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開會時間快到了,走以前,我準備了充足的個人簡歷,去印了名片並附在簡歷上,每個簡歷上面,我還附了一份簡短的信陳述了我的目的,準備到大會上見到「好心人,知名人」 就去拉拉關係,反正我臉皮不薄,呵呵。因為那次會議,我也有一個POSTER要展出,所以借別人和你聊的機會,我認為我應該是有機會發出這些資料的。
8月底按計劃到會,第一天就去聽了這個楊伯翰大學教授的演講,那天,他是最後一個講,我一直待到最後,看到最後一個聽眾問完他問題后,我也問了他二個問題(其實問問題是假,套近乎是真,哈哈),然後在我們三人一起走出會議室時,我告訴這位教授我是誰,我和他EMAIL聯繫過,在我的提醒下,他記起來了,我又說,「這次我帶來了更多的資料,希望你能更多地了解我,不知能否繼續得到你的支持幫我寫推薦信支持我辦綠卡?」 ,他接過我的資料,說了一句「WHY NOT?」 ,接著說「I WISH MORE PEOPLE CAN STAY HERE TO COMPETE WTH US 」 。他讓我回來后和他的秘書聯繫,讓我的律師起草一份推薦信給他參考,如果合適,他表示會簽字的。一個字,妥,二個字,妥了!第二個就這麼敲定了。
接下來的二天,沒有機會完成我的指標,轉眼會要結束了,最後一個晚上,會議主辦單位開了一個PARTY,有現場樂隊和歌手,此目的就是促進大家的交流。沒有吃的,只是有葡萄酒和飲料,剩下的就是TALK,TALK,TALK。美國人不知道怎麼這麼喜歡站在那裡TALK的。我也去了這個PARTY。那天氣氛很好,和來自美國環境保護總署的一個DOCTOR聊了起來,她是20多年前從別的國家移民到美國的,當時在美國境保護總署任一個要職,她問我在做什麼,我就告訴她了,也許我們倆都帶有外國口音的英文使我們走到一起,後來有來自NEW YORK 的二位加入了我們的談話,大家在一起跳舞。總之那天晚上大家玩得爽,還拍了照。我當時心中已經暗喜,回來后我一定會寫EMAIL給這個DOCTOR讓她幫我寫推薦信,憑我的直覺,她一定會同意的。那天晚上的氣氛很熱鬧,當然我不會提推薦信的事嘍。臨走大家互相交換了名片,回來后按既定方針寫了一個EMAIL問候並順帶問她是否願意寫推薦信,當然,她欣然同意了。就這樣8月底開完會回來,三個不認識的人幫我寫推薦信的事就這麼搞定了。那時的我心情爽朗,心想我的CASE會變得SUPER了,成功的希望是大大的嘍。下面不會再出什麼問題了吧?
也許這是為什麼這家律師事務所要費用要得那麼貴的原因,律師答應這關鍵的三封推薦信有他來起草,按照律師的意思,我問這三個人要了他們的RESUME履歷表,交給律師后,律師也很快地以不同的口氣擬草了三封信,這三封信分別交到了這三個關鍵人的手裡,他們分別做了最後的審閱和修改,並簽好字交給了我,推薦信的事終於告一段落,應該說以勝利而告終的。
這時所有準備上交給移民局的手續應該全部備全了,但律師一而再,二而再地拖,今日推明日,明日推下周,居然有一天我再打電話去,秘書告訴我律師去國外度假了,我當時真的肺都氣炸了,反正我急律師不急。這一等,又等了三個多禮拜。在律師度假時間,我寫了一封長長的EMAIL去抱怨他們說話不算數的行為,自從4月份資料交到律師手中,已經5個多月,資料還在律師事務所,我表示了我的不高興,並對他們這種「明日復明日一拖再拖」的做法表示強烈不滿,我在EMAIL中告訴律師,如果你們不想繼續做這個CASE,請把資料全部退還給我,我們解約,我可以雇別的律師。就這樣在忿忿不平的心情下,又等待了三周多,到了10月初,律師回到辦公室,看到我的EMAIL一再打招呼,一再抱歉,並表示下周我的CASE一定是他們的PRIORITY(優先) ,就這樣下周又下周,又拖了二周多,最後他們才真正全面辦理,即準備所有移民局要的PAPERWORK等。
2000年11月8日,所有的資料由律師事務所寄到了移民局加州中心。也就是說從我準備材料起到最後材料的呈遞,一共花了11個月。材料寄走之後,律師口風急轉直下,不再說我的CASE SUPER了,他說現在的形勢很不好,他們律師事務所辦的此類案件很多還沒有迴音,有的已經一年多了,所以律師要我做好等一年的準備,我當時的心態還是不錯的,表明沒問題,等一年還是合理的,我也有這個時間等,再說從周圍的朋友那裡也知道辦理NIW的成功率越來越低,所以資料寄走後,我想我已經做了我力所能及的事了,下面就看運氣了,除了等,還能做什麼?
最後一集美國綠卡(4) 會呈現大結局,歡迎你繼續收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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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女神向我招手,我也只好慢慢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