來大罵,「媽的,看見我們來了還TMD瞎吼!
把他們收起來!」看來我的「土辦法」不靈了。
在大街上眾目睽睽之下被警察兇狠地趕上收容車,我第一次體會到那種丟臉
的感覺。我的心裡,仍然在倔強地問自己:「錯了嗎?沒錯!我是在做藝
術!」
後來我們被拉到動物園附近**派出所,在路上我的一個朋友不停地用手機
向外面聯絡。因為我們知道,只要在送到收容所之前,如果有人來派出所,
用幾百塊錢是可以贖出去的。
在派出所,一個民警一邊問我們的情況,一邊做筆錄。問有什麼證件,我來
勁了,我有啊!我有身份證暫住證教師證(來京之前我做了三年小學教
師),還有一個採訪證(做過某報的特約記者,但是不是記者證),我的證
件是最齊全的!不管用!因為我不是本地的教師和記者!傻了,當筆錄遞到
我手裡,讓我簽「同意」的時候,我遲遲不肯下筆,直到一聲厲喝傳入耳
中,我才戰戰兢兢地簽下自己的名字,並乖乖地按上手印。
終於沒有盼來任何救星。當收容車往昌平區開動的時候,我的心只剩下一點
點不可能的希望。車上除了我們三個唱歌的,還有另外兩個人,一個是街邊
賣烤紅薯的婦女,一個是做小買賣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