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冤案導致的司法改革
1985年3月的一個星期天晚上,德克薩斯州理工大學大二學生米歇爾試圖在宿舍附近找到一個停車位。前幾個月,4名婦女在Lubbock市的德州理工大學校園內或附近遭到強姦;當地報紙猜測是一名「技術強姦犯」,但警方沒有可靠線索。很快米歇爾也在停車時被強行劫持到一片野地被強姦了.
數小時后,這個男人 搶去米歇爾的金戒指和手錶離開,但在車子里留下了幾支煙。米歇爾趕緊開車回德州理工報案,
然後去醫院檢查. 在門診時她遇到了一個警官, 他讓她描述襲擊她的人,她告訴他:強姦犯皮膚黝黑,個頭中等,臉頰消瘦, 頭髮剪得很短,眼睛鼓鼓的。
於是警察們展開了調查, 他們比較了她與其他受害者的證詞, 草擬出強姦犯的合成草圖. 警察加強了對出事鄰近地帶的關注, 並派一名年青嫵媚的女警喬裝打扮後來回走動釣魚. 一天, 一名皮膚黝黑的青年開著一輛別克車停下來和一位白人婦女聊天,然後開車離開。警察馬上 查出他是24歲的德州理工大學學生, 退伍軍人Timothy Cole.
女警察跟隨Cole, 看到他進了附近的披薩餅店, 她也進去了,她坐在Cole前方的座上,隨後站起來慢慢地轉身要離開。Cole在她身後攔下了她, 邀請她再喝點啤酒什麼的。他們打情罵俏了幾分鐘。他向她要電話號碼,但她拒絕了。隨後他走了。
女警察觀察到Cole皮膚黝黑,身材較瘦, 有一頭短髮,微凸的眼睛,認為他符合「理工強姦犯」的合成草圖,於是他就成了該案的主要嫌疑人。
警方設法讓Cole照了一張新照片. 然後將Cole的新照片和其他五張被拘捕的男人的照片附在一張紙上,讓受害者米歇爾辨認. 她考慮了幾秒鐘。然後指著Cole的新照片說:「我想是他。」 「你肯定嗎?」 警察看起來對她的選擇很滿意。「是的」 她說, 「我敢肯定是他。」 米歇爾標記了Cole的照片。於是警察逮捕了Cole.
1986年9月,Cole因嚴重性侵罪受審。在審判前一天,地方檢察官向Cole提出了認罪協議:5年緩刑,無需坐牢。鑒於劫持強姦罪的嚴重性,這是一筆令人吃驚的交易,它表明檢察官對該案也沒有多大把握。但Cole拒絕了, 他說他不能承認沒有犯過的罪行。
開庭后,檢方在審判中的關鍵證人是米歇爾。當讓她指認襲擊她的人時,她指著Cole很清楚地說:「他就坐在那裡,穿著藍色西裝。」
在接下來的一周里,辯護律師為Cole的清白辯護。他傳喚了4名證人,每個人都作證說,強姦發生當晚,他們在Cole的家裡喝酒和社交,而科爾整夜都在那裡為生物考試而學習。米歇爾的強姦犯是個吸煙者;Cole患有哮喘,不抽煙。米歇爾說她的強姦犯身高在5英尺8到5英尺10之間;科爾身高6英尺。檢方對這些事實大多沒有異議。相反,檢察官重複強調他論辯的核心:米歇爾是這起罪行的唯一目擊者,她絕對自信地認出了Cole是襲擊她的人。「指認罪犯是證明案件的壞方法嗎?」他問道:「如果是的話,監獄里90%的人是通過指認來定罪的,你們就把他們全放了吧。」
陪審團判斷Cole有罪,他最終被法官判了25年的有期徒刑, 但他總是堅稱自己是無辜的. 1993年, Cole申請假釋被拒。刑期還剩十八年,他變得越來越悲觀,他的信也變得越來越簡單而憤世嫉俗。他寫道, 「我再也沒有夢想了」。後來,信變為雜亂無章, 他寫道 「科利昂組織是我們的,他們殺不死它」。1998年,醫生給科爾開了一種吩噻嗪類的抗精神病藥物。第二年,他因哮喘發作被送到了醫務室, 因為呼吸衰竭於39歲撒手人人寰. 他這一生沒有結婚, 沒有子女.
