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以前的幾篇文章了提到了我工作的部門的一些情況。其中一個就是去年給我交接工作的日本人的惡劣表現。
很不幸的是,她交接給我的工作,如今又得回到她手裡去了。說實在的,因為她的出錯,給我這幾個月的工作中進展帶來很多的不便,這樣的錯誤,按我的理解是,她對這項工作的相關電腦財務軟體和合同內容理解不清才造成的,接收前的她犯的很多錯誤都在我接收后得到了修正,當然,並不能保證都修正完,各種合同太多了。小錯誤看見了就修正,某種大的錯誤估計只能等銀行通知后才會知道了,我這月15號就被銀行通知,前看后看,按照電腦登記而提出的當天的資料室沒有漏掉的啊,那噁心的上司也檢查了,後來才查清是那個交接給我工作的日本女人在登記時出錯而至於出現了這個漏子。而這個女人的出錯,導致了以後的一連串的問題出現,後來,沒辦法,又找軟體系統管理人員解決,結果是到昨天為止,依然沒有可行的解決方案,那個女人說管理人員說的乾脆刪除掉那個既出的錯誤而導致的錯誤合同登記等等。後來,我想,既然那隻馬已經死了的話,乾脆死馬當活馬醫,在徵得了另外一個二把手的同意之後,我昨天就著手醫起了那匹軟體系統管理人員都說死了的馬,結果,居然,讓我好像把它醫活了一樣,是不是100%的活了,當然,最後判定還得軟體管理人員認定和以後的確認,估計問題不大吧。當然,截至昨天為止的有關這項合同的工作在我的修理后被順利的處理掉了。關於這樣的修正結果我也郵件彙報了系統管理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當然,包括那個日本女人。
然後,下午大概6點多的樣子,那個日本女人,來到了我的面前,讓我教她她所不知的有關這項工作的內容,和今天是怎樣醫了那匹死馬,以及在系統上還有什麼錯誤,讓我告訴他。我呢,還算仁慈,那匹死馬怎樣被醫療的情況給她簡單說明了,並讓她去看我發送的郵件,也說了她所犯的錯誤我是能改的都改了,其它的只能你在以後的工作中去發現了。至於如何合同登記,只是簡單地說明了一下,本來,她教我時就是胡亂教我的,雖然我其後無奈自己也摸索了很多。但是,我肯定是不會向她作很多的說明的。為什麼呢,因為去年她給我交接工作的時候是怎樣的一種態度,難道她那麼快就忘了么?她當時那麼地不合作,如今,求我和她合作,有多少好處?而那時的二把手也是現今的上司當時還說了如果她說了把工作已經交接給了你的話,就不再關她的事了。記得自己還問過他這就是日本的工作習慣么,當時的二把手說,是的。我當時心裡的那個氣啊。。。那麼現在,我把工作交接給你了,以後也不關我的事了,我現今個人摸索的經驗也沒有必要給她說,哪天又說不定出來咬人,多不划算!不能說傷疤好了忘了疼。被蛇咬了,我還沒有大度到象農夫那樣去再次溫暖它的地步。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這句話說得多好! 權當工作回憶錄,寫文作紀念。真想放聲大笑,高歌一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