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言論自由與前院

作者:seagull99  於 2012-6-16 13:2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自由天空|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3評論

前院和後花園一樣是你神聖不可侵犯的私人財產.但前院的規矩顯然要比後花園多.種草,種樹隨你便.可是你的草坪如果不定期修剪,鄰居和物業一樣可以跟你論理.一教授朋友攜帶家人回國旅遊二月.返回后,收到鄰居寄來的兩張帳單:割草費.心裡很是不平,準備跟鄰居論理.好在他大公子是學法律的學生,得知事情緣由之後,勸他老爸趕緊付錢了事,還要感謝人家.否則,上了法庭,除了帳單,鄰居還可以索要電話費,誤工費,利息,當然還有律師費......如果種樹,我們州的規定是:樹高過六尺,管理權歸市裡.你要移除或砍掉樹枝得去市裡申請許可( permit).

所以,言論自由:

1)神聖不可侵犯;

2)有約束條件的:

3)不能高過州和聯邦的權利.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10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10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ahsungzee 2012-6-16 13:59
人類世界至今為止都只有相對還沒有進化到絕對!
回復 oneweek 2012-6-16 19:56
這個確實應該感謝鄰居。俺們這裡是hoa找人割草,各項費用沒有商量的餘地。本來就是律師們的建議
回復 mayimayi 2012-6-17 01:32
約束多多
自由何言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4 01:24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