Cole 過世后,他的 母親收到了一個名叫Jerry Johnson的人寫給Cole的信。Johnson因在Lubbock附近犯下的兩起強姦罪而被判處無期徒刑,當時正在監獄服刑。Johnson寫道,他一直試圖找到Cole的下落並告訴Cole,是他犯下了那起強姦罪。Johnson希望通過他的書面供詞和DNA檢測,洗脫Cole的強姦罪名。
Johnson說,6年前他就請求得到律師來幫助他招供。他至少給法院,記者和刑事司法官員寫過10來封信,但他的要求或遭到拒絕,或毫無結果。最終,Johnson找到了Cole 家的住址並直接寫信給他。於是, Cole 母親和兄弟們就通過一切關係開展為Cole脫罪的活動.
此時,隨著DNA檢測技術的進步,司法也在進步。2001年德州通過一項法律,允許囚犯要求對與其定罪相關的證據進行DNA檢測。自那年以來,德州的DNA檢測已經導致了40多起犯人無罪赦免。在這些案件中,原來主要是由誤導的或不準確的證詞來定罪的。
2008年,德州重審了Cole的案例,法官說 「我認為Cole名譽受到了錯誤的傷害,他的良好名譽必須得到恢復,他的好名聲必須得到雪冤」 。州長 Perry 贊同法官的裁決,並授予Cole德州歷史上的第一次死後赦免。在赦免儀式上,州長Perry引用了聖經箴言第22章的第一節: 「美好名聲超越大富大貴, 受到尊重勝過金山銀山」。
與此同時,包括共和黨人和民主黨人在內29名州議員聯手起草了三項相關法案並得到了州長的支持:Cole防止錯誤定罪的諮詢小組的法案;Cole賠償法案----該法案把非法監禁賠償費從一年5萬美元增加至8萬美元,外加出獄后的大學學費; Cole要求州警接受更科學和先進的辨認程序的法案。 儘管最後一個法案當時沒有通過,但是最終於2011年通過了。
1981年,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William Brennan在一份反對意見書中寫道,「眾所周知,目擊者的辨認證據是非常靠不住的。」 已經有數十項科學研究支持這一說法。然而,證人證言仍然繼續被廣泛使用,這是因為許多刑事案件是突發事件,物證很難找到,有些案例不得不完全依賴於證人證言。自1989年到2015年,美國已有280人的性侵罪得到平反。其中近四分之三的錯誤定罪是因為目擊者的錯誤而致。
當然, 對偽證的懲罰可以威懾那些有利益衝突的人通過說謊來勝訴。但是, 人類的記憶也是極易出錯的。Hugo Münsterberg是哈佛大學首次在美國開設心理學系的教授。他在1908年出版的一本名為《證人席上》的書中指出,由於人們不知道自己的記憶何時欺騙了他們,法律制度為了防犯說謊的措施,例如宣誓或對偽證的懲罰等,都是收效不大的。他料想教師、醫生和政治家都渴望在這方面在他們的領域進行改革,只有律師仍然固守己見。
現在德州的辨認程序有點類似於醫學上的雙盲研究,負責安排指認的警官並沒有參與案例的調查。他們是不認得嫌疑人的「盲目」的辨認組織者 。而實施犯罪的嫌疑人或嫌疑人照片也有可能不被包括在某次被指認的人群之中。從統計學來說,這會大大減少被錯誤辨認的概率。尤其是對那些難於找到物證的突發案件。
其實, 對受到冤枉的人最大的打擊是心靈掙扎, 那種有冤無處申的感覺, 有些人挺不下去就像Cole那樣過去了,或讓別人過去了. 因此, 德州的改革是司法的重要進步.
主要參考資料
本文的主要內容是從Fixing the Eyewitness
Problem | The New Yorker節選而來
https://www.newyorker.com/magazine/2016/01/18/recognition-annals-of-justice-paul-kix
https://theappeal.org/polreport/new-york-can-do-more-than-adopt-texass-discovery-laws/
https://www.hofstralawreview.org/wp-content/uploads/2019/04/bb.1.bazelo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