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亞裔爭取平等教育權輸了嗎?

作者:yunmu  於 2019-11-9 07:0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教育類|通用分類:子女教育

亞裔爭取平等教育權輸了嗎?

 上個月, 多個媒體報道了波士頓聯邦地區法院對​​​​​​​​​​​​​​​​​​​​​​​​​​​​​​​​​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v. Harvard一案的宣判. 地區法官稱, 哈佛大學在招生中未有意歧視亞裔申請者,雖然哈佛大學的招生程序並不完美,但符合憲法規定。而訴訟方公平入學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表示繼續提出上訴。其實這也是預料到的事情, 無論那一方在那個階段獲勝, 雙方都有最終打到美國最高法院的準備。

 得知判決后,亞裔美國人教育聯盟發表聲明譴責法院的判決,並表示將繼續支持美國學生公平入學組織的呼籲,以維護亞裔美國人的平等教育權利。

 這起訴訟案件是由公平入學組織在2014年發起的,其指控哈佛大學在招生中歧視亞裔學生,對亞裔申請者設定了更高的入學標準。此後的數年間,公平入學組織和哈佛大學雙方提交了數萬份文件,彼此往來交鋒,於去年10月正式審理。

 2009年以來, 公平入學組織聲稱他們一直致力於建立一個「色盲」的社會,這和亞裔力爭色盲的入學標準不謀而合,在入學問題上成為同路人。有人說該組織另有動機,管它什麼動機,在此階段同路就得了.  法律分析家認為,該案很可能是該組織帶進最高法院的第五個有關這方面的案例。

 根據美國最高法院以4: 3裁決的最近判例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 136 S. Ct. 2198 (2016), 最高法院允許將種族視為錄取過程中的一個因素,但禁止種族配額。其實, 如果這個案例沒有到達最高法院,爭論的也只能是哈佛大學是否超過了最高法院定下的度。

 公平入學組織指出,哈佛大學在招生中歧視亞裔學生,對亞裔申請者設定了更高的入學標準,第十四修正案和聯邦民權法明確禁止高校錄取中的歧視性政策。而如果這個案例到了美國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有可能改變以前的決定, 而把此案作為新的先例。但是也有可能認為哈佛大學的錄取沒有超出它定的度。

在代表三個有異議的大法官所寫的意見中,大法官塞繆爾·阿里托(Samuel Alito)在Fisher2016寫道:"The Court's willingness to allow this 'discrimination against individuals of Asian descent in UT admissions is particularly troubling, in light of the long history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Asian Americans, especially in education.'" 「注意到長期歧視美國亞裔的歷史,尤其是在教育方面。法院允許得克薩斯州大學在錄取上歧視亞裔的做法特別令人不安」。

 哈佛大學的數據表示,亞裔申請人在多個客觀評價類別中出類拔翠,如學業成績方面明顯高於所有其他種族群體。亞裔在非學術項目中表現也十分良好,例如在課外活動的得分高於其他種族。

 然而,在對「個性」這個主觀評級中,哈佛招生辦給亞裔學生的評分明顯低於其它族群。它常常連亞裔申請人的面都沒見,就給出了最差的評分。這不是偏見和歧視是什麼。

 至今美國最高法院的判例的精神是硬性規定種族配額違憲, 適當考慮種族因素合理. 亞裔打官司就是要把合理度往色盲方向推進, 一視同仁, 不分厚薄. 但是要完全實行色盲也是不大可能的。

 我想即使是大學實行有限的扶持政策, 也應當把標準透明公開, 不能搞什麼莫須有的「個性」不佳,如果各個單位都對亞裔搞這一套,不想讓你上就說你個性不佳,那亞裔就危險了.

 其實,本人還是支持有一定的扶持政策的, 但是那是針對各族中的最貧窮的家庭, 包括非裔,拉丁裔,印第安人,歐和亞裔.  當然, 還是非裔和拉丁裔的比例大一些。這樣把扶持政策放在最需要的人身上, 不但可以達到多樣化而且可以促進各族學子努力求學.

 2019年由Pew Research Center進行的一個民意調查中,大多數美國人,無論是來自那個種族:歐洲裔白人, 非洲裔,拉丁裔,亞裔,無論是趨向於那個黨派:共和黨還是民主黨, 都認為不應該在大學錄取中考慮種族因素。

 記得大約20多年前,有天所里的秘書告訴我, NIH 打電話來說,它可以在我的R01基金外加資助一個博士后。想不到天底下還有如此的好事。打電話回頭去問時才知道,這是NIH的政策:如果基金中的10%達到了至少資助一個博士后的水平, NIH就幫忙再資助一個博士后。但是, 這個博士后只能是非裔,拉丁裔或印第安人. 當時本人也覺得應當更多地鼓勵這些種族的人進入科學領域,但是對這種硬性規定使人感到不舒服。

 其實,有時官司的成效不一定能夠從輸贏中表現出來.  例如,10多年前,美國醫院是可以安排住院醫生(包括Fellow專科訓練醫生) 每周工作時間超過80個小時的。這引起了一些住院醫生的不滿, 他們前赴後繼地把醫學院告到法院, 屢戰屢敗, 屢敗屢戰. 法院們決定他們不屬於正式員工, 都是判他們輸. 但是, 最後醫學院聯合會還是採納了他們的求訴,把住院醫生每周的工作時間限制為不可超過80個小時。

 又如, 如果一方動議另一方歪曲事實違反了第十一條規則, 要求處罰另一方. 法院決定儘管另一方有錯, 但是其錯尚不當罰. 看起來似乎是另一方贏了. 實際上, 動議一方也有收穫. 就是嚇阻另一方不要再犯此類錯誤. 當然, 有些有權有勢者, 也可以不把這個當一回事, 繼續重犯.

 在亞裔爭取平等教育權的訴訟中, 波士頓聯邦地區法院在宣判中還是不得不承認,哈佛大學的招生程序並不完美.  但是, 又說它並不是有意歧視亞裔申請者.  而原告認為這已經構成歧視了. 這也是一個程度問題. 那到底鹿死誰手, 還要看上級法院怎麼判.

 

主要參考資料

 https://www.thecrimson.com/article/2019/10/2/admissions-suit-decision/ 

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 136 S. Ct. 2198 (2016)

 https://en.wikipedia.org/wiki/Fisher_v._University_of_Texas_(2016)

 https://www.pewresearch.org/fact-tank/2019/02/25/most-americans-say-colleges-should-not-consider-race-or-ethnicity-in-admissions/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評論 (0 個評論)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5 08:37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