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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亂像之根源

作者:新手登陸  於 2012-9-3 22:5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評論

中國亂像之根源

今日的中國社會就像被放入微波爐的物體,社會分子之間不斷產生著內部的劇烈摩擦,製造出來的各種矛盾悲劇不斷出現。而製造矛盾摩擦的主體第一種是政府部門和企業,第二種是別有用心的群體,第三種是心懷叵測的個人。我相信任何一屆政府在上台初始所制定的政策和法律都是希望國家興旺、人民安居樂業。但在向下面貫徹的途中,便被修改得面目全非了,其目的多是為了錢和權。下面這篇報道就是最典型的第一種,其目的是為了錢。保險公司為了錢,法院卻在抹稀泥,也許其中某些人也獲得了利益,而死者是這個故事中的弱者,最無辜的受害者。每當有這種過時發生時,第二和第三種群體和個人便開始煽動,打著幫助弱勢的旗子,在中國社會內部製造仇恨。這種事情如果發生在發達國家,法庭基本上是一邊倒的傾向於弱者,而在中國正好相反。最典型的這類事件大多發生在征地拆遷上。我認為中國政府能不眨眼的把幾百億美元幾萬噸燃油送給外國白眼狼和強盜,為什麼不把這些利益用在幫助自己國內的弱勢群體上呢?如果中國明日發生戰爭,我相信絕大部分的官宦子弟和富豪子弟一定會逃之夭夭,中國能夠也必須依靠的還是這些弱勢群體。老蔣說過這樣一句話:「攘外必先安內」,這句話用在這裡倒是非常合適。把中國最弱勢群體的基本生活需求解決了,幫助遇到不公平待遇的弱勢群體是中國穩定社會的當務之急。

司機下車檢查不幸被貨物掩埋致死 保險公司拒賠

20120903日 18:44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寧波93日電(記者 何蔣勇)浙江寧波一司機下車檢查貨物時,不幸被貨物掩埋致死。公司在先行賠付后,要求某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卻認為,司機不是第三人,不在理賠範圍內,雙方為此鬧上法庭。

  去年初,寧波北侖一運輸公司駕駛員李某駕駛公司的重型自卸車,從碼頭裝運黃沙到工地。卸貨時,有些不放心的李某親自下車查看卸貨情況,誰知,活生生被車上倒下的黃沙掩埋。那天下午,工友們發現李某消失不見,趕緊報了警。派出所民警在重型自卸車的黃沙堆內發現了李某的屍體,李某已經死亡。幾天後,運輸公司與李某親屬協商一致后,支付了他們二十餘萬元的賠償款。

  此前,運輸公司曾為員工在某保險公司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商業保險,其中商業險的承保險種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率等,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限額為五十萬元。

  日前,運輸公司將保險公司起訴到北侖法院,要求對方就此事故支付第三者責任險理賠款。

  庭審時,雙方的焦點集中在李某是否屬於保險事故中的第三者。

  原告方認為,駕駛員在車輛使用過程中有許多情況,駕駛員離開駕駛室後下車,他的身份即應轉換為第三者。被告方則認為,商業險明確約定了駕駛員不在責任範圍之內,保險公司的責任免除條款也已依法加粗加黑,並在保險單上又一次明確提示,原告方在簽署保險合約時就應知情。

  法院審理認為,儘管關於保險第三人的界定,法律層面上並沒有明確的規定,但結合案件事實,李某駕駛車輛雖屬車上人員,但在發生事故時,確已離開車體,在實際上停止了對該車的操作和控制,在做與駕駛無關的事,其身份已轉化為第三人。因此,李某理應在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責任範圍內。

  北侖法院主持當事人雙方進行了調解,雙方約定由保險公司支付運輸公司80%的賠償款。93日,該筆款項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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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xinsheng 2012-9-3 23:58
政府部門和企業固然是的釀造社會分子之間內部摩擦和矛盾的主體,但別有用心的群體和心懷叵測的個人打著幫助弱勢的旗子在中國社會內部煽動、製造仇恨所造成的社會危害一點也不比前者小,甚至更大。
回復 新手登陸 2012-9-4 00:03
xinsheng: 政府部門和企業固然是的釀造社會分子之間內部摩擦和矛盾的主體,但別有用心的群體和心懷叵測的個人打著幫助弱勢的旗子在中國社會內部煽動、製造仇恨所造成的社會 ...
是的!很多居心叵測的團體和個人根子都在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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