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可能因為剛回去不久,成天老想著吃的。想著想著,不禁想起了我高中時代的一段日子。
高中在縣城讀的書。高一還是高二的時候有一學期是寄宿在我二爸家,也即是爸爸的弟弟家。
二爸二媽家有兩女,那時,都還在讀初中的樣子。寄宿在別家,即使是二爸二媽家,其實也非常能感覺出這不是自己的家。當時,二爸剛從部隊複員被分配在酒廠,二媽就在一家商場賣東西。那時,我每個月給他們家大概20元錢的伙食費,然後就吃在他們家。
那時的早飯,其實也就是饅頭稀飯和泡菜。稀飯他們自己燒煤做,饅頭是在酒廠的食堂買。不知為何,二媽二爸經常只是買4個饅頭。二爸的習慣,1大碗稀飯,1個饅頭,她家兩女則是1人1小碗稀飯1個饅頭。於是很快就只剩下1個饅頭了。那時的我,說實在的,是多麼想吃掉那一個饅頭啊,可是,我知道我不能。因為那個饅頭還有二媽的一半,於是,我經常是在二媽掰了一半饅頭后,我再拿起剩下的一半吃,再吃一小碗稀飯。於我,這當然填飽不了肚子。於是,經常在很快吃完飯後,我就趕快說去上學了,然後出過他們家,拐進一家小巷,那兒有賣油條的飯館。而這條路經常是二媽去商鋪的畢經之路。每次,我都是趕快給了店家錢,讓他們給我一根油條后趕快走人,生害怕二媽看見。偶爾碰見去買時,還在炸油條的時候,經常是一個身子探出望路上,又趕快看油條有沒有炸好。那時的油田也就是1毛錢1根吧。
那時,一周上六天課或班,所以,二媽會在星期日做一些好吃的飯菜,至少是有肉吃,給我們打牙祭。但平時這種肉菜也只有1次吧。
高中的學習是很艱苦的,那時寄宿在他們家,晚上有時候想看看書複習,可是他們家兩女因為二媽的教誨,要節約用電,經常是很早就熄了燈。中午她們倆是大跳大鬧不睡覺,而我本來的午休也被弄得顛三倒四。
這樣的生活大概過了1個學期還是1年的樣子,我就回家對父母說,我不想住在他們家了,問起原因,照上述實說。父母也嘆無奈。後來找了個借口,就轉到學校寄宿,吃飯也轉到了二媽認識的一個日化商場的職工食堂去吃了。不知是那時我的飯量大還是什麼,那個職工食堂的工人每次打的飯菜只有一點點,每次都覺得餓。在後來不得已,轉到了父親公司的母公司食堂去吃,一般的食堂一個月要20多元的生活費,而父親所在母公司的食堂要40多元一個月,這又是一筆大大的開支。後來,經過多次協商,終因是職工子女而只交20多元也可在那裡吃。在那兒可以吃得很好也很飽,食堂的大師傅每次給我們都盛得好多好多。可惜,那時我已經是高三快要畢業的半年前了。
高中的時候,是生活很艱難的時代。那時,我的很多同學都是拿從家裡帶來的米和鹹菜吃,就那麼吃1,2個星期,吃完了再回家拿,這其實和我初中的寄宿生活很相像。和他們相比,我還算是比較幸運的了。
即使如此,我到現在也不明白,在二爸二媽家生活的那一年半載,他們為什麼每天都是5個人,卻只拿4個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