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很多場合都需要擔保人,有的地方還特定了需要日本國籍的人或者永住的外國人。而租房,很多日本人不願意租給外國人。
記得我剛來這邊時,在找住房的時候,就遇到了很大的麻煩,也給了我很大的挫敗感,永遠都記得清楚,這也是我對日本不太敢冒的最初遇到的事。現在想起來,入鄉隨俗,人家有這個規矩,你只有認了,否則就走人。日本人,我碰到的,100%的房主不願意把房子租給我。還有,就是住房的禮金的問題,也是非常不明白,我租你的房,除了一兩個月押金以外,我還得交禮金,難道我還得另外感謝你不成,可是交了租金的呀,再則,兩年一次更新租房合同的時候,還得交手續費,也至少是一個月的押金。所以,來日後,就職前,在東京的N年,除了換了一次房以外,再也沒有挪過窩,花費太大了,對一個窮學生來說。
後來我終於找到住房了,可是,這也不是我自己找的。我把我的困惑告訴當時的日本擔保人,後來他就幫我問了好幾家,一聽說是中國人,人家馬上拒絕。及至後來擔保人有一次到了一家不動產去問時,和那個不動產管理人員聊天,才知道他們都是從一個故鄉新瀉縣來的,這樣,聊著聊著,拉近了距離,然後,擔保人談起我的問題,那個管理人員才說你把對方哪天帶過來看看吧。那時,我只會一點兒日語。兩三天後,擔保人帶我到不動產去,沒想到在簡單的自我介紹以後,那人和擔保人繼續聊起了天,再過了N分鐘后,只聽那位感覺上很冷冰冰的不動產管理人說,我把房子以後租給你了。在走的時候,她還送給了我一條浴巾。就這樣,一直在就職之前,沒換過地方。也許,在那不動產管理人來說,我的面相還不算是太壞?再加上她和我的擔保人都是同一故鄉的原因,就租給了我吧?後者估計是95%以上的原因吧。
工作以後,住在公司提供的寮里,也換了幾個地方,終於不再需要繁雜的手續了。再過了幾年,覺得住的地方太窄小,於是,思考著挪窩。在經常去公司上班的路上,看到
UR賃貸公社. 的廣告,不要擔保人,不要禮金,更新時,不要手續費。。。這麼著在眼裡晃動了幾年,終於,有一天,走進了那家機構,毫不猶豫地換了房子了。雖然,住公司提供的寮,看起來比較新,保險也給交,但是太小了,離電車站也比較遠。如今,我住在公團里,雖然表面上看起來很舊,但是房子很結實,房子面積幾乎是以前的2倍,房租比以前還便宜,離車站最多只要5分鐘,從高樓上到車站站台,超市離車站還不到1分鐘。當然,天天得聽電車的聲音了,把窗戶閉緊,倒也過得去。
在國內時沒有租過房,也沒有遭受過上述折磨,所以,即使過了N多年,在這方面,對國內的印象還是蠻好的,至少,自己沒有遭過罪。