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對「我爸是李剛」一案的判決的質疑!

作者:新手登陸  於 2011-1-30 23:3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中國的法律|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9評論

「我爸是李剛」一案,在眾多黑手的操控下,終於要落下帷幕了,這個六年有期徒刑的結果公平嗎?如果就這樣執行的話,我敢打保票,不出2年,最多3年,這位「我爸是李剛」的創作者將會以「保外就醫」被釋放!回顧一下這個案件,你就可以看出其中的黑幕了!
1、酒醉后在大學校園內超速駕車。
2、撞死、撞傷各一名女學生。
3、肇事後駕車逃離現場。
4、被攔截后說「我爸是李剛」。這句話解釋了他為何膽敢做前面1、2、3。
5、中央電視台採訪李剛,給他提供一個舞台表演什麼哭泣、下跪、打耳光之類的劇情。我想在這裡看到我這篇文章的所有人,誰都沒有本事能在那種情況下把中央電視台搬出來直播自己的表演,而這李剛可以做到,什麼原因呢?
6、網上有傳聞出現「李剛的岳父是副省長」。這就解釋了5的情況為什麼會出現的這麼及時!
7、「我爸是李剛」的作者被刑事拘留。
8、檢察院將會以什麼罪名起訴?我想在檢察院內部不會沒有爭論,因為1、2、3、4已經明顯證明這個案件不止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了,尤其是4已經證明了「我爸是李剛」作者1、2、3中的故意以及對法律的藐視,他的行為明顯是在危害公共安全。
9、接下來網上傳聞發生了律師被毆打,傷者被禁閉,所有媒體集體失聲。最有意思的是有傳聞死者同寢室的同學將會被免試保送上研究生,如果這時真的,那麼交換條件是什麼?我能想出來的只有「閉嘴」了。
10,開庭時,被撞傷者不可以去法庭作證,媒體必須用規定的稿件,看看吧,這樣做已經違反了多少條中國法律?
11、判決結果出來了,六年,只追究了交通肇事罪,那麼危害公共安全罪呢?免了?
12、1年、2年、3年時,「我爸是李剛」的作者還會留在監獄里服刑嗎?還是會因為某個不存在的「疾病」保外就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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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9 個評論)

回復 trunkzhao 2011-1-31 03:53
要相信黨,相信政府,不要瞎想了。如果像你這樣,那些沒事跳樓的,鑽到工程車底下的,做俯卧撐累死的,藏貓貓藏死的,都沒完沒了,社會怎麼安定和諧?
你看那好奇心太強的結石寶寶他爸現在在哪裡?
回復 新手登陸 2011-1-31 04:16
trunkzhao: 要相信黨,相信政府,不要瞎想了。如果像你這樣,那些沒事跳樓的,鑽到工程車底下的,做俯卧撐累死的,藏貓貓藏死的,都沒完沒了,社會怎麼安定和諧?
你看那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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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郭凱敏 2011-1-31 05:40
美國的酒醉駕車也是重罪,felony.  小布希總統有一張酒醉駕車的記錄。副總統切尼有兩張酒醉駕車的記錄。人家不也當上美利堅的總統副總統了。著名脫口秀主持人Jay Leno說,好萊塢有個電影名字叫Dumb and Dumber, 我們上屆的總統和副總統是Drunk and Drunker.
參議院肯尼迪有記錄酒醉駕車開到河裡,把女秘書淹死了,自己拍屁股走人的記錄,人家的參議院也當得好好的。這不必李剛更威猛?
Take it easy.  If you can not change something, forget it and move on to something enlighten you.  Don't get stuck on such things.  It will drain your energy and perhaps your life.  Take care!
回復 yulinw 2011-1-31 06:15
   逼著家屬接受賠償就是態度積極主動可以減罪了,定好了的啦~·
回復 新手登陸 2011-1-31 11:46
yulinw:    逼著家屬接受賠償就是態度積極主動可以減罪了,定好了的啦~·
上面的頭應該大得進了政治局了!
回復 yulinw 2011-1-31 11:50
新手登陸: 上面的頭應該大得進了政治局了!
   努力當官吧~~
回復 新手登陸 2011-2-1 11:38
中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回復 黑山老貓 2011-2-1 22:09
說話要注意, 小心出意外. (摘自小兔子哐哐)
回復 jackcanchn 2016-7-23 10:45
事情過去幾年了,大家頭腦冷靜下來,有很多說法推翻了以前的流行的描述。其中有他當時說「我爸是李剛」這句話 的意思是坦白自己身份,因為在出事地點附近人們大都認識他的父親,告訴大家父親名字,就是認賬願意承擔後果。對於一個涉世不深的年輕人,出了事故首先想到自己爸爸是有可能的。當然也有說他根本就沒有說什麼。但鑒於人們按階級分是非,把他歸為官二代,事件的真相已經不重要了。在滔滔民意麵前法律事實只能妥協,何苦為了個小派出所長,背上個袒護高官的惡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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